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022 公司简称:宁波远洋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http://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377,658,876.09 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 287,469,927.14 元,2025 年上半
年发放 2024 年度现金红利 166,196,433.42 元,加上年初累计未分配利润 1,061,549,763.81 元,母
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182,823,257.53 元。依据《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政策,本着
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经营成果的理念,综合考虑业务发展、财务状况及资金规划等因素,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
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7 元(含
税),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1,308,633,334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例为 30.15%。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
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
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宁波远洋 601022 无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蔡宇霞 柳亚珍
电话 0574-88278740 0574-88278740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
办公地址
电子信箱 ird@nbosco.com ird@nbosco.com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8,551,509,979.76 8,208,816,966.01 4.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减(%)
营业收入 2,927,868,407.02 2,442,854,372.05 19.85
利润总额 498,403,384.55 362,047,784.99 37.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342,227,849.73 255,919,624.33 33.72
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9 0.21 38.1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9 0.21 38.10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53,514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 持有有限售
持股 质押、标记或冻结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比例 条件的股份
数量 的股份数量
(%) 数量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72.90 954,000,000 954,000,000 无 0
宁波舟山港舟山港务有限
国有法人 8.10 106,000,000 106,000,000 无 0
公司
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71 22,330,000 0 无 0
浙江省产投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54 20,167,500 0 无 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方中证 1000 交易型开放 其他 0.19 2,424,200 0 无 0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UBS AG 境外法人 0.15 1,912,703 0 无 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0.14 1,810,798 0 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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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中证 1000 交易型开放 其他 0.11 1,425,132 0 无 0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夏长亮 境内自然人 0.11 1,390,000 0 无 0
BARCLAYS BANK PLC 境外法人 0.10 1,345,346 0 无 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上述股东中,宁波舟山港舟山港务有限公司为宁
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属于《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此外,公司未
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一致行动
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
/
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
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