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072 公司简称:天和磁材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袁文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海潮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子
培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规划、发展战略、经营计划和目标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
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五、
其他披露事项”之“(一)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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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
财务报表
报告期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
公告的原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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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上市
指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天和磁材
天津天和 指 天津天和盈亚科技有限公司
天之和 指 包头市天之和磁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天和新材料 指 包头天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朗润园 指 南通朗润园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元龙智能 指 南通元龙智能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科曼咨询 指 包头科曼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申港证券 指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报告期、报告期内 指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报告期末 指 2025 年 6 月 30 日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中国证
《减持规定》 指
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中关于股
份减持的规定
公司章程 指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现行章程
本次发行 指 本次向社会公众发行 6,607 万股新股的行为
包括化学元素周期表中的镧系元素-镧(La)、铈(Ce)、
镨(Pr)、钕(Nd)、钷(Pm)、钐(Sm)、铕(Eu)、
钆(Gd)、铽(Tb)、镝(Dy)、钬(Ho)、铒(Er)、
稀土 指
铥(Tm)、镱(Yb)、镥(Lu),以及与镧系 15 个
元素密切相关的两个元素-钪(Sc)和钇(Y),共 17
种元素
以稀土金属元素 RE(Sm、Nd、Pr 等)和过渡族金属
元素 TM(Fe、Co 等)共同形成的,以金属间化合物
稀土永磁材料 指
为基础的一类永磁材料,全称为稀土金属间化合物永
磁材料
通讯产品(Communication)、电脑产品(Computer)、
消费类电子产品(Consumer)三类产品的统称
以 Nd2Fe14B 相为主要磁性相的永磁材料,主要包括:
钕铁硼永磁材料 指 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粘结钕铁硼永磁材料、热压钕
铁硼永磁材料等,业内亦称钕铁硼永磁体
采用粉末冶金工艺制造的钕铁硼永磁材料,制造流程
主要包括:合金熔炼、破碎制粉、模压成型、烧结致
烧结钕铁硼、烧结钕铁硼永磁
指 密化、时效热处理等。根据应用要求,还可以进行必
材料
要的机械加工、表面处理等,业内亦称烧结钕铁硼永
磁体或烧结钕铁硼磁体
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 指
铁硼永磁材料的标准为:以速凝甩带法制成,内禀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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顽力(Hcj)和最大磁能积((BH)max)之和大于 60,
用于制作中、小、微型特殊用途的永磁电机、传感器、
磁共振仪、高级音像设备等的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
一种具有高单轴各向异性六角晶体结构的钐钴磁性材
烧结钐钴 指 料,分为 SmCo5、Sm2Co17 两种金属间化合物结构类
型
衡量磁体抗外磁场退磁能力的物理量。通常,内禀矫
顽力越大,磁体抗外磁场退磁能力越强,磁场的持久
内禀矫顽力(Hcj) 指 性、可靠性越好。内禀矫顽力表示使磁体的剩余磁极
化强度 Jr 降为零,所需施加的反向磁场能量。高斯制
单位:kOe
退磁曲线上任何一点的可用磁感应强度 B 和退磁场 H
的乘积。除剩磁外,磁体的磁场强度亦可用磁能积来
最大磁能积(BH)max 指 表示。磁能积的最大值称为最大磁能积(BH)max。
狭义上将最大磁能积简称为磁能积,本报告采用该简
称,所述的磁能积即最大磁能积。高斯制单位:MGOe
稀土金属合金的一种,主要由稀土元素 Pr 和 Nd 组成,
镨钕 指 系银灰色金属锭。该金属中钕含量 75-80%左右、镨含
量 20-25%左右,为烧结钕铁硼的主要稀土原材料
具有较低原子序数和较小质量的稀土,包括镧、铈、
轻稀土 指 镨、钕、钷、钐、铕七个元素,又称铈族(cerium group)
稀土。目前全球已探明稀土储量中,轻稀土占比较大
具有较高原子序数和较大质量的稀土,包括钆、铽、
镝、钬、铒、铥、镱、镥,又称钆族(yttrium group)
重稀土 指
稀土。当前全球已探明稀土储量中,重稀土占比较小,
具有较高的稀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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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天和磁材
公司的外文名称 Baotou Tianhe Magnetics Technology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Tianhe Magnetics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袁文杰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张海潮
联系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稀土高新区
稀土应用产业园区
电话 0472-5223560
传真 0472-5240506
电子信箱 info@thmagnetics.com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稀土高新区稀土应用产业园区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无变化
公司办公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稀土高新区稀土应用产业园区稀土
大街8-17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014010
公司网址 http://www.thmagnetics.com
电子信箱 info@thmagnetics.com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中国证券报》http://www.cs.com.cn
《上海证券报》http://www.cnstock.com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证券时报》http://www.stcn.com
《证券日报》http://www.zqrb.cn
《 》http://www.jjckb.cn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http://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证券事务部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天和磁材 603072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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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
主要会计数据 上年同期
(1-6月)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940,423,340.69 1,267,375,873.21 -25.80
利润总额 55,224,267.80 69,054,954.62 -20.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3,455,175.71 65,573,919.20 -18.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6,040,400.39 145,204,745.87 -166.14
本报告期末比上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年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073,834,756.33 2,060,049,863.28 0.67
总资产 3,211,551,962.51 3,386,713,429.69 -5.17
(二)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
主要财务指标 上年同期
(1-6月) 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0 0.33 -39.3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0 0.33 -39.3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59 5.35 减少2.76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下降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外销占比较高,
出口管制政策实施后,公司依法依规积极办理出口许可申请,短期内对境外客户发货放缓,因此
本报告期内产品销量同比下降。目前外销的出货已趋于正常水平。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下降主要系: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收到现金同比减少。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下降主要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股本增加,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摊薄所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下降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外销占比较高,出口管制政
策实施后,公司依法依规积极办理出口许可申请,短期内对境外客户发货放缓,因此本报告期内
产品销量同比下降。目前外销的出货已趋于正常水平。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
-194,672.84 处置固定资产净损益
准备的冲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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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
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
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
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
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
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
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
费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
项资产损失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
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
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
日的当期净损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
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
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
支付费用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
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
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
益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236,560.3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减:所得税影响额 3,181,320.2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合计 18,027,481.71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
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
——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涉及金额 原因
该项目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
递延收益 4,850,000.00
且收益具有可预期和持续性,符合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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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性损益特点
十、 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可选择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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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烧结钕铁硼、烧结钐钴等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研发、生产、销售。根据《国民
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处于“C3985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中的“磁性材料”行业。
(二)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烧结钕铁硼与烧结钐钴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获取收入和利润,
实现自身发展,其中,烧结钕铁硼为公司的主导产品。公司在新能源汽车及汽车零部件、风力发
电、节能家电等领域,通常直接面向终端客户,销售烧结钕铁硼成品,在 3C 消费电子等领域,
主要向成品加工商供应烧结钕铁硼毛坯,形成了成品与毛坯双轮驱动的业务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主要物料为烧结钕铁硼及烧结钐钴生产所需的主要稀土原材料及部分
辅料,包括镨钕/钕、镝铁、铽、纯铁、钴等。公司采用“以产定采+安全库存需求”的采购模式,
依据采购制度建立了完善的采购流程。公司利用 ERP 系统,有效保证了采购的及时性与准确性,
实现按需采购,并保持合理库存。同时,公司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和采购管理制度,保证采购操作
的规范性。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客户在综合磁性能、几何尺寸、外观、
表面镀层等方面的个性化需求,配套开发、选取产品配方及生产工艺,组织生产。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市场主要为中国大陆、欧洲,日、韩及东南亚和墨西哥;美国的市场份
额占比较小。公司高度关注行业发展趋势,及时把握市场需求变化,为客户配套供应具有相应性
能与质量的产品,与之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的销售模式系直销模式,存在少量贸易
客户。
(三)行业情况
稀土永磁材料行业的产业链由上游稀土行业、中游稀土永磁材料行业,以及下游主要终端应
用领域组成。上游稀土行业通过对稀土进行开采、冶炼和分离,产出稀土金属、稀土氧化物等制
备稀土功能材料所需的原材料。产业链下游主要包括新能源汽车、风力发电、节能家电、3C 消费
电子、机器人、轨道交通等领域。下游应用市场情况: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分析,今年以来,面对更趋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国家层面实施更加积
极有为的宏观政策,加快落实稳就业稳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经济运行总体平稳。上半
年,汽车市场延续良好态势,产销较同期均实现 10%以上较高增长。据工信部数据,2025 年 1-6
月,汽车产销分别完成 1562.1 万辆和 1565.3 万辆,同比分别增长 12.5%和 11.4%。2025 年 1-6 月,
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 696.8 万辆和 693.7 万辆,同比分别增长 41.4%和 40.3%;新能源汽车新
车销量达到汽车新车总销量的 44.3%。国际能源署发布的《全球电动汽车展望 2025》报告显示,
尽管全球经济面临不确定性,电动汽车市场仍强劲增长。预计 2025 年,全球电动车销量将突破
我国将力争在 2030 年前实现碳排放达峰,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该目标对能源结构转型和
电力供给侧改革提出新要求,低排放甚至零排放的非化石能源,包括水能、核能、光伏、风力发
电、生物质等的占比尚需大幅提升。2025 年上半年,全国能源供应充足,能源结构持续优化,新
型能源体系建设加快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速推进,新能源装机保持快速增长,截至 6 月底,全
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 36.5 亿千瓦,同比增长 18.7%,其中,风电装机容量 5.7 亿千瓦,同比增长
当前,全球能源结构正在经历深刻变革,以风能、太阳能等为代表的新能源占比持续攀升。
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合作组织与国家气候中心联合发布的《2025 年全球新能源发电年景预测报告》
预测,与 2024 年相比,2025 年全球风电、光伏发电能力将分别提高 10%以上和 30%以上。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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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博新能源财经的预测,2025 年全球风电新增装机容量或将增长 17%,达到创纪录的 143GW。
全球风能理事会发布的《全球海上风能报告》认为,未来 10 年,全球海上风电装机量还将以每年
两位数的增幅上涨,在全球能源转型过程中发挥愈加重要的作用。
节能家电为烧结钕铁硼等稀土永磁材料的重要下游领域。在“碳中和、碳达峰”和节能减排
政策背景下,2020 年以来,我国开始实施《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8613-2020)、
《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45-2019)等能效标准新规,部分效、高耗能
的定频空调逐步淘汰退出市场。2025 年上半年,随着家电国补政策持续扩围加之近段时间以来全
国范围的持续高温,消费者需求不断释放,空调市场整体规模稳步提升。根据奥维云网(AVC〉全
渠道监测数据, 2025 年上半年空调市场整体表现强劲,零售量、零售额分别同比增长 28.5%和 24.9%。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5 年上半年中国空调产量累计为 16,329.6 万台,同比增长 5.5%。
消费电子产品小型化、轻量化、轻薄化的发展趋势,被广泛应用于 VCM、手机线性马达、摄像头、
耳机、扬声器、主轴驱动电机等电子元器件。2025 年 2 月,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印发《优化消
费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 年)》提到,助力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加强汽车、家
电、家居、电子产品、纺织服装、食品等领域质量、标准和品牌建设,支持汽车产品、电子产品、
家居产品等消费升级。根据 wind 数据统计,2025 年上半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约为 5.901 亿部。
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于 2023 年 10 月发布的《人形机器人创新发展指导意见》标志着该领域
发展进入新阶段。该顶层设计提出分阶段战略目标:预计 2025 年实现核心技术创新突破与关键部
件自主可控,2027 年构建具备国际竞争力的完整产业链。政策框架围绕技术研发、产品迭代、场
景应用、生态建设等维度展开系统部署。2024 年各地政府相继出台配套支持政策,重点聚焦技术
攻关、资本引导、应用场景拓展及标准体系构建等关键环节。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 2025 年 7
月印发的《机械工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提出,“面向全球科技创新趋势和未来产业发展需求,
加快实施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突破一批人形机器人、脑机接口产品等未来高端装备。”
国际机器人联合会(IFR)最新预测显示,2025 年将成为 AI 机器人发展的关键节点。技术创
新迭代、市场需求释放及跨领域应用拓展将共同推动行业进入快速增长期,其中人形机器人市场
预计在此时间窗口实现规模突破。
作为机器人驱动系统和工业伺服电机的关键功能材料,高性能钕铁硼永磁体正迎来战略性发
展机遇。随着智能制造升级与人形机器人产业化加速,该材料在精密传动、高效驱动等核心部件
的应用占比将持续提升,未来有望成为稀土永磁材料市场的重要增长引擎。
不断加。2024 年低空经济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确立了低空经济作为未来增长新引擎的重要
地位。2024 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
代化的决定》提出“发展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各地方政府积极响应,针对低空制造、低空基
建、应用场景开拓等方面因地制宜的提供政策支持。2025 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推动商业航
天、低空经济等新兴产业安全健康发展”,标志着低空经济从“新增长引擎”向“安全规范发展”
的战略升级。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是低空飞行器动力电机的核心部件,无人机、eVTOL(电动
垂直起降飞行器)、直升机等低空飞行器的普及,将为高性能钕铁硼的需求提供持续动力。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重要非主营业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钕铁硼永磁材料行业上游稀土原材料价格总体稳中有升。根据亚洲金属网发布的
数据,主要原材料镨钕 2025 年 6 月平均价格 54.34 万元/吨,较 2025 年 1 月平均价格 49.93 万元/
吨上升约 9%。下游应用市场需求稳定,公司在手订单充足。2025 年 4 月,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
《公布对部分中重稀土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 2025 年第 18 号),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对钐、钆、铽、镝、镥、钪、钇 7 类中重稀土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国家层面进一步加强了对
稀土行业的管理,保障了国家战略资源的安全,也突显了稀土及稀土相关物项战略地位进一步提
升。受政策变动的影响,公司部分订单生产及交付延后,短期内生产及销售业务出现波动。
作为公众实体,公司始终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出口管制政策出台后,公司迅速响应,第
一时间成立专项工作组,建立和完善了出口管制合规管理体系。依照规定程序积极合规的申请许
可证,目前已经陆续获得国家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出口许可,国际业务逐步恢复。同时为了应对
国际市场压力,公司加大了国内市场的开发力度,相关业务预计会在下半年释放。通过以上的措
施,公司有信心在下半年实现业务的增长。
报告期内,在经营表现方面:1、毛坯产量 4,178.56 吨,同比下降 22.25%。2、产品销量 3,155.45
吨,同比下降 17.27%。3、技术储备方面,内部研发项目新增 7 项,在研项目 23 项,其中国家科
技部项目 2 项,自治区科技项目 2 项。报告期内,申请专利 6 项。
报告期内,在财务表现方面,实现营业收入 94,042.33 万元,同比下降 25.80%。其中,新能
源汽车及汽车零部件应用领域实现收入 47,642.28 万元,占比 50.66%;3C 消费电子应用领域实现
收入 14,557.67 万元,占比 15.48%;风电应用领域实现收入 10,330.95 万元,占比 10.99%;节能
家电应用领域实现收入 6,019.65 万元,占比 6.40%;工业电机及其他应用领域实现收入 15,485.93
万元,占比 16.47%。实现净利润 5,345.52 万元,同比下降 18.48%。营业收入与净利润的波动,
主要是因为公司外销占比较高,出口管制政策实施后,公司依法依规积极办理出口许可申请,短
期内对境外客户发货放缓,订单交付延后,因此本报告期内产品销量同比下降。目前外销的出货
已趋于正常水平。
报告期内,在技术、管理创新方面:1、新兴领域突破:阶段性完成人形机器人磁铁的相关研
究开发。针对人形机器人的研发,公司设置了专项研发课题并配备了总工程师牵头的研发课题组,
报告期内已完成小批量产品交付。2、研发创新持续升级:公司的技术优势为高性能、无重稀土或
少用重稀土技术(DFP)、重稀土扩散技术(DDP)、涡流抑制技术等。鉴于目前市场状况,公
司研发的重点持续集中于无重稀土或少用重稀土技术。3、技术、管理创新方面荣誉成果:报告期
内公司获得“内蒙古科技创新民营企业 30 强第 3 位”、“自治区先进级智能工程”、“自治区制造业
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等奖项。4、销售市场拓展方面:荣获泰国大金优秀成本供应商奖、苏州大
金优秀供应商奖。
报告期内,在产能建设方面,公司募投项目“高性能钕铁硼产业化项目”产能稳定释放;募投
项目“年产 3,000 吨新能源汽车用高性能钕铁硼产业化项目”建设顺利,力争 2025 年年底满足验收
条件,届时公司将形成年产 12,300 吨的产能。匹配自动化产线升级、数字化管理系统部署、绿色
化生产工艺改造实现制造能效的提升,保证从毛坯生产、机械加工到成品检验等各个环节的产能
匹配与优化,为公司拓展客户和扩大市场份额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报告期内,基于对市场前景的充足信心,为了满足当前业务规划及未来发展的需求,公司设
立了全资子公司包头天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并完成了“高性能稀土永磁及组件、装备制造与研
发项目”项目备案;全资子公司包头市天之和磁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完成了“高性能稀土永磁生产
设备制造与研发项目”项目备案。以上项目目前处于前期备案阶段,相关手续尚在办理中。上述项
目投资符合国家及当地政府相关政策以及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对公司中长期发展将产生积极影
响。
面对复杂的经营环境,公司将继续始终如一专注于主营业务,夯实日常经营管理,持续研发,
优化成本,按照“三个坚持”战略(即坚持技术研发驱动、坚持高端市场定位、坚持智能生产管
理),积极稳健地开展经营活动,在新能源汽车及汽车零部件、风力发电、节能家电、3C 消费电
子等领域取得稳步的发展。同时积极拓展在机器人、低空经济等新兴领域的市场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
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技术优势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始终坚持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提供商定位,以高性能、资源低耗为主要目标,聚焦稀土
永磁材料制备过程的关键技术创新与突破,形成了多元成分调控、晶粒细化、一次成型压制、晶
界扩散、高效绿色加工、低涡流损耗磁体、新型镀层表面处理等一系列先进核心技术,并成功实
现规模化生产与产业化应用,产品性能及核心技术整体居国内先进水平。公司研发中心获评国家
企业技术中心,自主申报的高性能钐钴稀土永磁关键技术与产业化项目荣获 2020 年度全国稀土科
学技术奖二等奖,稀土永磁材料产品 2019 年度、2020 年度连续被认定为内蒙古自治区新材料首
批次产品。公司主导产品烧结钕铁硼的内禀矫顽力和最大磁能积之和可达 84(20℃),显著高于
料判定标准。公司系中国稀土行业协会理事、全国稀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国家新材料测试
评价平台稀土行业中心首届理事,拥有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内蒙古钕
铁硼稀土永磁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内蒙古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内蒙古自治区高性能稀土永
磁材料企业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平台,并参股设立了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发起的唯一国家级
稀土功能材料创新中心“国瑞科创稀土功能材料有限公司”。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拥有授
权专利 108 项,其中欧洲、日本、美国等国家和地区 49 项,国内 59 项。
(二)生产能力优势
多年来,公司以核心技术为依托,紧贴供给侧改革与产业转型升级趋势,持续围绕下游前沿
领域和新兴产业的应用场景与发展需求,配套提供高性能烧结钕铁硼、烧结钐钴材料,形成了较
强的生产能力。从生产规模上看,公司下设稀土永磁材料制造分厂 8 个,共 14 个车间,其生产内
容相互配套、生产工序相互衔接,涵盖熔炼、氢碎、烧结、机械加工、晶界扩散、表面处理等烧
结钕铁硼及钐钴生产过程的全部环节。根据中国稀土行业协会磁性材料分会的说明,公司位列我
国稀土永磁材料行业第一梯队。此外,公司业已形成十五大系列(其中烧结钕铁硼八大系列、烧
结钐钴七大系列)逾百种牌号的产品体系,建立了完善的配方与产品数据库,系行业内产品种类
较为齐全的企业之一,可针对下游多个应用领域和组件的配套需求给予快速响应。从生产质量上
看,公司以自有核心技术为支撑,结合信息化管理手段,坚持实施 IATF16949 质量管理体系,不
断细化生产中各工艺流程与操作环节的管控,对设计、生产、检验、交付等多项环节实行质量追
溯,提升材料的质量可靠性与环境适应性,获 2021 年度内蒙古高质量发展重点工业企业、内蒙古
自治区主席质量奖(2020 年)、包头市质量标杆企业(2020 年)、包头市首批智能制造科技示范
企业(2019 年)、内蒙古自治区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2024 年)等荣誉。
(三)品牌优势
公司凭借较高的产品性能、稳定优良的产品质量、优质高效的服务,塑造了技术先进、产品
过硬的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品牌,主要面向高端市场、高质客户,在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美
誉度,形成了一定的品牌效应。公司获得博世颁发的 2024 年度“亚太区优秀供应商”奖,博泽颁发
的 2024 年度“关键供应商”奖,卧龙颁发的 2024 年度“战略合作伙伴”,苏州大金及泰国大金颁发
的“2024 年度优秀供应商”奖项等,充分体现了合作伙伴对公司产品质量及品牌的认可。
(四)精益生产及信息化优势
公司积极吸纳汽车行业精益生产理念,系统化分析、改善企业生产管理流程。公司不断完善
价值流控制、过程质量控制和生产控制,推行全面质量管理(TQM)、全员生产维护(TPM)、
合,积极吸纳全员合理化建议,持续优化企业管理,以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保证质量。同时,
公司积极引入并发展信息化技术,推进两化融合,对多个生产环节进行精细化管理,结合工业互
联网平台系统及条形码识别数据采集方式,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建单、派工、领料、生产、验收、
完工入库、销售出库等生产活动的线上产品质量过程控制与追溯。公司亦通过企业资源计划(ERP)、
生产执行系统(MES)、供应商管理系统(SRM)、质量管理系统(QMS)、仓储管理系统(WMS) 、
商业智能(BI)及配方管理系统(RMS)、人工智能(AI)等管理软件,实现了多组织协同运作
的平台化管理,实现企业多组织、多业务、多流程的贯通与管控,实现了人员流、物资流、信息
流、资金流的高效运行。
(五)设备制造优势
公司设有全资子公司天之和,以晶粒细化技术、一次成型压制技术等核心技术为依托,不断
夯实人才储备,优化材料制备工艺,自主开发出包括气流磨、一次成型压机、烧结炉等在内的稀
土永磁材料关键生产设备,并成功应用于公司稀土永磁材料产品的制备。根据中国稀土行业协会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磁性材料分会的说明,天之和研制的气流磨、一次成型压机“各项技术指标和质量达到日本设备水
平,从而实现了进口替代,助力母公司产品质量不断提升”。与此同时,天之和研制的生产设备在
满足母公司使用的基础上,会择机面向市场出售。子公司天之和的业务范围得到拓展,有利于进
一步加强其盈利能力。
(六)稀土原材料供应链优势
公司位于稀土之都包头,享有得天独厚的稀土原材料供应链优势,公司是北方稀土的战略客
户,享有稳定的稀土供应保障。公司构建起以“北方稀土+中国稀土”双引擎驱动的稀土原料保障体
系,不断提升供应链的韧性建设。
(七)ESG 可持续发展建设优势
公司坚持“顾客至上,清洁世界,磁引未来”的使命,积极践行 ESG 可持续发展理念,先后
荣获国家绿色工厂(2020 年)、国家绿色供应链(2023 年)的荣誉称号。2024 年公司继续通过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能源管理体系的复审认证,持续获得 SGS 颁发的 ISO14064 温室气体排放
盘查报告及证书,ISO14067 产品碳足迹评估报告及产品碳足迹证书。与此同时,公司积极参与客
户 ESG 相关方面的要求,在 EcoVadis 评估中获得铜牌勋章,在 SAQ 可持续发展评估问卷中获得
建设方面的优势。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940,423,340.69 1,267,375,873.21 -25.80
营业成本 830,062,298.03 1,094,857,932.59 -24.19
销售费用 5,285,245.19 7,782,515.81 -32.09
管理费用 23,678,300.97 23,844,509.59 -0.70
财务费用 -5,248,976.00 10,117,624.01 -151.88
研发费用 44,990,399.65 44,931,351.23 0.1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6,040,400.39 145,204,745.87 -166.1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017,545.22 -9,655,191.39 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5,076,839.97 -24,799,682.63 不适用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居间服务费及职工薪酬减少。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利息费用减少。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收到现金减少。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
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本期期末数 上年期末数 上年期末 本期期末金 情况说明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占总资产的 数占总资 额较上年期
比例(%) 产的比例 末变动比例
(%) (%)
货币资金 682,422,587.10 21.25 848,858,609.91 25.06 -19.61
应收账款 466,204,731.89 14.52 549,550,504.29 16.23 -15.17
主要系公司收到
应收款项融资 29,165,130.09 0.91 47,914,984.60 1.41 -39.13 的票据回款减少
所致
主要系预付采购
预付款项 13,591,338.03 0.42 5,856,554.09 0.17 132.07
款增加所致
存货 1,280,943,277.40 39.89 1,219,955,724.47 36.02 5.00
主要系公司支付
其他应收款 39,188,441.74 1.22 8,932,921.70 0.26 338.70 的保证金增加所
致
主要系公司预缴
其他流动资产 12,894,514.03 0.40 882,425.18 0.03 1,361.26
税费增加所致
固定资产 480,394,620.26 14.96 509,361,009.31 15.04 -5.69
主要系公司购建
在建工程 50,838,752.85 1.58 37,020,925.72 1.09 37.32
资产增加所致
主要系公司递延
递延所得税资
产
增加所致
短期借款 209,120,623.61 6.51 250,520,131.73 7.40 -16.53
主要系公司期末
应付票据 26,800,000.00 0.83 56,977,481.27 1.68 -52.96 应付银行承兑汇
票减少所致
主要系公司应付
应付账款 138,947,624.73 4.33 258,521,212.99 7.63 -46.25
采购款减少所致
主要系公司年终
应付职工薪酬 8,539,591.90 0.27 13,739,764.27 0.41 -37.85
奖发放所致
合同负债 301,984,103.41 9.40 297,179,737.70 8.77 1.62
主要系公司退还
其他应付款 3,930,168.41 0.12 32,397,954.08 0.96 -87.87 供应商履约保证
金增加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
非流动负债
主要系公司待转
其他流动负债 1,350,965.86 0.04 855,673.69 0.03 57.88
销项税增加所致
递延收益 116,788,489.55 3.64 123,183,945.99 3.64 -5.19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3,389,675.43(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11%。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八节 财务报告”之“七、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资子公司“包头天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和新材料”),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
