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山东鲁北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上
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独立董事宋莉女士、王玉国先生、
董事陈金国先生参加了会议。会议由主任委员宋莉女士主持。
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经与会委员充分讨论,
审议了如下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上半年的财务报告已经按照相关
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
状况以及2025年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