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丰股份: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8-27 17: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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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100            证券简称: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6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回购注销 3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
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402,000 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www.sse.com.cn)披露的《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
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特此通知债权人。
   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等书面证明文件要求
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
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将按法定
程序继续实施。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
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
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
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
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
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
  公司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室,邮政编码:261041
  特此公告。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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