人民币。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
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55)。
案》,公司对天和新材料增资 9,000 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完成后,天和新材料的注册资本由 1,000
万元人民币变更为 10,000 万元人民币。2025 年 7 月,天和新材料完成相关工商变更手续。详见公
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
资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5-068)
、《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5-072)。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 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名称 公司类型 主要业务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磁性材料设备、机械设备、仪
包头市天之和磁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子公司 器仪表及配件的研发、生产、 500.00万人民币 27,515,910.69 5,289,328.84 2,620,357.55 -333,363.22 -333,393.99
加工、制造、销售及维修
启航(香港)科技有限公司 子公司 磁性材料销售、进出口贸易 4,000.00万港币 63,584.38 -27,615.62 -2,753.96 -2,753.96
风电磁钢装配、汽车电机装配
EuroCore Magnetics Kft. 子公司 100.00万欧元
、磁组件检验、仓储和销售等
磁性材料及其装配件相关技
Tianhe Magnetics Technology GmbH 子公司 术研发、进出口贸易、仓储、 100.00万欧元 3,326,091.05 3,326,091.05 -368,691.59 -324,980.64
分销
稀土永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 10,000.00万人民
包头天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子公司
销售 币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包头天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新设 未产生重大影响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生产使用的原材料主要为稀土金属,单价较高,且深受全球宏观经济形势、国际贸易环
境、国家产业及货币政策、市场供求及博弈关系等因素影响,价格波动较为明显。稀土永磁材料
厂商大多根据主要原材料价格走势,综合考量自身盈利目标与客户接受度,及时调整产品售价,
但因部分存量订单售价已锁定,增量订单调价尚需经过一定的过程,因此稀土永磁材料成品售价
调整通常滞后于原材料价格波动,如未来原材料价格出现持续大幅波动,而公司不能及时有效应
对,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近年来,国内高性能稀土永磁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各大稀土永磁材料厂商为争取优质客户、
维系市场份额频繁采取降价手段,下游厂商亦普遍对采购价格实施管控降本,行业竞争呈现进一
步加剧态势。同时,公司业务发展受到下游新能源汽车及汽车零部件、节能家电、风力发电、3C
消费电子等行业领域的需求变化影响,如果未来上述行业需求出现不利变化,将进一步加剧稀土
永磁材料行业的竞争态势。
我国系全球稀土永磁材料的主要生产国与出口国。近年来,部分国家和地区逆全球化倾向逐
步显现,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有所抬头,贸易摩擦明显上升,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全球消费需求、投
资需求和贸易需求。2025 年 4 月,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公布对部分中重稀土相关物项实施出
口管制的决定》(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 2025 年第 18 号),宣布对 7 类中重稀土相关物项实施出
口管制。公司稀土永磁材料产品外销占比较高,如国际贸易环境进一步恶化,公司则面临国际贸
易环境变化导致产品出口竞争力削弱、出口业务收入下滑的风险。
企业出口业务存在一定比重的美元和欧元结算。随着募投项目陆续建成投产,企业生产经营
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出口量进一步增加,汇率变动影响相应加大,面临汇率波动产生一定汇兑损
失的风险。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担任的职务 变动情形
尹建华 董事 离任
赵永刚 董事 选举
张海潮 职工代表董事 选举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因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 2025 年 2 月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公司于 2025 年 2 月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董事
长,并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5-013)
等相关公告。
同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2025 年 5 月,公司
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
修订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42)等相关公告。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选举职工
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44)。
因赵永刚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职务,2025 年 5 月,公司召开了职工
代表大会,选举张海潮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
致。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
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64)。
员会委员的议案》,调整后审计委员会构成为:朱震宇(主任委员)、陈凯、赵永刚。详见公司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66)。
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否
每 10 股送红股数(股) 不适用
每 10 股派息数(元)(含税) 不适用
每 10 股转增数(股) 不适用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境信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中的企业
数量(个)
序号 企业名称 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的查询索引
http://111.56.142.62:40010/support-yfpl-web/web/viewR
unner.html?viewId=http://111.56.142.62:40010/support-y
fpl-web/web/sps/views/yfpl/views/
yfplHomeNew/index.js&cantonCode=15000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如未能及时履 如未能及
承诺 承诺 是否有履行 是否及时严 行应说明未完 时履行应
承诺背景 承诺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类型 内容 期限 格履行 成履行的具体 说明下一
原因 步计划
股份锁定、持股及减
备注 1 备注 1 备注 1 是 备注 1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持意向的承诺
稳定股 价的措施 和
备注 2 备注 2 备注 2 否 备注 2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承诺
欺诈发 行上市股 份
备注 3 备注 3 备注 3 否 备注 3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回购的承诺
摊薄即 期回报填 补
备注 4 备注 4 备注 4 否 备注 4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措施的承诺
与首次公开 上市后 利润分配 政
备注 5 备注 5 备注 5 否 备注 5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发行相关的 策的承诺
承诺 依法承 担赔偿责 任
备注 6 备注 6 备注 6 否 备注 6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的承诺
避免新 增同业竞 争
备注 7 备注 7 备注 7 否 备注 7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的承诺
减少和 规范关联 交
备注 8 备注 8 备注 8 否 备注 8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易的承诺
其他 备注 9 备注 9 备注 9 否 备注 9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备注 10 备注 10 备注 10 否 备注 10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备注 11 备注 11 备注 11 否 备注 11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备注 1:关于股份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天津天和作出以下承诺:
“1、本单位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单位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则本单位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发行人在 6
个月期间内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1)减持数量
本单位在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的两年内减持的,减持股份总量不超过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单位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本单位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
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本单位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
(2)减持方式
本单位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协议转让方式等。
(3)减持价格
本单位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单位在发行人本次发行前
所持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若发行人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项,发行价格应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4)减持期限
若本单位拟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进行减持,将配合发行人在本单位首次卖出股份的第 15 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
划并予以公告;若本单位拟通过其他方式进行减持,将配合发行人在本单位减持前提前至少 3 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
(5)其他事项
本单位拟减持股份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减持相关事项有其他规定的,本单位将严格遵
守该等规定,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向公司或其他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袁文杰、袁擘、袁易作出以下承诺: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1、本人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
位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1)减持数量
本人在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的两年内减持的,减持股份总量不超过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本人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
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本人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
(2)减持方式
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
议转让方式等。
(3)减持价格
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人在发行人本次发行前所持
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若发行人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发行价格应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4)减持期限
若本人拟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进行减持,将配合发行人在本人首次卖出股份的第 15 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
予以公告;若本人拟通过其他方式进行减持,将配合发行人在本人减持前提前至少 3 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
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
(5)其他事项
本人拟减持股份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减持相关事项有其他规定的,本人将严格遵守该
等规定,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向公司或其他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三)发行人持股 5%以上自然人股东承诺
发行人持股 5%以上的自然人股东陈雅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1)减持数量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本人在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的两年内减持的,减持股份总量不超过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本人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
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本人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
(2)减持方式
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
议转让方式等。
(3)减持价格
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人在发行人本次发行前所持
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若发行人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发行价格应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4)减持期限
若本人拟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进行减持,将配合发行人在本人首次卖出股份的第 15 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
予以公告;若本人拟通过其他方式进行减持,将配合发行人在本人减持前提前至少 3 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
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
(5)其他事项
本人拟减持股份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减持相关事项有其他规定的,本人将严格遵守该
等规定,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向公司或其他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四)发行人持股 5%以上机构股东承诺
发行人持股 5%以上的机构股东朗润园、元龙智能作出以下承诺:
“1、本单位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单位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1)减持数量
本单位在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的两年内减持的,减持股份总量不超过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单位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本单位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
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本单位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
(2)减持方式
本单位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协议转让方式等。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3)减持价格
本单位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单位在发行人本次发行前
所持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若发行人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项,发行价格应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4)减持期限
若本单位拟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进行减持,将配合发行人在本单位首次卖出股份的第 15 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
划并予以公告;若本单位拟通过其他方式进行减持,将配合发行人在本单位减持前提前至少 3 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
(5)其他事项
本单位拟减持股份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减持相关事项有其他规定的,本单位将严格遵
守该等规定,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向公司或其他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五)发行人持股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发行人持股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袁文杰、袁易、陈雅、董义、张海潮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则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将自动
延长 6 个月。若发行人在 6 个月期间内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本人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的减
持比例依据《减持规定》及届时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调整)不低于发行价,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向公司或其他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六)发行人持股监事承诺
发行人持股监事刁树林、伊海波、胡占江作出以下承诺: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1、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本人在任职期间内(于股份锁定期结束后)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数量将不
超过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
行人的股份。本人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的减持比例依据《减持规定》及届时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相关
规定执行。
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须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调整)不低于发行价,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规则要求。
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向公司或其他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备注 2: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天津天和作出以下承诺:
“1、在不迟于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后的 10 个交易日内,根据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积极采取下述措
施以稳定发行人股价,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发行人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1)在符合股票交易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按照发行人关于稳定股价具体方案中确定的增持金额和期间,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购买所增持股票的总金额,不高于自发行人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30%。增持发行人股份方案公告后,如果发行人股价已经不满足启
动稳定发行人股价措施条件的,可以终止增持股份;
(2)除因被强制执行或上市公司重组等情形必须转股或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停止条件外,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
期间,不转让本单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除经发行人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同意外,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单位持有的股份;
(3)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触发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不因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内不再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而拒绝实施上述稳定股
价的措施。
(1)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3)如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如未履行增持发行人股份的义务,发行人有权将本单位应履行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应付现金分红予以扣留,直至本单位履行增持义务。发行人
可将与本单位履行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应付现金分红予以扣减用于公司回购股份,本单位不享有对相应金额现金分红的追索权。”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袁文杰、袁擘、袁易作出以下承诺: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1、在不迟于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后的 10 个交易日内,根据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积极采取下述措
施以稳定发行人股价,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发行人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1)在符合股票交易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按照发行人关于稳定股价具体方案中确定的增持金额和期间,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购买所增持股票的总金额,不高于自发行人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30%。增持发行人股份方案公告后,如果发行人股价已经不满足启
动稳定发行人股价措施条件的,可以终止增持股份;
(2)除因被强制执行或上市公司重组等情形必须转股或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停止条件外,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
期间,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除经发行人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同意外,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股份;
(3)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触发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不因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内不再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而拒绝实施上述稳定
股价的措施。
(1)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3)如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如未履行增持发行人股份的义务,发行人有权将本人应履行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应付现金分红予以扣留,直至本人履行增持义务。发行人可将
与本人履行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应付现金分红予以扣减用于公司回购股份,本人不享有对相应金额现金分红的追索权。”
发行人全体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以下承诺:
“1、在不迟于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后的 10 个交易日内,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积极采取下述措施以稳
定发行人股价,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发行人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1)在符合股票交易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按照发行人关于稳定股价具体方案中确定的增持金额和期间,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购买所增持股票的总金额,不高于其上年度初至董事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日期间从发行人获取的税后薪酬及税后现金分红总额的 30%。增持发
行人股份方案公告后,如果发行人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可以终止增持股份。
(2)除因继承、被强制执行或上市公司重组等情形必须转股或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停止条件外,在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
期间,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除经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同意外,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股份。
(3)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触发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不因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内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而拒绝实施上述稳定股价
的措施。
(1)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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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如未履行增持发行人股份的义务,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人的薪酬及现金分红予以扣留,直至本人履行增持义务。发行人可将应付本人的薪酬与
现金分红予以扣减用于发行人回购股份,本人丧失对相应金额现金分红的追索权。”
备注 3:欺诈发行上市股份回购的承诺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天津天和作出如下承诺:
“1、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事实的认定或生效判决后 5 个交易日内启动股份回购程序,向本次发行至欺诈发行揭露日或者更正日期间买入欺诈发行的股票且在回购时仍然持有股票
的投资者发出要约,具体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法确定。在实施上述股份购回时,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监管规则、本公
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袁文杰、袁擘、袁易作出如下承诺:
“1、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实的认定或生效判决后 5 个交易日内启动股份回购程序,购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法确定。在实施上述股份购回时,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监管规则、本公
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发行人承诺
发行人天和磁材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事实的认定或生效判决后 5 个交易日内启动股份回购程序,向本次发行至欺诈发行揭露日或者更正日期间买入欺诈发行的股票且在回购时仍然持有股票
的投资者发出要约,具体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法确定。在实施上述股份购回时,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监管规则、本公
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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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4:关于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
(一)发行人承诺
发行人天和磁材作出如下承诺:
“1、做大做强主营业务,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
公司将继续完善生产管理体系和研发体系,做大做强主营业务,进一步强化公司主营业务的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主营业务的盈利水平。
公司计划紧抓稀土永磁产品的发展方向,将积极推进高效生产与先进制造,持续改善生产流程;进一步完善生产管理体系,促进质量、生产、安全
的相互融合,保证产品质量稳步提高;进一步完善研发机制、加大研发投入、加强外部交流与合作,提高公司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
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前,将立足于现有的业务,通过不断市场开拓和产品研发推广,提升产品的市场销售规模,保持稳定的增长,实现经
营业绩的持续提升。
公司将持续推进内部流程再造和制度建设,不断丰富和完善公司业务发展模式,巩固和提升公司市场地位和竞争能力,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另外,
公司将加强日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全面预算管理,加强投资管理,全面提升公司的日常经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
提升经营业绩。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及时与保荐机构、监管银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按照募集资金相关管理制度的规
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公司将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明确各控制环节的相关责任,按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并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与监督,以确保募集资金的有效管理和使用。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将用于高性能钕铁硼产业化项目、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生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研发中心升
级改造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提升公司盈利水平,以填补股东即期回报下降的影响。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及时把握行业发展机遇、使募集资金项目尽快
产生效益,公司将使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行置换。
公司已审议通过了包含发行后利润分配政策的《公司章程》。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完善董事会、股
东大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制定明确的回报规划,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给予广大投资者合理的回报。”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天津天和作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企业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以符合中国
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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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以符合中国证
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要求;
特此承诺。”
(四)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人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为贯彻执行上述规定和文件精神,本人承诺:
执行情况相挂钩。
(三)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发布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
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以符合中
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要求。
(四)若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 5:上市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一)发行人承诺
发行人天和磁材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在上市后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
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和要求,切实保障投资者的股份收益权。
部内容。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润分配政策并严格执行。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天津天和作出如下承诺:
“1、本单位将严格遵守并促使发行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和要求,切实保障投资者的股份收益权。
部内容。
部规定和利润分配政策并严格执行。”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在履职期间严格遵守并促使发行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和要求,切实保障投资者的股份收益权。
部内容。
规定和利润分配政策并严格执行。
备注 6: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一)发行人承诺
发行人天和磁材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本
