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5-026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 5%以上股东
权益变动触及 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深圳市明微技术有限公司保证向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信息
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30.69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6,228,432股。
?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实际控
制人不参与本次询价转让。
? 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深圳市明微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微技术”)及其一
致行动人持股比例由52.57%减少至46.91%。
一、转让方情况
(一) 转让方基本情况
截至 2025 年 8 月 21 日,明微技术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注:如按剔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回购股份数后的公司总股本计算,持股比例为 42.01%。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明微技术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超过 5%,为公司的控股股
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乐康控制的企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通过明微技术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通过明微技术间接持
有的股份不参与本次询价转让,部分公司监事、已离任董事在本次询价转让通过明
微技术转让间接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
(二) 转让方一致行动关系及具体情况说明
明微技术受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乐康控制,因此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与王乐康
构成一致行动人(以下简称“明微技术及其一致行动人”)。
(三) 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实际转让
持股 拟转让数 实际转让数 转让后持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股) 数量占总
比例 量(股) 量(股) 股比例
股本比例
合计 44,942,501 40.83% 6,228,432 6,228,432 5.66% 35.17%
注 1:以上表格中的“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系转让方明微技术截至 2025 年 8 月 21
日的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
注 2:如按剔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回购股份数后的公司总股本计算,转让后的持股比例
为 36.34%。
(四) 转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转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明微技术及其一致行动人
本次转让后,明微技术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52.57%减少
至46.91%。
明微技术与王乐康构成一致行动人。
明微技术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公司 6,228,432 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66%。本次询价转让完成后,明微技术及其一致行动人持
有公司 51,636,245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46.91%。
名称 深圳市明微技术有限公司
明微技术基本信 住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沙河西路
息 1801 号国实大厦 20A
权益变动时间 2025 年 8 月 27 日
名称 王乐康
王乐康基本信息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
权益变动时间 -
减持股数 减持
股东名称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权益种类
(股) 比例
询价转让 2025 年 8 月 27 日 人民币普通股 6,228,432 5.66%
明微技术
合计 - - 6,228,432 5.66%
注:“减持比例”是以权益变动发生时公司总股本数计算;如按剔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
回购股份数后的公司总股本计算,减持比例为 5.85%。
动情况
本次转让前持有情况 本次转让后持有情况
股东
股份性质 占总股 占总股
名称 数量(股) 数量(股)
本比例 本比例
明微 合计持有股份 44,942,501 40.83% 38,714,069 35.17%
技术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4,942,501 40.83% 38,714,069 35.17%
王乐 合计持有股份 12,922,176 11.74% 12,922,176 11.74%
康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2,922,176 11.74% 12,922,176 11.74%
合计持有股份 57,864,677 52.57% 51,636,245 46.91%
合计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7,864,677 52.57% 51,636,245 46.91%
注 1:表格中比例如有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注 2:如按剔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回购股份数后的公司总股本计算, 转让后合计的持
股比例为 48.47%。
三、受让方情况
(一) 受让情况
投资者类 实际受让数 占总股 限售期
序号 受让方名称
型 量(股) 本比例 (月)
至简(绍兴柯桥)私募基 私募基金
金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人
深圳市康曼德资本管理有 私募基金
限公司 管理人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
上海朗实投资管理中心 私募基金
(有限合伙) 管理人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凌顶投 私募基金
资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人
公司 管理人
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 私募基金
司 管理人
上海丹寅投资管理中心 私募基金
(有限合伙) 管理人
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 私募基金
理有限公司 管理人
基金管理
公司
(二) 本次询价过程
转让方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组织券商”)综合考虑转让
方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
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 2025 年 8 月 21 日,含当日)前 20 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70%(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发
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 20 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 172 家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基
金管理公司 47 家、证券公司 36 家、保险公司 14 家、合格境外投资者 15 家、私募
基金管理人 59 家、期货公司 1 家。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 2025 年 8 月 22 日 7:15 至 9:15,
组织券商收到《认购报价表》合计 24 份,均为有效报价,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已及
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
(三) 本次询价结果
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24份。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11家
投资者获配,最终确认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 30.69 元/ 股 ,转让的 股票 数量为
(四) 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五) 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 √不适用
四、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受让方、询价对象认购
资格、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等进行了审慎核查并认为:
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
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
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
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