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75 证券简称:众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9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授予登记日:2025年8月22日
? 登记数量及授予价格:限制性股票40.65万股,20.55元/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
司”)、公司《2025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已于2025年8月22日在中登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
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权益授予情况
(一)权益授予的具体情况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5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授权,
确定以2025年7月4日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向9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二)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获授限制性股票
姓名 占授予总量的比例 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万股)
比例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9人)
合计 40.65 100.00% 0.27%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
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应调整,可以将该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但调整后任何
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一)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所有限制性
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售期
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之日起12个月、24个
月和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
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经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
过户后便享有其股票应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分红权、配股权、投票
权等。
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
票红利、配股股份、增发中向原股东配售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
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限售期的截止日与限制性股票相同,若公司对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
购,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三)本次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将分3期解除限售,各期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30%
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30%
性股票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40%
性股票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
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相
应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各解除限售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解除限售的当期
限制性股票应当终止解除限售,公司将予以回购注销。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8月11日出具的《验资报
告》(容诚验字[2025]]200Z0126号),截至2025年8月8日止,公司已收到限制
性股票激励对象持有人以货币方式缴纳的股票认购款人民币835.36万元,实际
受让公司已回购的股票40.65万股。因本次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
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故公司股本总额不变。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成登记手续,并于2025年8月26日收到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
明》和《过户登记确认书》,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0.65万股。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股普通股股票。因此,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变,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
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变动前 变动后
本次变动
类别 比例 比例
数量(股) (股) 数量(股)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106,829,388 71.81 +406,500 107,235,888 72.08
无限售条件股份 41,942,463 28.19 -406,500 41,535,963 27.92
总计 148,771,851 100.00 0 148,771,851 100.00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出资款合计人民币8,353,575
元,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
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
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将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
生一定的影响。董事会确定授予日为2025年7月4日,则根据授予日的公允价值
总额确认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成本,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授予的数量 需摊销的总费用 2025年 2026年 2027年 2028年
(万股)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注: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
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上述费用摊销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
况下,股份支付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
若考虑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
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人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
带来的费用增加。
特此公告。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