公司对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本公司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及时制定股份回购方案,并按照董
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具体方案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以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为基础并参考相关市场因素确定(若
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在
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本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及时、足
额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作出如下承诺:
“1、发行人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单
位对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单位将敦促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发行人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及时制定股份回购方案,
并按照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具体方案回购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且本单位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有)。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本单位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及时、
足额赔偿投资者损失。”
(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袁文杰、袁擘、袁易作出如下承诺:
“1、发行人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
对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敦促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发行人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及时制定股份回购方案,
并按照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具体方案回购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且本人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有)。
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本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及时、足额
赔偿投资者损失。”
(四)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发行人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
对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本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及时、足额
赔偿投资者损失。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备注 7:关于避免新增同业竞争的承诺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天津天和作出如下承诺:
“1、本单位及本单位所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它企业,目前均未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
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1)目前没有,未来也不会从事或支持其他企业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
或活动;
(2)目前没有,未来也不会以其它方式介入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动,本单位将主动或在发行人提出异议后及时转让或终止前述业务,或促使本单位所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它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前
述业务,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享有优先受让权。
(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袁文杰、袁擘、袁易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它企业,目前均未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
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1)目前没有,未来也不会从事或支持其他企业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
或活动;
(2)目前没有,未来也不会以其它方式介入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本人将主动或在发行人提出异议后及时转让或终止前述业务,或促使本人所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它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前述业务,
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享有优先受让权。
备注 8: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天津天和作出以下承诺: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1、除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申报的经审计财务报告披露的关联交易以外,本单位以及本单位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不存
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参照市场价格或以合理方式确定的价格确定。
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本单位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通过对发行人行使不正当股东权利损害发
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袁文杰、袁擘、袁易作出以下承诺:
“1、除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申报的经审计财务报告披露的关联交易以外,本人以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不存在其
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参照市场价格或以合理方式确定的价格确定。
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本人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通过对发行人行使不正当股东权利损害发行
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发行人持股 5%以上的自然人股东陈雅作出以下承诺:
“1、除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申报的经审计财务报告披露的关联交易以外,本人以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不存在其他任
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参照市场价格或以合理方式确定的价格确定。
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本人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通过对发行人行使不正当股东权利损害发行
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发行人持股 5%以上的机构股东朗润园、元龙智能作出以下承诺:
“1、除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申报的经审计财务报告披露的关联交易以外,本单位以及本单位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不存在其他
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
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本单位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通过对发行人行使不正当股东权利损害发
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以下承诺:
“1、除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申报的经审计财务报告披露的关联交易以外,本人以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不存在其他任
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参照市场价格或以合理方式确定的价格确定。
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本人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通过对发行人行使不正当职权损害发行人及
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备注 9:关于业绩下滑相关情况的承诺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天津天和和实际控制人袁文杰、袁擘、袁易作出如下承诺:
“本企业/本人为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如出现上市当年及之后第二年、第三年较上
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 50%以上情形的,本企业/本人将按以下方式延长届时所持股份的锁定期限: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其中,“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为准,“届时所持股份”是指本企业/本人上市前取得,上市当年及之后第二年、第三年年报披露时
仍持有的股份。”
备注 10:关于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发行人作出以下承诺:
“1、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在本次发行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项未能履行原因,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等处理方案,并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承担相应赔偿金额。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
本公司履行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天津天和作出以下承诺:
“1、本单位将严格履行在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予以约束:
(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完全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以自有资金补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补偿金额依据本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
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3)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除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自动延长
至本公司完全消除因本单位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
上公开说明造成本单位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况,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同时,本单位应尽快研究将投资
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发行人和发行人投资者的利益。本单位还应说明原有承诺在不可抗力消除后是否继续实施,如不继续
实施的,本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新的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袁文杰、袁擘、袁易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将严格履行在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约束:
(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完全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以自有资金补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补偿金额依据本人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
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3)本人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除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自动延长至
本人完全消除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
说明造成本人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况,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同时,本人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
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发行人及投资者的利益。本人还应说明原有承诺在不可抗力消除后是否继续实施,如不继续实施的,本人应根据
实际情况提出新的承诺。”
发行人持股 5%以上的自然人股东陈雅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将严格履行在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约束:
(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完全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以自有资金补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补偿金额依据本人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
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3)本人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除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自动延长至
本人完全消除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
说明造成本人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况,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同时,本人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
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发行人及投资者的利益。本人还应说明原有承诺在不可抗力消除后是否继续实施,如不继续实施的,本人应根据
实际情况提出新的承诺。”
发行人持股 5%以上的机构股东朗润园、元龙智能作出以下承诺:
“1、本单位将严格履行在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予以约束:
(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完全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以自有资金补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补偿金额依据本单位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
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3)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除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自动延长
至本单位完全消除因本单位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上公开说明造成本单位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况,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同时,本单位应尽快研究将投资
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发行人和发行人投资者的利益。本单位还应说明原有承诺在不可抗力消除后是否继续实施,如不继续
实施的,本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新的承诺。”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以下承诺:
“1、我们将严格履行在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约束:
(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完全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以自有资金补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补偿金额依据我们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
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3)我们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有)的锁定期除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自
动延长至我们完全消除因我们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
开说明造成我们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况,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同时,我们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
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发行人和发行人投资者的利益。我们还应说明原有承诺在不可抗力消除后是否继续实施,如不继续实施的,我
们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新的承诺。”
备注 11:关于股东信息披露专项承诺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现针对股东信息披露出具如下承诺:
“(一)本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
(二)除本公司员工持股平台科曼咨询合伙人屈波曾存在受托持股(已解除)的情况外,本公司不存在股权代持、委托持股等情形,不存在股权争
议或潜在纠纷等情形。
(三)本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
(四)本次发行上市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形;
(五)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不存在以发行人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情形;
(六)本公司不存在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的情形;
(七)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良好。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
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无偿担保。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8)。
袁易、吴姗姗、袁擘、程艳、天津天和盈亚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详见“第八节 财务报告”之“十
四 5、关联交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二)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截至报 截至报
其中:
告期末 告期末 本年度 变更
超募资 截至报
招股书或募集说 募集资 超募资 投入金 用途
金总额 截至报告期末 告期末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到 募集资金净额 明书中募集资金 金累计 金累计 本年度投入金额 额占比 的募
募集资金总额 (3)= 累计投入募集 超募资
来源 位时间 (1) 承诺投资总额 投入进 投入进 (8) (%) 集资
(1)- 资金总额(4) 金累计
(2) 度(%) 度(%) (9) 金总
(2) 投入总
(6)= (7)= =(8)/(1) 额
额(5)
(4)/(1) (5)/(3)
首次公开 2024 年 12 月
发行股票 26 日
合计 / 812,661,000.00 730,339,590.00 818,100,000.00 354,111,067.87 48.49 / 354,111,067.87 48.49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单位:元
项 投 项目
目 入 可行
达 进 性是
是
是否为 截至报 到 度 否发
否
招股书 告期末 预 是 是 投入进 本项目 生重
涉
或者募 截至报告期末 累计投 定 否 否 度未达 本年实 已实现 大变
募集资金 项目 及 募集资金计划 节余金
项目名称 集说明 本年投入金额 累计投入募集 入进度 可 已 符 计划的 现的效 的效益 化,
来源 性质 变 投资总额(1) 额
书中的 资金总额(2) (%) 使 结 合 具体原 益 或者研 如
更
承诺投 (3)= 用 项 计 因 发成果 是,
投
资项目 (2)/(1) 状 划 请说
向
态 的 明具
日 进 体情
期 度 况
首次公开 高性能钕铁硼产 生产
是 否 198,357,862.06 71,053,996.78 71,053,996.78 35.82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不适用
发行股票 业化项目 建设
高性能稀土永磁
首次公开 生产
材料生产线智能 是 否 80,265,739.53 29,958,107.78 29,958,107.78 37.32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不适用
发行股票 建设
化改造项目
高性能稀土永磁
首次公开
材料研发中心升 研发 是 否 42,439,356.53 12,142,169.89 12,142,169.89 28.61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不适用
发行股票
级改造项目
年 产 3,000 吨 新
首次公开 能源汽车用高性 生产
是 否 249,192,830.43 81,302,988.16 81,302,988.16 32.63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不适用
发行股票 能钕铁硼产业化 建设
项目
首次公开 补流
补充流动资金 是 否 160,083,801.45 159,653,805.26 159,653,805.26 99.73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不适用
发行股票 还贷
合计 / / / / 730,339,590.00 354,111,067.87 354,111,067.87 / / / / / / /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议第三次会议以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其中以等额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自筹资金 185,896,872.89 元,以等额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10,195,905.66
元。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
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
(XYZH/2025QDAA2B019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公告》(公告编号 2025-067)。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
报告期 期间最高
用于现金
末现金 余额是否
董事会审议日期 管理的有 起始日期 结束日期
管理余 超出授权
效审议额
额 额度
度
其他说明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单日最高余额,含
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
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
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申港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4)。
□适用 √不适用
(五) 中介机构关于募集资金存储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鉴证的结论性意见
□适用 √不适用
核查异常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六) 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后续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比例 送 公积金 其 比例
数量 发行新股 小计 数量
(%) 股 转股 他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98,210,000 100.00 1,324,374 1,324,374 199,534,374 75.50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
股
境内自然人持股 59,096,272 29.81 34,354 34,354 59,130,626 22.37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660 660 660 0.00
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64,745,626 64,745,626 64,745,626 24.50
三、股份总数 198,210,000 100.00 66,070,000 66,070,000 264,280,000 100.00
√适用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465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607 万股,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1 月 3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
板上市交易。
有)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报告期
期初限售 报告期增加 报告期末限 解除限售日
股东名称 解除限 限售原因
股数 限售股数 售股数 期
售股数
天津天和盈亚科技有限公司 89,970,000 89,970,000 首发限售股份 2028-01-03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袁文杰 27,240,000 27,240,000 首发限售股份 2028-01-03
袁易 18,110,000 18,110,000 首发限售股份 2028-01-03
南通朗润园企业管理咨询中心
(有限合伙)
南通元龙智能科技中心(有限合
伙)
陈雅 6,695,914 6,695,914 首发限售股份 2026-01-03
泛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愿景智
能制造投资(天津)合伙企业(有 5,610,000 5,610,000 首发限售股份 2026-01-03
限合伙)
远至私募基金管理(上海)有限
公司-天津同历宏阳三号企业管 5,600,000 5,600,000 首发限售股份 2026-01-03
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包头寰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4,570,000 4,570,000 首发限售股份 2026-01-03
山西星火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包头科曼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
限合伙)
袁擘 2,730,000 2,730,000
首发限售股份 2028-01-03
范跃林 1,220,000 1,220,000
首发限售股份 2026-01-03
翟勇 1,220,000 1,220,000
首发限售股份 2026-01-03
沈强 1,220,000 1,220,000
首发限售股份 2026-01-03
周拴柱 560,000 560,000
首发限售股份 2026-01-03
陈斌 100,358 100,358
首发限售股份 2026-01-03
网下发行有限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东 1,324,374 1,324,374 2025-07-08
售期股份
合计 199,534,374 199,534,374 / /
注:2025 年 7 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锁定期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二、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55,030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质押、标记
持有有限售
股东名称 报告期内增 或冻结情况
期末持股数量 比例(%) 条件股份数 股东性质
(全称) 减 股份 数
量
状态 量
境内非国有
天津天和盈亚科技有限公司 89,970,000 34.04 89,970,000 无
法人
袁文杰 27,240,000 10.31 27,240,000 无 境内自然人
袁易 18,110,000 6.85 18,110,000 无 境内自然人
南通朗润园企业管理咨询中心 13,949,821 5.28 13,949,821 无 境内非国有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有限合伙) 法人
南通元龙智能科技中心(有限合 境内非国有
伙) 法人
陈雅 6,695,914 2.53 6,695,914 无 境内自然人
泛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愿景
智能制造投资(天津)合伙企业 5,610,000 2.12 5,610,000 无 其他
(有限合伙)
远至私募基金管理(上海)有限
公司-天津同历宏阳三号企业 5,600,000 2.12 5,600,000 无 其他
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
包头寰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4,570,000 1.73 4,570,000 无
法人
山西星火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 境内非国有
业(有限合伙) 法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数量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 1000 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证 1000 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中证稀土
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深圳市前海火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火蓝三
人行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中证 10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金飞琴 273,600 人民币普通股 273,600
张荣忠 224,200 人民币普通股 224,200
陆家奕 21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10,000
曾耀宗 204,200 人民币普通股 204,200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中证
稀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
不适用
权的说明
天津天和盈亚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袁文杰、袁易、陈雅通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过天津天和盈亚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袁文杰、袁易为公
司实际控制人,袁文杰系袁易之父,并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不适用
持股 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
交易情况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
序号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新增可上 限售条件
份数量 可上市交易
市交易股
时间
份数量
首发上市之日起
首发上市之日起
首发上市之日起
南通朗润园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 首发上市之日起
伙) 12 个月
首发上市之日起
首发上市之日起
泛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愿景智能制造 首发上市之日起
投资(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 个月
远至私募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天
首发上市之日起
合伙)
首发上市之日起
山西星火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首发上市之日起
伙) 12 个月
天津天和盈亚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袁文杰、袁易、陈雅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通过天津天和盈亚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袁文杰、袁易
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袁文杰系袁易之父,并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第七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第八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5 年 6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七、1 682,422,587.10 848,858,609.91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七、4 49,605,601.39 57,878,615.43
应收账款 七、5 466,204,731.89 549,550,504.29
应收款项融资 七、7 29,165,130.09 47,914,984.60
预付款项 七、8 13,591,338.03 5,856,554.09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 七、9 39,188,441.74 8,932,921.70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七、10 1,280,943,277.40 1,219,955,724.47
其中:数据资源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七、13 12,894,514.03 882,425.18
流动资产合计 2,574,015,621.67 2,739,830,339.67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七、18 2,000,000.00 2,000,0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七、21 480,394,620.26 509,361,009.31
在建工程 七、22 50,838,752.85 37,020,925.72
生产性生物资产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七、25 19,565,203.83 22,100,446.23
无形资产 七、26 34,799,198.09 35,477,774.40
其中:数据资源
开发支出
其中:数据资源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七、28 14,042,421.19 13,873,113.48
递延所得税资产 七、29 33,980,635.09 24,526,743.65
其他非流动资产 七、30 1,915,509.53 2,523,077.23
非流动资产合计 637,536,340.84 646,883,090.02
资产总计 3,211,551,962.51 3,386,713,429.6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七、32 209,120,623.61 250,520,131.73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七、35 26,800,000.00 56,977,481.27
应付账款 七、36 138,947,624.73 258,521,212.99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 七、38 301,984,103.41 297,179,737.7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 七、39 8,539,591.90 13,739,764.27
