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商集团: 关于拟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8-27 23:5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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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01   证券简称:武商集团   公告编号:2025-037
       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5 年 8 月
债券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求,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
创新融资方式,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公司债券不
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本次注册发行事项尚需提交
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关于公司符合注册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进行
了逐项对照,公司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
与要求,具备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二、 公司债券发行方案
  (一)注册及发行主体: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发行规模:本次公司债券发行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管部门最终批复意见及结果为准。
  (三)发行期限:本次公司债券的期限不超过 10 年(含 10
年)
 ,具体期限及品种根据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四)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还本付息方式:本次公司债券
票面利率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到期一次还本;每年付
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并支付。本次公司债券的票面利
率及确定方式由发行人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
确定。
  (五)担保安排:本次公司债券无担保。
  (六)募集资金用途: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日常营运资金、
项目投资、股权投资、购买固定资产、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增资、
并购其他公司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用途。
  (七)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
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规定的专业投资者;本次公司债券采取全部公开发行、全
部非公开发行或部分公开发行、部分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方式。具
体方式及规模以相关主管部门最终批复意见及结果为准。本次公
司债券通过簿记建档方式发行,可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
  (八)决议有效期:本次注册发行公司债券事宜自公司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在本次公司债券的注册、发行及存续有
效期内持续有效。
  (九)经查询,本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
  三、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事项
  鉴于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公司债券,为有效协调本次发行过
程中的具体事宜,更好把握发行时机、提高融资效率,拟提请股
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相关
人士,在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公司
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注册发行公司债券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
  (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
东会的决议,根据公司资金需要、业务情况以及市场的具体情况,
全权制定及调整本次注册及发行的具体方案,修订、调整本次发
行的具体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决定和调整发行规模、发行对象、
发行时间、发行期限、发行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方式、募集
资金用途及具体金额、担保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评级
安排、债券上市、偿债保障安排等与本次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
宜;
  (二)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
本次注册发行事宜;
  (三)制作、批准、签署、修改、补充、公告、递交、呈报、
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发行公
司债券的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
人会议规则、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合同或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需
上报或披露的文件),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
应补充或调整;
  (四)办理与本次债券注册、发行、上市流通相关的必要手
续(包括但不限于在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注册手续,办理债权债务
登记等)
   ,以及采取其他必要的相关行动;
  (五)如监管部门对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
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
须由公司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
士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六)在市场环境和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授权董事会
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注册发
行工作;
  (七)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八)上述授权在本次发行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四、 审批程序
  本次拟注册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十六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发行方案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的同意注册批复文件为准。
  五、 备查文件
  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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