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28 证券简称:中国电研 公告编号:2025-031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8 月 2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 204 号第 1 栋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普通股股东人数 41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327,777,703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81.032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秦汉军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总经理、财务总监韩保进先生及纪委书记陈兴祥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序号 效表决权的比例(%)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 为累积投票制议案,涉及逐项表决,每个子议案均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赵力峰、马光睿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