应交税费 七、40 7,028,443.55 6,462,456.96
其他应付款 七、41 3,930,168.41 32,397,954.08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七、43 271,493,282.55 264,688,882.46
其他流动负债 七、44 1,350,965.86 855,673.69
流动负债合计 969,194,804.02 1,181,343,295.15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七、45 32,545,440.00 -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七、47 16,253,692.04 18,821,258.34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七、51 116,788,489.55 123,183,945.99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递延所得税负债 七、29 2,934,780.57 3,315,066.93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68,522,402.16 145,320,271.26
负债合计 1,137,717,206.18 1,326,663,566.4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七、53 264,280,000.00 264,28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七、55 923,421,510.03 923,421,510.03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七、57 -220,411.07 -192,128.41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七、59 133,935,881.24 133,935,881.24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七、60 752,417,776.13 738,604,600.4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或股东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益)合计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
股东权益)总计
公司负责人:袁文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海潮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子培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5 年 6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678,757,384.07 844,120,053.77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49,605,601.39 57,878,615.43
应收账款 十九、1 466,204,731.89 549,550,504.29
应收款项融资 27,364,439.86 46,032,805.61
预付款项 12,001,000.50 5,544,011.32
其他应收款 十九、2 62,930,562.71 33,586,598.78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 1,280,943,277.40 1,219,955,724.47
其中:数据资源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2,412,068.84 830,711.02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流动资产合计 2,590,219,066.66 2,757,499,024.69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十九、3 3,893,550.00 3,893,55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000,000.00 2,000,0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498,837,887.11 529,220,403.86
在建工程 30,096,608.73 26,293,330.54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19,565,203.83 22,100,446.23
无形资产 34,799,198.09 35,477,774.40
其中:数据资源
开发支出
其中:数据资源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13,956,925.81 13,837,657.84
递延所得税资产 30,833,254.47 21,132,919.44
其他非流动资产 1,915,509.53 2,033,162.23
非流动资产合计 635,898,137.57 655,989,244.54
资产总计 3,226,117,204.23 3,413,488,269.2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09,120,623.61 250,520,131.73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26,800,000.00 56,977,481.27
应付账款 141,017,144.13 273,232,053.91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 301,984,103.41 297,179,737.70
应付职工薪酬 7,911,203.53 13,027,225.71
应交税费 7,018,957.81 5,374,369.15
其他应付款 3,922,862.24 32,390,647.91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71,493,282.55 264,688,882.46
其他流动负债 1,350,965.86 855,673.69
流动负债合计 970,619,143.14 1,194,246,203.5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32,545,44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16,253,692.04 18,821,258.34
长期应付款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116,788,489.55 123,183,945.99
递延所得税负债 2,934,780.57 3,315,066.93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68,522,402.16 145,320,271.26
负债合计 1,139,141,545.30 1,339,566,474.7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264,280,000.00 264,28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923,421,510.03 923,421,510.03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86,531.53 -62,605.39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33,935,881.24 133,935,881.24
未分配利润 765,424,799.19 752,347,008.56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益)合计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
股东权益)总计
公司负责人:袁文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海潮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子培
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5 年半年度 2024 年半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七、61 940,423,340.69 1,267,375,873.21
其中:营业收入 七、61 940,423,340.69 1,267,375,873.21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其中:营业成本 七、61 830,062,298.03 1,094,857,932.59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 七、62 4,374,621.50 3,561,776.35
销售费用 七、63 5,285,245.19 7,782,515.81
管理费用 七、64 23,678,300.97 23,844,509.59
研发费用 七、65 44,990,399.65 44,931,351.23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财务费用 七、66 -5,248,976.00 10,117,624.01
其中:利息费用 6,904,685.19 13,901,179.61
利息收入 1,061,234.95 2,634,006.06
加:其他收益 七、67 25,130,291.15 8,737,258.07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
七、71 964,836.88 -909,930.03
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
七、72 -11,361,113.58 -17,426,859.90
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七、73 -194,672.84 -3,610,540.11
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53,987,707.45 69,070,091.66
加:营业外收入 七、74 1,292,995.11 2,136.32
减:营业外支出 七、75 56,434.76 17,273.36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列)
减:所得税费用 七、76 1,769,092.09 3,481,035.42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3,455,175.71 65,573,919.20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号填列)
“-”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净亏损以“-”号填列)
号填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28,282.66 -70,386.18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
-28,282.66 -70,386.18
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
动
-28,282.66 -70,386.18
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28,282.66 -70,386.18
(7)其他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
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53,426,893.05 65,503,533.02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
收益总额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
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0 0.33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0 0.33
公司负责人:袁文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海潮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子培
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5 年半年度 2024 年半年度
一、营业收入 十九、4 940,364,783.59 1,267,291,539.18
减:营业成本 十九、4 832,139,205.83 1,095,864,396.50
税金及附加 4,371,732.63 3,559,268.24
销售费用 4,772,662.61 7,709,224.22
管理费用 22,916,328.10 23,803,808.58
研发费用 44,681,869.26 44,917,718.52
财务费用 -4,860,317.70 10,097,590.09
其中:利息费用 6,904,685.19 13,901,179.61
利息收入 1,054,362.71 2,628,678.30
加:其他收益 25,130,291.15 8,737,258.07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十九、5 2,166,914.49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
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
-11,361,113.58 -17,426,859.90
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194,672.84 -3,610,540.11
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53,049,558.96 69,099,214.21
加:营业外收入 1,249,284.08 2,136.32
减:营业外支出 56,403.91 17,273.36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
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1,522,648.50 3,817,736.53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2,719,790.63 65,266,340.64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23,926.14 -6,515.06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额
综合收益
变动
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23,926.14 -6,515.06
收益
合收益
合收益的金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52,695,864.49 65,259,825.58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公司负责人:袁文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海潮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子培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5年半年度 2024年半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
金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
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
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
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
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
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46,695,106.79 46,191,219.1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七、78 35,180,466.61 59,374,374.78
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08,820,359.82 1,297,189,316.4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
金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
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
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
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21,136,256.97 15,432,222.4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七、78 88,480,481.44 19,237,079.39
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04,860,760.21 1,151,984,570.5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96,040,400.39 145,204,745.87
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640,548,835.9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166,914.49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 100,992.00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642,715,750.39 100,992.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2,640,548,835.9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652,733,295.61 9,756,183.3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0,017,545.22 -9,655,191.39
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
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84,681,800.00 735,614,610.92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 2,361,500.00
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84,681,800.00 737,976,110.92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86,820,530.22 746,020,888.27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
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
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七、78 17,084,837.93 2,140,371.70
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49,758,639.97 762,775,793.5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65,076,839.97 -24,799,682.63
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70,445,030.30 110,679,541.1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55,622,587.10 186,981,751.06
公司负责人:袁文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海潮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子培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5年半年度 2024年半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
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46,651,395.84 46,191,219.1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09,863,323.41 1,296,970,482.0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
金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20,046,129.80 15,316,359.9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98,956,629.85 1,151,922,611.4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89,093,306.44 145,047,870.64
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640,548,835.9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166,914.4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642,715,750.39 100,992.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2,640,548,835.9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658,221,773.20 12,632,352.6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5,506,022.81 -12,531,360.67
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84,681,800.00 735,614,610.92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 2,361,500.00
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84,681,800.00 737,976,110.92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86,820,530.22 746,020,888.27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
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49,758,639.97 762,775,793.5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65,076,839.97 -24,799,682.63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69,371,677.19 107,710,316.5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51,957,384.07 182,861,259.95
公司负责人:袁文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海潮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子培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
其他权益工具 一 数
项目 专 般 股
减: 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 其他综合收 项 风 其 东
优 永 资本公积 库存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小计
本) 其 益 储 险 他 权
先 续 股
他 备 准 益
股 债
备
一、上年期末余额 264,280,000.00 923,421,510.03 -192,128.41 133,935,881.24 738,604,600.42 2,060,049,863.28 2,060,049,863.28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264,280,000.00 923,421,510.03 -192,128.41 133,935,881.24 738,604,600.42 2,060,049,863.28 2,060,049,863.28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
额(减少以“-”号填 -28,282.66 13,813,175.71 13,784,893.05 13,784,893.05
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28,282.66 53,455,175.71 53,426,893.05 53,426,893.05
(二)所有者投入和
减少资本
股
者投入资本
者权益的金额
(三)利润分配 -39,642,000.00 -39,642,000.00 -39,642,000.00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39,642,000.00 -39,642,000.00 -39,642,000.00
的分配
(四)所有者权益内
部结转
(或股本)
(或股本)
额结转留存收益
留存收益
(五)专项储备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264,280,000.00 923,421,510.03 -220,411.07 133,935,881.24 752,417,776.13 2,073,834,756.33 2,073,834,756.3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
其他权益工具 一 数
项目 专 般 股
减: 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 优 永 其他综合收 项 风 其 东
其 资本公积 库存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小计
本) 先 续 益 储 险 他 权
他 股
股 债 备 准 益
备
一、上年期末余额 198,210,000.00 258,749,200.93 -81,669.10 113,513,617.04 622,941,448.28 1,193,332,597.15 1,193,332,597.15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二、本年期初余额 198,210,000.00 258,749,200.93 -81,669.10 113,513,617.04 622,941,448.28 1,193,332,597.15 1,193,332,597.15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
额(减少以“-”号填 95,693.99 -70,386.18 65,573,919.20 65,599,227.01 65,599,227.01
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70,386.18 65,573,919.20 65,503,533.02 65,503,533.02
(二)所有者投入和
减少资本
股
者投入资本
者权益的金额
(三)利润分配
的分配
(四)所有者权益内
部结转
(或股本)
(或股本)
额结转留存收益
留存收益
(五)专项储备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198,210,000.00 258,844,894.92 -152,055.28 113,513,617.04 688,515,367.48 1,258,931,824.16 1,258,931,824.16
公司负责人:袁文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海潮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子培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权益工具 专
项目 优 永 减:库 项
实收资本(或股本) 其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先 续 存股 储
他 备
股 债
一、上年期末余额 264,280,000.00 923,421,510.03 -62,605.39 133,935,881.24 752,347,008.56 2,073,921,794.44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264,280,000.00 923,421,510.03 -62,605.39 133,935,881.24 752,347,008.56 2,073,921,794.44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
-23,926.14 13,077,790.63 13,053,864.49
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23,926.14 52,719,790.63 52,695,864.49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三)利润分配 -39,642,000.00 -39,642,000.00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五)专项储备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264,280,000.00 923,421,510.03 -86,531.53 133,935,881.24 765,424,799.19 2,086,975,658.93
其他权益工具 专
项目 优 永 减:库 项
实收资本(或股本) 其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先 续 存股 储
他 备
股 债
一、上年期末余额 198,210,000.00 258,749,200.93 -81,669.10 113,513,617.04 636,620,844.72 1,207,011,993.59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198,210,000.00 258,749,200.93 -81,669.10 113,513,617.04 636,620,844.72 1,207,011,993.59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
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6,515.06 65,266,340.64 65,259,825.58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95,693.99 95,693.99
(三)利润分配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五)专项储备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198,210,000.00 258,844,894.92 -88,184.16 113,513,617.04 701,887,185.36 1,272,367,513.16
公司负责人:袁文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海潮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子培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三、公司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在包含子公司时统称本集团)成
立于 2008 年 5 月 22 日,2019 年 1 月 30 日举行创立大会,改制为股份制公司,注册地址:内蒙
古自治区包头稀土高新区稀土产业应用园,股本总额为 178,000,000.00 股。2019 年 3 月 13 日公司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增加股本 9,000,000.00 股,变更后的股本总额为
股本 11,210,000.00 股,变更后的股本总额为 198,210,000.00 股。
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包头天和磁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465 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 66,070,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66,070,000.00 元,
变更后的注册资本(股本)为人民币 264,280,000.00 元。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挂牌上市。
本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50291674383335D,法定代表人为袁文杰。
本公司属电子专用材料制造行业,主要从事稀土永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经营范围主要为: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
用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磁性材料生产;
磁性材料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稀土功能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有色金属合
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住房
租赁。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
指南、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
订)的披露相关规定编制。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对自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
怀疑的事项和情况。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
计包括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和计量等。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以一年(12 个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集团下属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自行决
定其记账本位币。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重要性标准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超过 1,000.00 万元的
应收款项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
单项金额超过 100.00 万元
的
本期重要的应收款项核销/债权投资核销/其他
单项金额超过 100.00 万元
债权投资核销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预付款项 单项金额超过 500.00 万元
本集团将单项在建工程明细金额超过合并资
重要的在建工程
产总额 0.5%的认定为重要
账龄超过 1 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项金额超过 500.00 万元
账龄超过 1 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项金额超过 500.00 万元
本集团将单项现金流量金额超过合并资产总
重要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额 1%的认定为重要
重要的承诺事项 本集团将重组、并购等事项认定为重要
本集团将极大可能产生或有义务的事项且单
重要的或有事项 项金额超过本集团利润总额的 2%或累计超过
本集团净资产的 1%
本集团将资产负债表日后利润分配情况、股票
重要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和债券的发行、重要的对外投资、重要的债务
重组等认定为重要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
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集团作为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被合并方在最
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
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
并。
本集团作为购买方,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
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
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进行复核,经复核后,
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将其差额计入合并当期营
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所有子
公司。本集团判断控制的标准为,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
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
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本公司与子公司及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于合并时抵消。子
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以及当期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综合收益总额中属于
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财务报表“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
其他综合收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
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上年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
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集团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
入合并财务报表。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
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现金流量表之现金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流量表之现金等价
物指持有期限不超过 3 个月、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交易
本集团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
额。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所产生
的折算差额除了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资
本化的原则处理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
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
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
