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07 证券简称:京华激光 公告编号:2025-022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
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
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认可同意。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
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要求,且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整体经营运行情况,能够准确、客观、
真实地反映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利益的行为。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023 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2025
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5 年 4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及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在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之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督职能。同时,根据前述变动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修订《公司章程》,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取消监事会、
修订《公司章程》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
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
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
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制定或修订公司下列治理制度:
是否需要股
序号 制度名称 类型
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其中 14 项需经股东大会审议的治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其余 16 项治理制度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相关治理制度
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要求,董事会同意提名孙佳水先生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
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
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
告》。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
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