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盈通: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8-27 18: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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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43    证券简称:长盈通             公告编号:2025-061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盈通”)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已履
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 年 7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
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相关公告。
  (2)2024 年 7 月 18 日至 2024 年 7 月 27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 年 7 月 30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48)。
  (3)2024 年 8 月 10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52),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奔先生作
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
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4)2024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
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
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
的全部事宜。
  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
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4 年 8 月 27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54)。
  (5)2024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临时)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
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的议案》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
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和《公
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本次激励
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中共 5 名激励对象离职,上述人员已不符合本次激励计划中有
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应当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 49,019 股。鉴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中共 3 名激励对象考核未
达标,作废其本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31,363 股。
  因此,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由 84 人调整为 79 人,本次合计作废失效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为 80,382 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离职人员
中不涉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不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及技术
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
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律师结论性意见
  湖北乾行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已就本次作废取得必要的批准
与授权;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
关规定;公司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监管指
南》的规定;随着本次作废的进行,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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