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收到投资者以外币投入的资本,采用交易发生日即
期汇率折算,外币投入资本与相应的货币性项目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之间不产生外币资本折算差额。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本集团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将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折算为人民币,其中:外币资产负债表
中资产、负债类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外,
均按业务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外币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
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
,
即将之前确认的金融资产从资产负债表中予以转出: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虽然实
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
控制。
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如果现有金融负债
被同一债权人以实质上几乎完全不同条款的另一金融负债所取代,或现有负债的条款几乎全部被
实质性修改,则此类替换或修改作为终止确认原负债和确认新负债处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方法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本集团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
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当且仅当本集团改变管
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在判断业务模式时,本集团考虑包括企业评价和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金融资产业绩的方式、
影响金融资产业绩的风险及其管理方式以及相关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等。在评估是否以
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时,本集团需要对金融资产到期日前的出售原因、时间、频率和价值等
进行分析判断。
在判断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时,本集团判断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为基
础的利息的支付时,包含对货币时间价值的修正进行评估时,需要判断与基准现金流量相比是否
具有显著差异/对包含提前还款特征的金融资产,需要判断提前还款特征的公允价值是否非常小等。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
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①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
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
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集团该分类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
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等。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
产:①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
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
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该分类的金融资产
主要包括:应收款项融资。
本集团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本集团仅将相关股利收入(明确作为投资
成本部分收回的股利收入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的后续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
提减值准备。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
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集团该分类的金融资产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除上述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分类或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该分类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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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3)金融负债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除了签发的财务担保合同、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及由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
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以外,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
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于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摊余成本
计量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包括交
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交易性金
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
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集团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
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将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按照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4)金融工具减值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
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
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
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
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 12 个月内(若金融工具
的预计存续期少于 12 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
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
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等应收款项,本集团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
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以及合同资产,本集团选择运用简化计量方
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如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应收款)、贷
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本集团采用一般方法(三阶段法)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在每个资产负债
表日,本集团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
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
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
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
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
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
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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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
显著增加。关于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等披露参见附
注十、1。
本集团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和合同资产的减值进行评估时,根据历史还款数据
并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不同的估计
可能会影响减值准备的计提,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可能并不等于未来实际的减值损失金额。
本集团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以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集团基
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别。本集团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
类型、信用风险评级、债务人所处地理位置、债务人所处行业、逾期信息、应收款项账龄等。
①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本集团根据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的账龄、款项性质、信用风险敞口、历史回款情况等信息
为基础,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进行分组。对于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本集团判
断账龄为其信用风险主要影响因素,因此,本集团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其预期信用损失。本集
团根据收入确认日期确定账龄。
应收账款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性信息,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预期信用
损失金额按照资产负债表日各账龄金额乘以对应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比例进行确认。
账龄 预期信用损失率
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的账龄按先进先出法计算。
②应收票据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本集团基于应收票据的承兑人信用风险作为共同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并确定预
期信用损失会计估计政策。
组合分类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提方法
由在 承兑银行 开立存款 账户
的存款人出票,向开户银行申
按照 存续期预 期信用风 险特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请并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
征,一般不计量预期信用损失
保证 在指定日 期无条件 支付
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
由出票人签发,委托由银行以
按照 存续期预 期信用风 险特
外承 兑的付款 人在指定 日期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征,类比应收账款计量预期信
无条 件支付确 定金额给 收款
用损失
人或持票人
商业承兑汇票的账龄按先进先出法计算。
③其他应收款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本集团将其他应收款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其他应收款减值有
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
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
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处该阶段的金融工具,本集团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对其他应收款进行
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计量,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其他应收款的账龄按先进先出法
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率参见应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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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
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对于处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
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④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的减值测试方法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如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贷款承诺及财务
担保合同,本集团采用一般方法(三阶段法)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
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
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
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
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
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
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
于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
加。
若某一客户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客户显著不同,或该客户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
例如客户发生严重财务困难,应收该客户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已显著高于其所处于账龄、逾期
区间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等,本集团对应收该客户款项按照单项计提损失准备。
当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集团直接减记该金
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5)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对于金融资产转移交易,本集团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
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放弃了对该金融资
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
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与因
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
(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①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
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
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
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应分
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
及转移的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①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
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
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之和,与分摊的前述金融资产整体账面
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
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额,是指所收到的对价中,将被
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6)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处理方法
本集团按照以下原则区分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1)如果本集团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
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
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
地形成合同义务。(2)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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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结算该工具的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
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
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集团
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
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
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的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
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本集团在合并报表中对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进行分类时,考虑了集团成员和金融工具
持有方之间达成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如果集团作为一个整体由于该工具而承担了交付现金、其他
金融资产或者以其他导致该工具成为金融负债的方式进行结算的义务,则该工具应当分类为金融
负债。
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金融负债的,相关利息、股利(或股息)、利得或损失,以及赎
回或再融资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本集团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权益工具的,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本集
团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时,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
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
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八节 财务报告”之“五、11、金融工具”。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八节 财务报告”之“五、11、金融工具”。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八节 财务报告”之“五、11、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八节 财务报告”之“五、11、金融工具”。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八节 财务报告”之“五、11、金融工具”。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八节 财务报告”之“五、11、金融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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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八节 财务报告”之“五、11、金融工具”。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八节 财务报告”之“五、11、金融工具”。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八节 财务报告”之“五、11、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八节 财务报告”之“五、11、金融工具”。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八节 财务报告”之“五、11、金融工具”。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八节 财务报告”之“五、11、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合同履约成本-发出商品等。
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实行永续
盘存制,领用或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
法进行摊销。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
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
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本集团存货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在确定其可变现净值时,库存商品、在产
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
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按所生产或加工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
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
于存货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范围内予以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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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 √不适用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是指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
之外的其他因素。如本集团向客户销售两项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因已交付其中一项商品而有权收
取款项,但收取该款项还取决于交付另一项商品的,本集团将该收款权利作为合同资产。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的投资、对联营企业的投资和对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1)重大影响、共同控制的判断
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即对联营企业投资。重大影响,是指本集
团对被投资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
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 20%以上但低于 50%的表决权时,
通常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的证据表明本集团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
经营决策或形成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本集团持有被投资单位 20%以下表决权的,如本集团在被
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的/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的/与
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的/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的/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等,本集团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本集团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权益
性投资,即对合营企业投资。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
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集团对共同控制的判断依据
是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并且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
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
(2)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按照初始投资成本对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初始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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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
报表中净资产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被合并方在合并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负数
的,初始投资成本按零确定。
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
价款及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
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
本公司对子公司投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
始投资成本计价。在追加投资时,按照追加投资支付的成本额公允价值及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增
加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按照应享有的金额确
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本集团对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
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
价值;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的,
差额调增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计入取得投资当期损益。
后续计量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持有投资期间,随着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
变动相应调整增加或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中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
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
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不构成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
按照应享有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对
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集团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
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集团负有承担额
外损失义务的除外。
不适用。
(1).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固定资产是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
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本
集团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生产设备、办公设备、研发设备、运输设备,按其取得时的实际
成本作为入账的价值,其中,外购的固定资产成本包括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包括修理支出、更新改造支出等,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
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于
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平均年限法 10-20 5 4.75-9.50
机器设备 平均年限法 2-10 5 9.50-47.50
办公设备 平均年限法 3-6 5 15.83-31.67
运输工具 平均年限法 5-10 5 9.50-19.00
本集团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
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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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
价值结转固定资产,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对固定资产原值差异进行
调整。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标准如下:
项目 结转固定资产的标准
(1)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
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2)建造工程达到设
计和合同要求,经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
房屋及建筑物 单位完成验收;(3)建设工程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实际造价按预估价
值转入固定资产。
(1)相关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已安装完毕;
(2)设备经过调试可在一段时间内保持正常
机器设备 稳定运行;(3)生产设备能够在一段时间内
稳定的产出合格产品;(4)设备经过资产管
理人员和使用人员验收。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将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构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确定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包括需要
经过 1 年以上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
产和存货等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
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当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
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符
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暂停
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在资本化期间内的每一会计期间,本集团按照以下方法确认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专门借
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
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
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
均利率计算确定。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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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权有限的无形资产按预计使用年限、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和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三者中
最短者分期平均摊销。摊销金额按其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对使用寿命有限的
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并做适当调整,作
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
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预计使用寿命内摊销。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包括研发人员职工薪酬、直接投入费用、折旧及待摊费用、其他
费用等。
本集团根据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的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是否具有较大不确
定性,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
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
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
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
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
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计入当期损益,前期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确
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
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项目进行检查,当存在减值迹象时,本集团进行减值测试。对商誉、使用寿命
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开发支出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末均进行
减值测试。
(1)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减值(除商誉外)
本集团在进行减值测试时,按照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
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确定其可收回金额。减值测试后,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
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上述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本集团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回收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回收金额进行估计的,以
该资产所属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
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
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
