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和归属期的
行权和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华立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广州华立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和归属期
的行权和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
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归属期的激励对象具备《公
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
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
合法、有效。根据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的书面声明及相关证明材料,本次激励
对象于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日符合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
第一个行权期/归属期的行权/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
对象已承诺,将在行权期/归属期开始前,持续满足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
归属条件。如出现不符合行权/归属条件的情况,公司将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规
定注销/作废相应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
三、根据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
报告及其附注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4 年净利润较 2023 年净利润的增长率为
四、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 38 名激励对象 2024 年个人绩效
考核分数属于“S≥95”范围,本期个人层面行权比例系数均为 1.00;2 名激励
对象 2024 年个人绩效考核分数属于“85>S≥70”范围,本期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系数均为 0.60。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 51 名激励对象
系数均为 1.00。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条件的 40 名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
事宜,可行权数量为 144.08 万份;为本次符合条件的 51 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归属数量为 32.32 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