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5-079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在深圳市光明区高新产业园区汇业路 6 号新星公司
红楼会议室以通讯会议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以邮件及电
话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志锐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
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
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
《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
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合法合规。
报告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的《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
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公
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同时已履行必要的审
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
元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1)。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