管理层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并选择恰当的折现
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出现减值的迹象如下: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
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
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
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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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后会
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反映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本集团在向客户转让
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集团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在客户实
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按照已收或应收的金额确认合同负债。
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福利费、住房公积金以及医疗保险费、工
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
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等,按照公司承担的风险和义务,分类为设
定提存计划、设定受益计划。对于设定提存计划在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为换取职工在会计期间提供
的服务而向单独主体缴存的提存金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辞退福利是由于本集团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产生,在本集团不能
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
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其中对超过一年予以支付的补偿款,折现后计入当期损益。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当与未决诉讼或仲裁、保证类质量保证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业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本集团
将其确认为负债: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
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当前最佳估计数进行
复核并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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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以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
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
资本公积。如需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
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
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集团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
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以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
加负债;如需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
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集团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
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在等待期内取消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作为加
速行权处理,即视同剩余等待期内的股权支付计划已经全部满足可行权条件,在取消所授予权益
工具的当期确认剩余等待期内的所有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或该服务的提供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
的经济利益。
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集团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本集团的履约义务在满足
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①客
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②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
过程中在建的商品;③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
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
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
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本集团
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综合考虑下列迹象:①本集团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
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②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
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③本集团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④本
集团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
险和报酬;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
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
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款项。在确定交易价格时,本集团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重
大融资成分等因素的影响。
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本集团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
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
回的金额。每一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重新估计应计入交易价格的可变对价金额。
对于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集团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
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使用将合同对价的名义金额折现为商品现销价格的折现率,将确定的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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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价格与合同承诺的对价金额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本集
团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
融资成分。
本集团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来判断本集团从事交易时的身
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集团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则本集团为主要责
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
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
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
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同
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
价值减损)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即应收退货成本,按照所转让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
扣除上述资产成本的净额结转成本。每一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重新估计未来销售退回情况,并
对上述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计量。
根据合同约定、法律规定等,本集团为所销售的商品提供质量保证,属于为向客户保证所销
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的保证类质量保证,本集团按照预计负债进行会计处理。本集团为向客户
提供了超过法定质保期限或范围的质量保证,属于对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
单独服务,本集团将其作为一项单项履约义务。本集团按照提供商品和服务类质量保证的单独售
价的相对比例,将部分交易价格分摊至服务类质量保证,并在客户取得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营业收入主要为销售商品收入,本集团将其作为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于转
让商品时点确认收入。
在具体业务中,主要分为国内销售和国外销售,具体如下:
A.内销业务:本公司内销产品在销售合同或订单规定的交货期内,将产品运至买方指定地
点后,根据买方反馈的验收合格信息进行核对,并根据核对结果于当月确认收入。
B.外销业务:本公司在销售合同或订单规定的交货期内,按照合同约定的交货方式将产品
报关出口,对于目的地交货贸易模式下的外销业务,按照货物运抵客户指定的交货地点后根据买
方反馈的验收合格信息进行核对,并根据核对结果于当月确认收入;对于非目的地交货的其他贸
易模式下的外销业务,以取得出口报关单、承运人签发的货运提单等单据确认收入。
√适用 □不适用
(1)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金额的确定方法
本集团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根据其流动性,合同履约
成本分别列报在存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合同取得成本分别列报在其他流动资产和其他非流动
资产中。
合同履约成本,即本集团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
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成本与一份当
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
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
资源;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即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
认为一项资产。如果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本集团选择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的简化处理。
增量成本,是指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
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如无论是否取得合同均会发生的差旅费等),在发生
时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2)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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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
当期损益。
(3)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
本集团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差额的,本集团将超出部分计提减
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①企业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上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
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
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本集团的政府补助包括从政
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其中,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取得的、用
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
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如果政府文件中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本集团按照上述区分原则进行判
断,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对于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付的补助,
或对年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
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
的,按照名义金额(1 元)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与
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剩余年限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
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
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
外收入。
本集团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区分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和财政将贴息资金
直接拨付给本集团两种情况,分别按照以下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集团提供贷款的,
本集团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
借款费用(或以借款的公允价值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并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借款费用,实际收到
的金额与借款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递延收益。递延收益在借款存续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
销,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本集团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本集团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在需要退回的当期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
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
亏损,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
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
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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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
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
额为限,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租赁的识别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同开
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
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
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集团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
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集团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
理。
(2)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除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
债。
使用权资产,是指本集团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按照成本进行初始
计量。该成本包括:①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②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扣
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③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④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
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
除外)。本集团按照租赁准则有关规定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本集团根据与使用权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以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
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
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
的期间内计提折旧。计提的折旧金额根据使用权资产的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本集团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
额包括:①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②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
租赁付款额;③本集团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时,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④租赁期反映出
本集团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时,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⑤根据本集团提供的担保
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本集团因无法确定租赁
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
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应当资本化的除外。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集团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时,增加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支付租赁付
款额时,减少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
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
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租赁变更,是指原合同条款之外的租赁范围、租赁对价、租赁期限的变更,包括增加或终止
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延长或缩短合同规定的租赁期等。租赁变更生效日,是指双方就
租赁变更达成一致的日期。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①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或延长了租赁期限;②增
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或租赁期限延长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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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集团按照租赁准则有
关规定对变更后合同的对价进行分摊,重新确定变更后的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
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在计算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
用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的,本集团
采用租赁变更生效日的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就上述租赁负债调整的影响,本集团区
分以下情形进行会计处理:①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应当调减使用
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②其他租赁
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承租人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对于租赁期不超过 12 个月的短期租赁和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低价值资产
租赁,本集团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本集团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
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本集团作为售后租回交易中的卖方兼承租人,对相关标的资产转让是否构成销售进行评估。
本集团判断不构成销售的,本集团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
债;构成销售的,本集团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
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
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导致本集团确认与租回所
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除外)。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如果一项租赁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
酬,本集团将该项租赁分类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分类为经营租赁。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集
团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以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
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
现值之和。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本集团取得
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集团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
本集团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至租赁标的资产的成本,在租赁期内按
照与租金收入相同的确认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
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集团自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
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本集团作为售后租回交易中的买方兼出租人,相关标的资产的控制权未转移给本集团,本集
团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相关标的资产的控制权已转移给
本集团,资产转让构成销售,本集团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前述政策对资产的出租进
行会计处理。
√适用 □不适用
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衍生金融工具和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是指
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
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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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
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
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
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
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对于第一和第二层次)对于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集团以其活跃市场报价确定
其公允价值;对于不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集团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所使
用的估值模型主要为现金流量折现模型。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包括:债权类为无风险利率、信
用溢价和流动性溢价;股权类为估值乘数和流动性折价。
(对于第三层次)第三层级的公允价值以本集团的评估模型为依据确定,例如现金流折现模
型。本集团还会考虑初始交易价格,相同或类似金融工具的近期交易,或者可比金融工具的完全
第三方交易。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2025 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六、税项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应税收入 13%、6%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流转税 7%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 应交流转税
加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8.25%/16.5%、9%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5%
包头市天之和磁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15%
启航(香港)科技有限公司 8.25%/16.5%
EuroCore Magnetics Kft. 9%
Tianhe Magnetics Technology GmbH 15%
包头天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5%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3 日取得由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
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1815000187,证书有效期 3 年,自 2018 年开始 3 年内所得税率为 15%。2021 年本公司已通
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新证书编号:GR202115000255,证书有效期 3 年,自 2021 年开始 3
年内所得税率为 15%。2024 年本公司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新证书编号: GR202415000303,
证书有效期 3 年,自 2024 年开始 3 年内所得税率为 15%。
子公司包头市天之和磁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9 日取得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
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
书编号:GR202315000318,证书有效期 3 年,自 2023 年开始 3 年内所得税率为 15%。
(2)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 2019 年第 39 号《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
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的规定,2019 年 4 月 1 日起出口退税率调整为 13%(本公司适用的
出口退税率自 2019 年 7 月 1 日起为 13%)。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43 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
抵减政策的公告》的规定,本公司为先进制造业企业,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
本公司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 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适用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 222.60 330.12
银行存款 655,622,364.50 826,067,287.28
其他货币资金 26,800,000.00 22,790,992.51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合计 682,422,587.10 848,858,609.91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
款项总额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 44,752,898.40 52,017,139.43
商业承兑票据 4,852,702.99 5,861,476.00
合计 49,605,601.39 57,878,615.43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 31,248,671.82
商业承兑票据 734,849.25
合计 31,983,521.07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计提 计提
比例 账面价值 比例 账面价值
金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金额 比例
(%) (%)
(%) (%)
按 单 项
计 提 坏
账准备
其中:
按 组 合
计 提 坏 49,704,636.14 100.00 99,034.75 0.20 49,605,601.39 58,121,781.99 100.00 243,166.56 0.42 57,878,615.43
账准备
其中:
其中:银
行 承 兑 44,752,898.40 90.04 0.00 0.00 44,752,898.40 52,017,139.43 89.50 52,017,139.43
汇票
商 业 承
兑汇票
合计 49,704,636.14 100.00 99,034.75 — 49,605,601.39 58,121,781.99 100.00 243,166.56 0.42 57,878,615.43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期末余额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银行承兑汇票 44,752,898.40
合计 44,752,898.40
组合计提项目: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合计 4,951,737.74 99,034.75 2.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计提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核销 其他变动
坏账准备 243,166.56 -144,131.81 99,034.75
合计 243,166.56 -144,131.81 99,034.75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合计 496,363,106.01 580,982,553.28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账面 账面
比例 计提比 比例 计提比
金额 金额 价值 金额 金额 价值
(%) 例(%) (%) 例(%)
按单项
计提坏 18,724,121.97 3.77 18,724,121.97 100.00 18,724,121.97 3.22 18,724,121.97 100.00
账准备
其中:
按组合
计提坏 477,638,984.04 96.23 11,434,252.15 2.39 466,204,731.89 562,258,431.31 96.78 12,707,927.02 2.26 549,550,504.29
账准备
其中:
账龄组
合
合计 496,363,106.01 100.00 30,158,374.12 — 466,204,731.89 580,982,553.28 100.00 31,432,048.99 5.41 549,550,504.29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未按诉讼判决规
客户 1 17,201,922.81 17,201,922.81 100.00 定时间回款,回收
风险较大
未按诉讼判决规
客户 2 800,657.10 800,657.10 100.00 定时间回款,回收
风险较大
未按诉讼判决规
客户 3 399,621.74 399,621.74 100.00 定时间回款,回收
风险较大
客户 4 295,302.72 295,302.72 100.00 未按诉讼判决规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定时间回款,回收
风险较大
未按诉讼判决规
客户 5 26,617.60 26,617.60 100.00 定时间回款,回收
风险较大
合计 18,724,121.97 18,724,121.97 100.0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合计 477,638,984.04 11,434,252.15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 期初余额 收回或 转销或核 期末余额
计提 其他变动
转回 销
坏账准备 31,432,048.99 -1,273,674.87 30,158,374.12
合计 31,432,048.99 -1,273,674.87 30,158,374.12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占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和合 和合同资产
应收账款期末 合同资产期 坏账准备期
单位名称 同资产期末余 期末余额合
余额 末余额 末余额
额 计数的比例
(%)
客户 6 96,337,745.63 96,337,745.63 19.41 1,926,754.91
客户 7 34,349,315.63 34,349,315.63 6.92 686,986.31
客户 8 22,521,165.49 22,521,165.49 4.54 450,423.31
客户 9 20,870,858.14 20,870,858.14 4.20 417,417.16
客户 10 17,688,153.07 17,688,153.07 3.56 353,763.06
合计 191,767,237.96 191,767,237.96 38.63 3,835,344.75
其他说明
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 29,165,130.09 47,914,984.60
合计 29,165,130.09 47,914,984.60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 118,980,367.08
合计 118,980,367.08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 账面 账面余额 坏账准 账面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备 价值 备 价值
计 计
提 提
比例 金 比例 金
金额 比 金额 比
(%) 额 (%) 额
