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18 证券简称:长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5-037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在公司
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
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为 4 人)。公司董事长王长土先生主持本次会
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
体的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
体的《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
体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
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公司规范运作,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并对
《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监事会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
同时公司的《监事会议事规则》随之废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
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本次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
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结果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
定媒体的《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和废止公司部分管理
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部分管理制度进行了制定、修订,
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提交
序号 制度名称 类型
股东会审议
《长华集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
制度》
《长华集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制定及修订的内部管理制度中,其中 1-10 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相
关制度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
的制度全文。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
定媒体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2)。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