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及风险委员会 2025 年第八次会议决议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及风险委员会
下午 13:2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7 日
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全体委员发出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到委员 5 人,实
到 5 人。本次会议由主任委员夏艳珍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程
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及风险委员会实施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会委员认真讨论研究,就下述事项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审计及风险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
程序、报告内容、格式符合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以
及《公司章程》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半年度财务报告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事项;报告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因此,同意公司《2025 年半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 年半年度内审工作总结>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