例 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
准备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
准备
其中:
银行承兑汇票组
合
合计 29,165,130.09 / / 29,165,130.09 47,914,984.60 / / 47,914,984.60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银行承兑汇票 29,165,130.09
合计 29,165,130.09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初余额 本年变动 年末余额
项目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
成本 成本 成本
变动 变动 变动
银行承兑
汇票
合计 47,914,984.60 -18,749,854.51 29,165,130.09
(8).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合计 13,591,338.03 100.00 5,856,554.09 100.00
账龄超过 1 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比例(%)
供应商 1 6,501,040.00 47.83
供应商 2 1,344,746.05 9.89
供应商 3 1,225,000.00 9.01
供应商 4 1,176,669.53 8.66
供应商 5 465,000.00 3.42
合计 10,712,455.58 78.81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其他说明:
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39,188,441.74 8,932,921.70
合计 39,188,441.74 8,932,921.7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7).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8).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9).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10).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11).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12).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3).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合计 47,332,154.84 16,623,665.00
(14).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合同解除退款 13,027,143.83 13,027,143.83
押金、保证金 34,234,830.41 1,212,400.00
赔偿款 2,311,754.00
处置固定资产款
代垫社保报销款 10,080.84 14,731.17
其他 60,099.76 57,636.00
合计 47,332,154.84 16,623,665.00
(15).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坏账准备 未来12个月预期 合计
用损失(未发生信 用损失(已发生信
信用损失
用减值) 用减值)
额
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 610,169.80 -157,200.00 452,969.80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余额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 期初余额 收回或转 转销或核 期末余额
计提 其他变动
回 销
坏账准备 7,690,743.30 452,969.80 8,143,713.10
合计 7,690,743.30 452,969.80 8,143,713.10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7).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8).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占其他应收款期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末余额合计数的 款项的性质 账龄
期末余额
比例(%)
客户 13 30,000,000.00 63.38 押金、保证金 1 年以内 600,000.00
客户 14 13,027,143.83 27.52 合同解除退款 3 年以上 6,763,571.92
客户 15 2,943,188.41 6.22 押金、保证金 1 年以内 58,863.77
客户 16 500,000.00 1.06 押金、保证金 3 年以上 500,000.00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客户 17 400,000.00 0.85 押金、保证金 64,000.00
年
合计 46,870,332.24 99.02 / / 7,986,435.69
(19).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存货跌价准 存货跌价准
项目 备/合同履约 备/合同履约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成本减值准 成本减值准
备 备
原材料 453,282,727.89 453,282,727.89 272,533,005.78 272,533,005.78
在产品 502,170,603.39 699,729.52 501,470,873.87 662,494,522.79 7,323,479.57 655,171,043.22
库存商品 191,354,173.28 9,175,241.93 182,178,931.35 124,340,596.25 10,815,309.17 113,525,287.08
周转材料
消耗性生物
资产
发出商品 150,277,916.22 6,267,171.93 144,010,744.29 183,227,212.29 4,500,823.90 178,726,388.39
合计 1,297,085,420.78 16,142,143.38 1,280,943,277.40 1,242,595,337.11 22,639,612.64 1,219,955,724.47
(2). 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项目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计提 其他 转回或转销 其他
原材料
在产品 7,323,479.57 696,017.91 7,319,767.96 699,729.52
库存商品 10,815,309.17 5,576,693.46 7,216,760.70 9,175,241.93
周转材料
消耗性生物资产
发出商品 4,500,823.90 5,088,402.21 3,322,054.18 6,267,171.93
合计 22,639,612.64 11,361,113.58 17,858,582.84 16,142,143.38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的领用或销售结转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4).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5).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5).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期末重要的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7).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8).本期实际核销的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待抵扣/未认证的进项税 12,894,514.03 507,166.22
其他 375,258.96
合计 12,894,514.03 882,425.18
其他说明:
无。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增减变动 本期确认 累计计入 累计计入 指定为以
期初 期末
项目 减少投 本期计入其 本期计入 的股利收 其他综合 其他综合 公允价值
余额 追加投资 其他 余额
资 他综合收益 其他综合 入 收益的利 收益的损 计量且其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的利得 收益的损 得 失 变动计入
失 其他综合
收益的原
因
国瑞科创
稀土功能
材料有限
公司
合计 2,000,000.00 2,000,000.00 /
(2).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不适用。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 480,394,620.26 509,361,009.31
固定资产清理 0.00
合计 480,394,620.26 509,361,009.31
其他说明:
无。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办公设备 运输工具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购置 1,810,717.76 3,273.45 0.00 1,813,991.21
(2)在建工程转
入
(3)企业合并增
加
(1)处置或报废 7,704,439.49 7,704,439.49
二、累计折旧
(1)计提 5,982,061.44 23,768,028.69 441,531.90 178,871.28 30,370,493.31
(1)处置或报废 3,806,569.01 3,806,569.01
三、减值准备
(1)计提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1)处置或报废
四、账面价值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一分厂厂房 58,514,359.12 正在办理
后加工二厂 27,259,624.06 正在办理
五分厂扩建厂房 21,980,093.02 正在办理
后加工二厂办公楼 6,145,070.78 正在办理
除锈车间扩建厂房 2,201,987.75 正在办理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 46,430,717.45 34,607,448.46
工程物资 4,408,035.40 2,413,477.26
合计 50,838,752.85 37,020,925.72
其他说明:
无。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一期工程 0.00 0.00 0.00 3,472,007.46 0.00 3,472,007.46
二期工程 3,390,559.28 0.00 3,390,559.28 3,332,391.45 0.00 3,332,391.45
三期工程 0.00 0.00 0.00 176,991.15 0.00 176,991.15
高性能钕铁硼产业化项目 989,793.79 0.00 989,793.79 1,387,325.84 0.00 1,387,325.84
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生产
线智能化改造项目
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研发
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年产 3000 吨新能源汽车用
高性能钕铁硼
新能源汽车用高性能稀土
永磁材料深加工项目
其他 3,034,197.53 0.00 3,034,197.53 1,967,842.11 0.00 1,967,842.11
合计 46,430,717.45 0.00 46,430,717.45 34,607,448.46 0.00 34,607,448.46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利 本
本
工程 息 其 期
期
累计 资 中: 利
其 工
投入 本 本期 息
本期增加金 本期转入固 他 程 资金来
项目名称 预算数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占预 化 利息 资
额 定资产金额 减 进 源
算比 累 资本 本
少 度
例 计 化金 化
金
(%) 金 额 率
额
额 (%)
高性能钕
铁硼产业 324,050,000.00 1,387,325.84 0.00 397,532.05 0.00 989,793.79 93.27 自筹
化项目
高性能稀 100,000,000.00 4,900,171.67 11,951,969.37 867,832.59 0.00 15,984,308.45 90.56 自筹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土永磁材
料生产线
智能化改
造项目
高性能稀
土永磁材
料研发中 50,000,000.00 517,010.19 0.00 413,414.08 0.00 103,596.11 52.58 自筹
心升级改
造项目
年产 3000
吨新能源
汽车用高 270,100,000.00 18,123,998.47 5,883,758.51 1,079,494.69 0.00 22,928,262.29 42.15 自筹
性能钕铁
硼
新能源汽
车用高性
能稀土永 100,000,000.00 729,710.12 0.00 729,710.12 0.00 0.00 24.73 自筹
磁材料深
加工项目
合计 844,150,000.00 25,658,216.29 17,835,727.88 3,487,983.53 0.00 40,005,960.64 / / /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减值 减值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准备 准备
工程物资 4,408,035.40 4,408,035.40 2,413,477.26 2,413,477.26
合计 4,408,035.40 4,408,035.40 2,413,477.26 2,413,477.26
其他说明:
无。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房屋建筑物 机器设备 合计
一、账面原值
二、累计折旧
(1)计提 1,573,201.98 962,040.42 2,535,242.40
(1)处置
三、减值准备
(1)计提
(1)处置
四、账面价值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土地使用权 专利权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购置 236,869.55 236,869.55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1)处置
二、累计摊销
(1)计提 438,333.24 477,112.62 915,445.86
(1)处置
三、减值准备
(1)计提
(1)处置
四、账面价值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3).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摊销金额 其他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固定资产改
造
合计 13,873,113.48 1,253,615.94 1,084,308.23 0.00 14,042,421.19
其他说明:
无。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可抵扣暂时性 递延所得税 可抵扣暂时性 递延所得税
差异 资产 差异 资产
坏账准备 38,401,121.97 5,760,168.30 39,365,958.85 5,904,893.83
存货跌价准备 16,142,143.38 2,421,321.51 22,639,612.64 3,395,941.90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20,982,537.47 3,147,380.62 22,625,494.75 3,393,824.21
租赁负债 21,297,723.29 3,194,658.49 23,721,439.52 3,558,215.93
递延收益 93,304,922.63 13,995,738.39 18,750,000.00 2,812,500.00
未开票成本 36,409,118.55 5,461,367.78 36,409,118.55 5,461,367.78
合计 226,537,567.29 33,980,635.09 163,511,624.31 24,526,743.65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应纳税暂时性 递延所得税 应纳税暂时性 递延所得税
差异 负债 差异 负债
使用权资产 19,565,203.83 2,934,780.57 22,100,446.23 3,315,066.93
合计 19,565,203.83 2,934,780.57 22,100,446.23 3,315,066.93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可抵扣亏损 7,477,740.36 7,126,837.77
合计 7,477,740.36 7,126,837.77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期末金额 期初金额 备注
无到期日 461,195.03 133,460.43
合计 7,477,740.36 7,126,837.7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预付工程、设
备款
合计 1,915,509.53 0.00 1,915,509.53 2,523,077.23 2,523,077.23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 期初
项目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受限 受限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受限 受限情况
类型 情况 类型
票据
票据保证
货币资金 26,800,000.00 26,800,000.00 冻结 保证 22,790,992.51 22,790,992.51 冻结
金
金
固定资产 19,372,804.85 8,774,966.63 抵押 用于 64,020,517.15 29,296,811.91 抵押 用 于 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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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 押,向银
押, 行借款
向银
行借
款
用于
抵
用 于 抵
押,
无形资产 15,097,123.66 10,316,367.58 抵押 32,159,477.09 22,297,237.21 抵押 押,向银
向银
行借款
行借
款
合计 61,269,928.51 45,891,334.21 / / 118,970,986.75 74,385,041.63 / /
其他说明:
无。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保证借款 209,000,000.00 250,320,530.22
短期借款利息 120,623.61 199,601.51
合计 209,120,623.61 250,520,131.73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商业承兑汇票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银行承兑汇票 26,800,000.00 56,977,481.27
合计 26,800,000.00 56,977,481.27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元。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材料采购款 77,602,681.61 151,380,468.76
委外加工费 32,723,587.87 47,163,535.97
基建、设备采购款 10,219,087.36 40,404,753.09
其他 18,402,267.89 19,572,455.17
合计 138,947,624.73 258,521,212.99
(2). 账龄超过 1 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供应商 6 1,524,274.36 未到结算期
供应商 7 1,404,840.68 未到结算期
供应商 8 1,094,250.00 未到结算期
合计 4,023,365.0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预收货款 301,984,103.41 297,179,737.70
合计 301,984,103.41 297,179,737.70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客户 9 172,173,683.16 预收款合同未执行完毕
客户 11 16,150,000.00 预收款合同未执行完毕
客户 12 4,716,814.16 预收款合同未执行完毕
合计 193,040,497.32 /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 13,739,764.27 55,930,981.04 61,131,153.41 8,539,591.90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
计划
三、辞退福利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
利
合计 13,739,764.27 61,792,817.02 66,992,989.39 8,539,591.90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
补贴
二、职工福利费 12,822.00 12,822.00
三、社会保险费 3,238,079.56 3,238,079.56
其中:医疗保险费 2,983,674.08 2,983,674.08
工伤保险费 247,507.48 247,507.48
生育保险费 6,898.00 6,898.00
其他
四、住房公积金 1,152,916.00 1,152,916.00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
经费
六、短期带薪缺勤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合计 13,739,764.27 55,930,981.04 61,131,153.41 8,539,591.90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合计 5,861,835.98 5,861,835.9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增值税 1,010,182.33
消费税
营业税
企业所得税 6,736,048.14 4,757,443.86
城市维护建设税 366.67 34,798.55
个人所得税 50,854.32 99,416.34
教育费附加(含地方教育费附 261.90 24,856.10
加)
印花税 240,810.83 530,151.84
环境保护税 75.50 636.72
水利建设基金 26.19 4,971.22
合计 7,028,443.55 6,462,456.96
其他说明:
无。
(1).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3,930,168.41 32,397,954.08
合计 3,930,168.41 32,397,954.08
(2).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4).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代付费用 2,072,831.12 2,896,138.97
押金 1,783,685.09 29,200,000.00
其他 73,652.20 301,815.11
合计 3,930,168.41 32,397,954.08
账龄超过 1 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长期借款利息 237,810.08 213,620.06
合计 271,493,282.55 264,688,882.46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短期应付债券
应付退货款
待转销项税 1,350,965.86 855,673.69
合计 1,350,965.86 855,673.69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
抵押借款
保证借款 32,545,440.00
信用借款
长期借款利息
合计 32,545,440.00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租赁付款额 25,711,203.46 28,883,120.94
未确认融资费用 -4,413,480.17 -5,161,681.42
减: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5,044,031.25 4,900,181.18
合计 16,253,692.04 18,821,258.34
其他说明:
无。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1).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适用 √不适用
(2).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适用 √不适用
计划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 123,183,945.99 380,000.00 6,775,456.44 116,788,489.55 政府补助
合计 123,183,945.99 380,000.00 6,775,456.44 116,788,489.5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次变动增减(+、一)
期初余额 发行新 公积金 期末余额
送股 其他 小计
股 转股
股份总数 264,280,000.00 264,280,000.00
其他说明:
无。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
溢价)
其他资本公积 2,831,055.00 2,831,055.00
合计 923,421,510.03 923,421,510.03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发生金额
减: 减:前
前期 期计入
计入 其他综
期初 本期所得 其他 合收益 减:所 税后归 期末
项目 税后归属
余额 税前发生 综合 当期转 得税费 属于少 余额
于母公司
额 收益 入留存 用 数股东
当期 收益
转入
损益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
受益计划变动额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权益工具投
资公允价值变动
企业自身信用风
险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
-192,128.41 -28,282.66 -28,282.66 -220,411.07
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益
其他债权投资公
允价值变动
金融资产重分类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金额
其他债权投资信
用减值准备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192,128.41 -28,282.66 -28,282.66 -220,411.07
差额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192,128.41 -28,282.66 -28,282.66 -220,411.07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无。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 89,290,587.48 89,290,587.48
任意盈余公积 44,645,293.76 44,645,293.76
合计 133,935,881.24 133,935,881.24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 上年度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738,604,600.42 622,941,448.28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
调减-)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738,604,600.42 622,941,448.28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53,455,175.71 136,085,416.34
润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3,614,842.80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6,807,421.40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应付普通股股利 39,642,000.00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期末未分配利润 752,417,776.13 738,604,600.42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项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850,586,491.78 739,517,799.36 1,172,477,693.51 1,020,551,720.16
其他业务 89,836,848.91 90,544,498.67 94,898,179.70 74,306,212.43
合计 940,423,340.69 830,062,298.03 1,267,375,873.21 1,094,857,932.59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分部 1 合计
合同分类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业务类型 940,423,340.69 830,062,298.03 940,423,340.69 830,062,298.03
烧结钕铁硼 841,518,329.66 730,775,971.23 841,518,329.66 730,775,971.23
其中:毛坯 186,154,332.73 173,761,263.47 186,154,332.73 173,761,263.47
成品 655,363,996.93 557,014,707.76 655,363,996.93 557,014,707.76
烧结钐钴 9,068,162.12 8,741,828.13 9,068,162.12 8,741,828.13
其中:毛坯 4,879,208.58 5,596,178.80 4,879,208.58 5,596,178.80
成品 4,188,953.54 3,145,649.33 4,188,953.54 3,145,649.33
其他 89,836,848.90 90,544,498.67 89,836,848.90 90,544,498.67
按经营地区分类 940,423,340.69 830,062,298.03 940,423,340.69 830,062,298.03
其中:内销 493,232,130.49 458,335,638.47 493,232,130.49 458,335,638.47
外销 447,191,210.20 371,726,659.56 447,191,210.20 371,726,659.56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
类
其中:某一时点转让 940,423,340.69 830,062,298.03 940,423,340.69 830,062,298.03
某一时段内转让
合计 940,423,340.69 830,062,298.03 940,423,340.69 830,062,298.0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消费税
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1,233,220.21 696,564.38
教育费附加 880,871.56 497,545.98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资源税
房产税 1,175,442.11 1,070,428.91
土地使用税 446,373.72 446,373.72
车船使用税 4,222.02 4,620.97
印花税 507,385.06 794,828.81
环境保护税 1,449.14 1,658.99
水利建设基金 125,657.68 49,754.59
合计 4,374,621.50 3,561,776.35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2,195,668.50 2,425,751.17
业务宣传费 890,654.09 1,030,350.24
劳务费 289,067.52 157,655.72
保险费 802,073.92 709,182.43
差旅费 301,485.96 352,445.93
业务招待费 695,079.30 344,938.32
办公费 62,655.85 52,461.26
折旧费 1,996.47 980.82
运输装卸费 0.00 0.00
其他 46,563.58 2,708,749.92
合计 5,285,245.19 7,782,515.81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9,639,431.69 11,360,184.85
维修费 1,768,838.09 1,839,276.48
折旧及摊销费 2,705,443.38 2,507,462.81
中介咨询费 4,216,612.24 2,841,329.61
差旅费 590,800.91 544,108.89
安全费、绿化费及污水处理费 756,669.76 911,786.14
水、电、燃气费 444,339.92 527,632.33
专利费、商标费 1,163,834.45 386,396.43
物料消耗费 227,857.52 426,964.89
办公费 611,311.19 467,587.47
车辆使用费 110,057.79 272,530.47
业务招待费 689,087.20 319,882.75
劳务费 422,895.28 411,872.46
会议费 30,696.23 0.00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保险费 27,067.91 242,809.65
其他 273,357.41 784,684.36
合计 23,678,300.97 23,844,509.59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材料费 36,150,192.24 35,554,711.87
职工薪酬 6,654,281.90 6,296,272.09
折旧费 2,092,550.83 1,547,773.80
其他 93,374.68 1,532,593.47
合计 44,990,399.65 44,931,351.23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费用 6,904,685.19 13,901,179.61
减:利息收入 1,061,234.95 2,634,006.06
加:汇兑损失 -11,344,519.11 -1,300,658.89
其他支出 252,092.87 151,109.35
合计 -5,248,976.00 10,117,624.01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其中:与递延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6,775,456.44 1,967,598.60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18,260,834.71 5,375,100.00
二、其他日常活动相关且计入其他收益的
项目
其中:增值税加计扣除 94,000.00 1,390,730.65
合计 25,130,291.15 8,737,258.07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
益
合计 2,166,914.49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144,131.81 -367,762.65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1,273,674.87 -550,461.18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452,969.80 8,293.80
合计 964,836.88 -909,930.03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
-11,361,113.58 -17,426,859.90
减值损失
合计 -11,361,113.58 -17,426,859.90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194,672.84 -3,610,540.11
其中: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
-194,672.84 -3,610,540.11
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194,672.84 -3,610,540.11
合计 -194,672.84 -3,610,540.11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的金额
赔偿金 1,287,934.73 1,287,934.73
其他 5,060.38 2,136.32 5,060.38
合计 1,292,995.11 2,136.32 1,292,995.11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
失合计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
损失
其他 12,305.90 12,457.97 12,300.45
合计 56,434.76 17,273.36 56,429.31
其他说明:
无。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 11,603,269.89 4,407,649.22
递延所得税费用 -9,834,177.80 -926,613.80
合计 1,769,092.09 3,481,035.42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 55,224,267.80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8,283,640.17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185.89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138,572.12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
的影响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
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6,702,280.39
所得税费用 1,769,092.09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八节 财务报告”之“七、57、其他综合收益”。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到的各种赔款、罚款 1,244,151.85 1,199,404.75
收到的各项政府补助 18,696,627.38 25,811,828.82
收到的银行利息 2,100,253.97 2,155,273.93
员工借款及备用金 664,290.51 376,500.74
收到的各种保证金、押金 9,680,000.00 29,807,000.00
收到的代垫款项 2,795,142.90 24,366.54
合计 35,180,466.61 59,374,374.78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期间费用 25,334,479.47 17,320,441.08
押金保证金 62,710,880.39 1,427,000.00
备用金借款 435,121.58 489,638.31
合计 88,480,481.44 19,237,079.39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赎回结构性存款 2,640,548,835.90
合计 2,640,548,835.90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无。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购买结构性存款 2,640,548,835.90
合计 2,640,548,835.90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贷款保证金 2,361,500.00
