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95 证券简称:中复神鹰 公告编号:2025-035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 年 9 月 22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浦工业区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 年 9 月 22 日
至2025 年 9 月 2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公司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
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予以
披露。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建材联合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复合材料集团
有限公司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
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
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
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
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
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大会参会邀请、
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
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
(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
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网络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平台和互
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88295 中复神鹰 2025/9/17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 年 9 月 18 日上午 9:30-11:30
(二)登记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浦工业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
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拟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
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份证/护照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
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
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原件、授权
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注
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
身份证/护照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委托人的股
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护照复印件办理登记。
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以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在函件上请注明“股
东大会”字样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请于 2025 年 9 月 18 日 15:00 前送达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并进行电话确认。
(注:所有原件均需提供一份复印件,请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
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不超过半天,现场会议出席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
理。
(二)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
办理签到。
(三)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浦工业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张晶晶
联系电话:0518-86070140
联系传真:0518-86070128
电子邮箱:stock@zfsycf.com.cn
邮政编码:222000
特此公告。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 年 9 月 22
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公司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
《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
“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