华曙高科: 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8-28 00: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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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433     证券简称:华曙高科         公告编号:2025-033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0.25元/股调整为10.20元/股。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
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了《关于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
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
了相关核查意见。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48),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张珺女士作为征
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
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
激 励 对 象 有 关 的 任 何 异 议 。 2024 年 11 月 6 日 , 公 司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了《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
于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
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4年11月1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56)。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事由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 0.49 元(含税),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鉴于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事宜已于 2025 年 5 月 8 日实施完毕,根据《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本激励计划公
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
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
相应的调整。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十章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的规定,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因此,调整后的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0.25-0.049≈10.20 元/股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本次激励计
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调整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
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本次
调整事项在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范围内,且履
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授予价格的调整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调整事项并
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的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
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调整事项。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限制性股
票授予价格调整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监管指南第 4 号》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价
格调整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上网公告附件
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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