合计 2,361,500.00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中介机构服务费 1,150,000.00
支付的租赁付款额 1,073,171.16 990,371.70
支付上市发行费用 16,011,666.77
合计 17,084,837.93 2,140,371.70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项目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现金变动 非现金变动 现金变动 非现金变动
短期借款 250,520,131.73 144,000,000.00 2,368,995.80 187,768,503.92 209,120,623.61
长期借款、
一年内到期
的长期借 259,788,701.28 40,681,800.00 3,787,488.14 5,263,298.12 298,994,691.30
款、长期借
款利息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租赁负债 23,721,439.52 1,087,862.67 1,980,743.40 1,530,835.50 21,297,723.29
合计 534,030,272.53 184,681,800.00 7,244,346.61 195,012,545.44 1,530,835.50 529,413,038.20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
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净利润 53,455,175.71 65,573,919.20
加:资产减值准备 11,361,113.58 4,649,521.37
信用减值损失 -964,836.88 0.00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
性生物资产折旧
使用权资产摊销 2,535,242.40 2,524,016.94
无形资产摊销 915,445.86 878,361.78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084,308.23 847,876.8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
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
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6,904,685.19 13,971,510.33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2,166,914.49 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
-9,453,891.44 -548,011.26
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
-380,286.36 -378,602.54
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54,490,083.67 -170,453,318.24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
号填列)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
-197,164,562.97 -69,999,254.82
号填列)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6,040,400.39 145,204,745.87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现金的期末余额 655,622,587.10 186,981,751.06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826,067,617.40 76,302,209.93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70,445,030.30 110,679,541.13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现金 655,622,587.10 826,067,617.40
其中:库存现金 222.60 330.12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655,622,364.50 826,067,287.28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
资金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
款项
存放同业款项
拆放同业款项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55,622,587.10 826,067,617.40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
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理由
其他货币资金 26,800,000.00 22,790,992.51 使用受限
合计 26,800,000.00 22,790,992.5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期末折算人民币
项目 期末外币余额 折算汇率
余额
货币资金 - -
其中:美元 3,185,115.80 7.1586 22,800,969.97
欧元 434,294.10 8.4024 3,649,112.75
港币 69,719.71 0.9120 63,584.38
应收账款 - -
其中:美元 1,291,184.87 7.1586 9,243,076.06
欧元 5,994,736.06 8.4024 50,370,170.25
其他说明:
无。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
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本期发生额(元) 上期发生额(元)
租赁负债利息费用 748,201.25 883,894.23
计入当期损益的采用简化处理的
短期租赁费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采用简化处理的
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短期租赁除
外)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
付款额
其中:售后租回交易产生部分
转租使用权资产取得的收入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5,134,000.02 1,010,113.92
售后租回交易产生的相关损益 -389,922.20
售后租回交易现金流入 -
售后租回交易现金流出 - 20,035,336.76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计入当期损益的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为 89,968.76 元。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本集团本期发生的售后租回业务中相关标的资产的控制权并未发生转
移,因此不属于销售,本集团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并将收到的现金作为金融负债处理。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5,134,000.02(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材料费 36,150,192.24 35,554,711.87
职工薪酬 6,654,281.90 6,296,272.09
折旧费 2,092,550.83 1,547,773.80
其他 93,374.68 1,532,593.47
合计 44,990,399.65 44,931,351.23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44,990,399.65 44,931,351.23
其他说明:
无。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适用 √不适用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交易
□适用 √不适用
(2).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 √不适用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5).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
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1). 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合并成本
□适用 √不适用
(3). 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于 2025 年 5 月设立全资子公司包头天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0,000.00 万人民币
□适用 √不适用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持股比例(%) 取得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资本 注册地 业务性质
直接 间接 方式
内蒙古包头 稀土高新区稀
包头市天之和磁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500.00 万人民币 机器制造、维修 100.00 股权转让
市 土产业园
启航(香港)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香港 4,000.00 万港币 中国香港 磁性材料销售、进出口贸易 100.00 设立
风电磁钢装配、汽车电机装
匈牙利布达
EuroCore Magnetics Kft. 100.00 万欧元 匈牙利 配、磁组件检验、仓储和销 100.00 设立
佩斯
售等
磁性材料及其装配件相关技
Tianhe Magnetics Technology GmbH 德国哈瑙 100.00 万欧元 德国 术研发、进出口贸易、仓储、 100.00 设立
分销
稀土永磁材料的研发、生产
包头天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内蒙古包头 10000.00 万人民币 内蒙古包头市 100.00 设立
和销售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其他说明:
无。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
计入
本期
财务报表 本期新增 营业 本期转入其 与资产/
期初余额 其他 期末余额
项目 补助金额 外收 他收益 收益相关
变动
入金
额
与资产、
递延收益 123,183,945.99 380,000.00 0.00 6,775,456.44 0.00 116,788,489.55
收益相关
合计 123,183,945.99 380,000.00 0.00 6,775,456.44 0.00 116,788,489.55 /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与资产相关 6,775,456.44 4,188,228.03
与收益相关 18,260,834.71 9,334,365.43
合计 25,036,291.15 13,522,593.46
其他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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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等。
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集
团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集团经营业绩
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它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
集团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并进
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市场风险
本集团承受的汇率风险主要与美元、欧元、日元有关,本集团除部分购销业务以美元、欧元、
日元进行结算外,其他业务活动均以人民币计价结算。除本财务报告附注五、51 披露的外币资产
负债外,本集团的资产负债余额均为人民币。
本集团的利率风险产生于银行借款等带息债务。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的带息债务主
要为人民币计价的浮动利率借款合同,金额合计为 507,756,900.00 元。
本集团因利率变动引起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的风险主要与固定利率银行借款有关。对于固
定利率借款,本集团的目标是保持其浮动利率,以消除利率变动的公允价值风险。
(2)信用风险
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
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等。
为降低信用风险,本集团控制信用额度,进行信用审批,并执行其他监控程序以确保采取必
要的措施回收债权。此外,本集团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每一单项应收款的回收情况,以确保
就无法回收的款项计提充分的坏账准备。因此,本集团管理层认为本集团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
大为降低。
本集团的流动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流动资金的信用风险较低。
本集团采用了必要的政策确保所有服务客户均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
进行管理。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金额合计 19,176.72 万元,占应收
账款余额的 44.82%;本集团不存在特定信用集中风险。
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
概率和该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来判定金融工具信用风险自初
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但是,如果本集团确定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的,可以假设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本集团判断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主要标准为资产负债表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
对应相同期限的违约概率上升超过一定比例,或者以下一个或多个指标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
处的经营环境、内外部信用评级、实际或预期经营成果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等。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
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判断已发生信用减值的主要标准如下: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
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本集团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
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
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但在某些情况下,
如果内部或外部信息显示,在考虑所持有的任何信用增级之前,可能无法全额收回合同金额,本
集团也会将其视为已发生信用减值。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
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流动风险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流动风险为本集团在到期日无法履行其财务义务的风险。本集团管理流动性风险的方法是确
保有足够的资金流动性来履行到期债务,而不至于造成不可接受的损失或对企业信誉造成损害。
本集团定期分析负债结构和期限,以确保有充裕的资金。本集团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
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同时与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磋商,以保持一定的授信额度,减低流动
性风险。
本集团将银行借款作为主要资金来源。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尚未使用的银行借款额
度为 5,724.31 万元(2024 年 12 月 31 日:7,167.95 万元),其中本集团尚未使用的短期银行借款
额度为人民币 5,100.00 万元(2024 年 12 月 31 日:7,167.95 万元)。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一年以内 一到二年 二到五年 五年以上 合计
金融资产
货币资金 682,422,587.10 682,422,587.10
应收票据 49,605,601.39 49,605,601.39
应收账款 464,329,827.48 12,142,741.80 332,904.77 19,557,631.96 496,363,106.01
应收款项融资 27,364,439.86 27,364,439.86
其他应收款 33,229,459.01 401,273.00 13,701,422.83 47,332,154.84
其他权益工具
投资
金融负债
短期借款 209,120,623.61 209,120,623.61
应付票据 26,800,000.00 26,800,000.00
应付账款 131,488,330.85 6,120,745.77 629,882.99 708,665.12 138,947,624.73
其他应付款 3,005,288.01 815,065.29 109,815.11 3,930,168.41
应付职工薪酬 8,539,591.90 8,539,591.90
一年内到期的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32,545,440.00 32,545,440.00
租赁负债 4,401,069.60 6,966,450.50 4,886,171.94 16,253,692.04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1).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已转移金融资产 已转移金融资产 终止确认情况的
转移方式 终止确认情况
性质 金额 判断依据
保留了其几乎所
有的风险和报
票据背书/票据贴现 应收票据 49,732,773.31 未终止确认
酬,包括与其相
关的违约风险
已经转移了其几
票据背书/票据贴现 应收票据 77,505,798.76 终止确认 乎所有的风险和
报酬
合计 / 127,238,572.07 / /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与终止确认相关的利
项目 金融资产转移的方式
金额 得或损失
应收票据 票据背书/票据贴现 65,183,533.20
合计 / 65,183,533.20
(3).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公允价值
项目 第一层次公允价 第二层次公允价 第三层次公允价
合计
值计量 值计量 值计量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债务工具投资
(2)权益工具投资
(3)衍生金融资产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
(1)债务工具投资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权益工具投资
(二)其他债权投资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000,000.00 2,000,000.00
(四)投资性房地产
的土地使用权
(五)生物资产
(六)应收款项融资 29,165,130.09 29,165,130.09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
产总额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衍生金融负债
其他
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
债总额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
量
(一)持有待售资产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
资产总额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
负债总额
√适用 □不适用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融资为应收票据,因剩余期限较短,
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近。
√适用 □不适用
非上市股权投资根据最近融资价格确定其公允价值。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策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对本企
母公司对本企业
母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业的持股比例
的表决权比例(%)
(%)
天津天和盈
科学研究和
亚 科 技 有 限 天津 5,000.00 34.04 34.04
技术服务业
公司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无。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袁文杰、袁擘、袁易父子。袁文杰系袁擘、袁易之父,袁擘系袁易之兄。
其他说明:
无。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情况详见本节“十、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相关内容。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
情况如下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吴姗姗 其他关联方
程艳 其他关联方
其他说明
无。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完毕
袁文杰、袁易、吴姗姗、
袁擘、程艳、天津天和盈 260,000,000.00 2022-4-28 2027-6-29 否
亚科技有限公司
袁文杰、袁易、吴姗姗、
袁擘、程艳、天津天和盈 100,000,000.00 2023-6-29 2027-6-21 否
亚科技有限公司
袁文杰、袁易 180,000,000.00 2022-6-10 2026-6-9 否
袁文杰、袁易、吴姗姗、
袁擘、程艳
袁文杰、袁易、吴姗姗、
袁擘、程艳、天津天和盈 40,000,000.00 2022-10-31 2026-5-1 否
亚科技有限公司
袁文杰、袁擘、袁易、赵
芸苌、程艳、吴姗姗、天 59,800,000.00 2021-5-8 2026-5-8 否
津天和盈亚科技有限公司
袁文杰、袁擘、袁易、天
津天和盈亚科技有限公司
袁文杰、赵芸苌、袁擘、
程艳、袁易、吴姗姗、天 30,000,000.00 2021-9-24 2025-9-20 否
和盈亚
袁文杰、袁擘、程艳、袁
易、吴姗姗
袁文杰、袁擘、袁易、天
和盈亚
袁文杰、袁易、吴姗姗、
袁擘、程艳
袁文杰、袁易、吴姗姗、
袁擘、程艳、天津天和盈 100,000,000.00 2022-7-22 2026-7-28 否
亚科技有限公司
袁文杰、袁易、吴姗姗、
袁擘、程艳
袁文杰、袁易、吴姗姗、
袁擘、程艳、天津天和盈 48,000,000.00 2022-7-27 2028-1-4 否
亚科技有限公司
袁文杰、袁擘、袁易、天
和盈亚
袁文杰、袁擘、袁易、天
和盈亚
袁文杰、袁易、吴姗姗、
袁擘、程艳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袁文杰、袁易、吴姗姗、
袁擘、程艳、天津天和盈 100,000,000.00 2023-3-31 2027-4-5 否
亚科技有限公司
袁文杰、袁易、吴姗姗、
袁擘、程艳
袁文杰、袁易、吴姗姗、
袁擘、程艳、天津天和盈 100,000,000.00 2023-3-30 2027-9-25 否
亚科技有限公司
袁文杰、袁易、吴姗姗、
袁擘、程艳、天津天和盈 60,000,000.00 2023-5-30 2027-10-3 否
亚科技有限公司
袁文杰、袁易、吴姗姗、
袁擘、程艳、天津天和盈 300,000,000.00 2023-12-27 2028-2-28 否
亚科技有限公司
袁文杰、袁易、吴姗姗、
袁擘、程艳
袁文杰、袁易、吴姗姗、
袁擘、程艳
袁文杰、袁擘、程艳、袁
易、吴姗姗
袁文杰、袁易、吴姗姗、
袁擘、程艳、天津天和盈 100,000,000.00 2024-9-12 2028-9-12 否
亚科技有限公司
袁文杰、袁易、吴姗姗、
袁擘、程艳、天津天和盈 300,000,000.00 2025-6-23 2029-6-22 否
亚科技有限公司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183.62 233.52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十五、股份支付
(1).明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合计 496,363,106.01 580,982,553.28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账面 账面
比例 计提比 比例 计提比
金额 金额 价值 金额 金额 价值
(%) 例(%) (%) 例(%)
按单项计
提 坏 账 准 18,724,121.97 3.77 18,724,121.97 100.00 0.00 18,724,121.97 3.22 18,724,121.97 100.00 0.00
备
其中: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按组合计
提 坏 账 准 477,638,984.04 96.23 11,434,252.15 2.39 466,204,731.89 562,258,431.31 96.78 12,707,927.02 2.26 549,550,504.29
备
其中:
账龄组合 477,638,984.04 96.23 11,434,252.15 2.39 466,204,731.89 562,258,431.31 96.78 12,707,927.02 2.26 549,550,504.29
合计 496,363,106.01 / 30,158,374.12 / 466,204,731.89 580,982,553.28 / 31,432,048.99 / 549,550,504.29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未按诉讼判决规
客户 1 17,201,922.81 17,201,922.81 100.00 定时间回款,回收
风险较大
未按诉讼判决规
客户 2 800,657.10 800,657.10 100.00 定时间回款,回收
风险较大
未按诉讼判决规
客户 3 399,621.74 399,621.74 100.00 定时间回款,回收
风险较大
未按诉讼判决规
客户 4 295,302.72 295,302.72 100.00 定时间回款,回收
风险较大
未按诉讼判决规
客户 5 26,617.60 26,617.60 100.00 定时间回款,回收
风险较大
合计 18,724,121.97 18,724,121.97 100.0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合计 477,638,984.04 11,434,252.15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 期初余额 收回或转 转销或核 其他变 期末余额
计提
回 销 动
应收账款坏
账准备
合计 31,432,048.99 -1,273,674.87 30,158,374.12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占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和合 和合同资产
应收账款期末 合同资产期 坏账准备期
单位名称 同资产期末余 期末余额合
余额 末余额 末余额
额 计数的比例
(%)
客户 6 96,337,745.63 96,337,745.63 19.41 1,926,754.91
客户 7 34,349,315.63 34,349,315.63 6.92 686,986.31
客户 8 22,521,165.49 22,521,165.49 4.54 450,423.31
客户 9 20,870,858.14 20,870,858.14 4.20 417,417.16
客户 10 17,688,153.07 17,688,153.07 3.56 353,763.06
合计 191,767,237.96 / 191,767,237.96 38.63 3,835,344.75
其他说明
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62,930,562.71 33,586,598.78
合计 62,930,562.71 33,586,598.7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7).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8).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9).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10).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11).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2).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3).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合计 71,074,275.81 41,277,342.08
(14).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子公司往来款 23,742,120.97 24,653,677.08
合同解除退款 13,027,143.83 13,027,143.83
押金、保证金 34,234,830.41 1,212,400.00
赔偿款 2,311,754.00
代垫社保报销款 10,080.84 14,731.17
其他 60,099.76 57,636.00
合计 71,074,275.81 41,277,342.08
(15).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坏账准备 未来12个月预 合计
用损失(未发生信 用损失(已发生信
期信用损失
用减值) 用减值)
额
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 610,169.80 -157,200.00 452,969.80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额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 期初余额 收回或转 转销或核 期末余额
计提 其他变动
回 销
坏账准备 7,690,743.30 452,969.80 8,143,713.10
合计 7,690,743.30 452,969.80 8,143,713.10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7).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8).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占其他应收款期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末余额合计数的 款项的性质 账龄
期末余额
比例(%)
客户 13 30,000,000.00 42.21 押金、保证金 1 年以内 600,000.00
客户 17 23,650,920.97 33.28 关联方
合同解除退
客户 14 13,027,143.83 18.33 3 年以上 6,763,571.92
款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客户 15 2,943,188.41 4.14 押金、保证金 1 年以内 58,863.77
客户 16 500,000.00 0.70 押金、保证金 3 年以上 500,000.00
合计 70,121,253.21 98.66 / / 7,922,435.69
(19).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 8,893,550.00 5,000,000.00 3,893,550.00 8,893,550.00 5,000,000.00 3,893,550.00
合计 8,893,550.00 5,000,000.00 3,893,550.00 8,893,550.00 5,000,000.00 3,893,550.00
(1).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账 减值准备期初 本期增减变动 期末余额(账面 减值准备期末
被投资单位
面价值) 余额 追加投资 减少投资 计提减值准备 其他 价值) 余额
包头市天之和磁
材设备制造有限 5,000,000.00 5,000,000.00
公司
Tianhe
Magnetics
Technology
GmbH
合计 3,893,550.00 5,000,000.00 3,893,550.00 5,000,000.00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本公司对包头市天之和磁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年初余额、年末余额均为 5,000,000.00 元。
本公司的子公司包头市天之和磁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前年度所有者权益为负,本公司以前年度按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 5,000,000.00 元计提长
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项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850,586,491.78 741,366,247.31 1,172,477,693.51 1,021,558,184.07
其他业务 89,778,291.81 90,772,958.52 94,813,845.67 74,306,212.43
合计 940,364,783.59 832,139,205.83 1,267,291,539.18 1,095,864,396.50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分部 1 合计
合同分类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业务类型 940,364,783.59 832,139,205.83 940,364,783.59 832,139,205.83
烧结钕铁硼 841,518,329.66 732,603,650.10 841,518,329.66 732,603,650.10
其中:毛坯 186,154,332.73 174,197,414.11 186,154,332.73 174,197,414.11
成品 655,363,996.93 558,406,235.99 655,363,996.93 558,406,235.99
烧结钐钴 9,068,162.12 8,762,597.21 9,068,162.12 8,762,597.21
其中:毛坯 4,879,208.58 5,616,947.88 4,879,208.58 5,616,947.88
成品 4,188,953.54 3,145,649.33 4,188,953.54 3,145,649.33
其他 89,778,291.81 90,772,958.52 89,778,291.81 90,772,958.52
按经营地区分类 940,364,783.59 832,139,205.83 940,364,783.59 832,139,205.83
其中:内销 493,173,573.39 460,412,546.27 493,173,573.39 460,412,546.27
外销 447,191,210.20 371,726,659.56 447,191,210.20 371,726,659.56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
类
其中:某一时点转
让
某一时段内转让 52,380.96 52,380.96
合计 940,364,783.59 832,139,205.83 940,364,783.59 940,364,783.59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
益
合计 2,166,914.49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二十、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
-194,672.84 处置固定资产净损益
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
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 本期确认的政府补助收
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 益
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
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 本期购买的理财产品收
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 益
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
费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
项资产损失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
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
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
日的当期净损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
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
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
支付费用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
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
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
益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236,560.3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减:所得税影响额 3,181,320.2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合计 18,027,481.71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
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
——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涉及金额 原因
该项目与公司正常经营
业务密切相关且收益具
递延收益 4,850,000.00
有可预期和持续性,符合
经常性损益特点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每股收益
加权平均净资产
报告期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收益率(%)
(元/股) (元/股)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适用 √不适用
(1).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
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袁文杰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5 年 8 月 27 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