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明微电子
股票代码:688699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明微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沙河西路1801号国实大厦20A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沙河西路1801号国实大厦20A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王乐康
住所及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持(询价转让)
签署日期:2025年8月2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
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
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及其一致行动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
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六、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
资者注意。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明微电子、上市公司、公司 指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转让方、
指 深圳市明微技术有限公司
明微技术
一致行动人 指 王乐康
明微技术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明微电子6,228,432股人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民币普通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66%
本报告书 指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明微技术
名称 深圳市明微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沙河西路 1801 号国实大厦 20A
通讯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沙河西路 1801 号国实大厦 20A
法人代表 王乐康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600 万人民币
经营期限 2007-05-22 至 2037-05-22
能源技术开发,项目投资,国内贸易。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
经营范围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王乐康
姓名 王乐康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
通讯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
明微技术为公司控股股东, 明微技术受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乐康控制,因此本
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明微技术与王乐康构成一致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人员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明微技术主要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地区的居留权
王乐康 男 董事长 中国 深圳市 否
尹志刚 男 董事、总经理 中国 深圳市 否
李照华 男 董事 中国 深圳市 否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除了明微电子,不存
在其他在境内、境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
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是基于优化控股股东股东结构,引入潜在战略
投资者,同时兼顾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所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 12 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通过公司披露《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公告编号:2025-024),计划通过询价转让方式
转让股份的总数为 6,228,43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66%。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
其一致行动人没有其他未完成的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未来 12 个月
内如有增持或减持计划,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王乐康和明微技术分别持有公司股份 12,922,176 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王乐康和明微技术分别持有公司股份 12,922,176 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明微技术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6,228,432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66%,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交易方式 交易时间 股份种类 减持数量 变动比例
无限售条件流
明微技术 询价转让 2025 年 8 月 27 日 6,228,432 5.66%
通股
合计 6,228,432 5.6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不存在质
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报告书
签署之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明微电子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
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
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
室,以供投资者查询。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明微技术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王乐康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王乐康
签署日期:2025年8月27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街道高新区社区沙河西路
公司
股票简称 明微电子 股票代码 688699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明微技术、王乐康 广东省深圳市
地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是? 否□ 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 是? 否□
东 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选)
继承□ 赠与□
其他?(询价转让)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明微技术持股数量:44,942,501 股,持股比例:40.83%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王乐康持股数量:12,922,176 股,持股比例 11.74%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57,864,677 股,持股比例为
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明微技术:变动数量 6,228,432 股;变动比例 5.66%;权益变动后持股数量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38,714,069 股,持股比例 35.17%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王乐康:无权益变动,持股数量 12,922,176 股,持股比例 11.74%
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51,636,245 股,持股比例为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时间:2025 年 8 月 27 日
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
方式:询价转让
及方式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
是□ 否?
存在持续关联交易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
是□ 否?
存在同业竞争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 否?
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 在未来 12 个月内如有继续减持股份或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将严格执行相关法
继续增持 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 是□ 否?
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是□ 否?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
是□ 否?
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否?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
盖章页)
深圳市明微技术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王乐康
签署日期: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