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药业: 总裁工作细则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8-27 22: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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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裁。
  第三条   总裁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对董事会负责,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
或者董事会的授权行使职权。总裁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四条   总裁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第二章   总裁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五条   总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
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
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业、熟悉多种行
业的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五)年富力强,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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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被判
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
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
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七)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八)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九)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十)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
  (十一)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十二)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
  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总裁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总裁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第七条   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总裁。
  第八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实行董事会聘任制。
  第九条   董事会聘任总裁每届任期三年,总裁连聘可以连任,副总裁经总裁
提名,由公司董事会聘任。
  第十条   公司应尽可能采取公开、透明的方式选聘总裁及副总裁。
               第三章   总裁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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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
  第十一条   总裁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维护公司企业法人财产权,确保公司资产的保值和增值,正确处理股
东、公司和员工的利益关系;
  (二)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决议,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
不得变更董事会决议,不得越权行使职责;
  (三)组织公司各方面的力量,实施董事会确定的工作任务和各项生产经营
经济指标,制定行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保证各项工作任务和生产经营经济
指标的完成;
  (四)注重分析研究市场信息,组织研究开发新产品,增强企业的市场应变
能力和竞争能力;
  (五)组织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体系,按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生产产品,提高
产品质量管理水平;
  (六)采取切实措施,推进公司的技术进步和公司的现代化管理,提高经济
效益,增强企业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
  第十二条   总裁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注重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
员工的劳动素质和文化素质,培育良好的公司文化,逐步改善员工的物质文化生
活条件,注重员工身心健康,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十三条   总裁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采取措施避免自身利
益与公司利益冲突,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
  总裁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职务应当为公司的最大利益
尽到管理者通常应有的合理注意,对公司负有勤勉义务。
  总裁的近亲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近亲属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
以及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其他关联关系的关联人,与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
交易,适用前款规定。
  第十四条   总裁违反公司法相关规定及本章程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
所有。
  第十五条   股东会要求总裁列席会议的,总裁应当列席并接受股东的质询。
  第十六条   总裁执行职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
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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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
               第四章   总裁办公会议
  第十七条   总裁办公会议讨论公司经营、管理、发展的重大事项以及各部门
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并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参加人员为总裁、副总裁、董事会
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必要时可扩大到部门经理。
  第十八条   总裁办公室须于会议召开一日前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全体与会
人员。参加会议人员必须准时出席。因故不能到会的,须提前请假。
  第十九条   总裁办公会议由总裁主持召开,如遇总裁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
应当由总裁指定一名副总裁代其召集主持会议。
  第二十条   总裁办公会议应有完整会议记录,并作为公司档案进行保管。
               第五章   总裁报告制度
  第二十一条   总裁应当根据董事会的要求,每月至少一次向董事长或董事会
报告工作,报告内容包括:公司年度计划实施情况、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和执行
情况、资金运用和盈亏情况、重大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等方面。报告可以书面或
口头形式进行,并保证其真实性。
  第二十二条   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总裁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充分
说明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并提请董事会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公司所处行业发展前景、国家产业政策、税收政策、经营 模式、产
品结构、主要原材料和产品价格、主要客户和供应商等内外部生产经营环境出现
重大变化的;
  (二)预计公司经营业绩出现亏损、扭亏为盈或者同比大幅变动, 或者预计
公司实际经营业绩与已披露业绩预告情况存在较大差异的;
  (三)其他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
  第二十三条   董事会或者监事会认为必要时,总裁应在接到通知的三日内按
照董事会的要求报告工作。
            第六章   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程序
  第二十四条   投资项目工作程序:总裁主持实施企业的投资计划。在确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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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
资项目时,应建立可行性研究制度,公司投资管理部门应将项目可行性报告等有
关资料,提交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议并提出意见,报董事会审议,在股东会授权限
额以内由董事会批准实施,在限额以上的由股东会批准实施;投资项目实施后,
应确定项目执行和项目监督人,执行和跟踪检查项目实施情况;项目完成后,按
照有关规定进行项目审计。
  第二十五条   人事管理工作程序:总裁在提名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时,
应事先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提请董事会聘任。总裁在任免公司部门负责人时,
应首先由公司人事部门进行考核,由总裁决定任免。
  第二十六条   财务管理工作程序:根据董事会的决议,大额款项的支出,实
行总裁和财务负责人联签制度;重要财务支出,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告,财务部门
审核,总裁批准;日常的费用支出,本着降低费用、严格管理的原则,由使用部
门审核,总裁批准。
  第二十七条   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程序:公司的工程项目实行公开招标制度。
总裁应积极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工程招标文件,组织专家对各投标单位的施工方案
进行评估,确定投标单位,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依照严格的工作程序实施招标;招
标工作结束后,与中标单位签订详细工程施工合同,并责成有关部门或专人配合
工程监理公司对工程进行跟踪管理和监督,定期向总裁汇报工程进度和预算执行
情况,发现问题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理,工程竣工后,组织有关部门严格按国
家规定和工程施工合同进行验收,并进行工程决算审计。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细则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细则由公司总裁办公会负责拟订,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
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三十条   本细则的解释权属总裁办公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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