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78 证券简称:科力远 公告编号:2025-061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结合公司当前实际情况,现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股东大会 全文:相关条款中涉及“股东大会”的表述均相应
修改成“股东会”,不做逐一列示。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
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
对外捐赠等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 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
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 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
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 有关权限如下:
股东大会批准。 (一)公司发生的交易(财务资助、对外担保除外)
董事会有权决定符合以下标准的交 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易事项(超过权限的交易必须提交股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
东大会审议决定): 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一)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 的 10%以上;
产总额 2%以上、20%以下比例的新技 2、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
术或新产品的开发、研制投资项目。 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
(二)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产总额 2%以上、20%以下比例的对外 万元;
投资。 3、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
(三) 出租、委托经营或与他人共同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
经营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 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产总额 2%以上、20%以下比例的财产。 4、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四) 收购、出售资产达到以下标准 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之一的: 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
近一期财务报表或评估报告)占公司 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的 10%以 6、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
上、20%以下。 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亏损(按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或评估报 (二)公司发生的交易(财务资助、对外担保除外)
告)占 公司 最近 经审 计的 净利 润的 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
购出售资产的利润,则本项不适用;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
若收购出售、资产系整体企业的部分 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所有者权益,则收购、出售资产的利 的 50%以上;
润以与这部分产权相关利润计算。 2、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
应收代价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计 的 净 资 产 总 额 的 10% 以 上 40% 以 万元;
下。 3、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
(五) 关联交易涉及的金额达到下列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
情形之一的: 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涉及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财务报告中显示的净资产的 1%以上、 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
内签署的不同协议,按上一条所述标 6、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
准计算所得的相对数字占 1%以上、 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付的现金或资产达 10 万元以上 100 负值,取绝对值计算。上述第(一)款、第(二)
万元以下。 款交易的定义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连续 12 个月内支付的现金或资产累 (三)公司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交易的,可以免于按
计达 10 万元以上、100 万元以下。 照第(二)款的规定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 除了本章程第四十三条规定应 1、公司发生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等不涉
由股东大会审批以外的对外担保,由 及对价支付、不附有任何义务的交易;
董事会审批;董事会决定对外担保 2、公司发生的交易仅达到第(二)款第 4 项或者
时,除应当取得董事会全体成员过半 第 6 项标准,且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每股收益的
数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 绝对值低于 0.05 元的。
的 2/3 以上董事同意。 (四)公司进行“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
(七)除了本章程第四十四条规定的 “委托理财”等之外的其他交易时,应当对相同交
应由股东大会审批以外的财务资助, 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各项交易,按照连续 12 个月
由董事会审批;董事会决定财务资助 内累计计算的原则分别适用本条第(一)款、第(二)
交易事项时,除应当取得董事会全体 款的规定。已经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
成员过半数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 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
事会会议的 2/3 以上董事同意。 围。
(八)其他类型交易达到以下标准之 除前款规定外,公司发生“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交
一的: 易,不论交易标的是否相关,若所涉及的资产总额
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除应当披露并参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 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1.6 条进
上、50%以下; 行审计或者评估外,还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
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 (五)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除为关联人提供
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担保)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经全体独立董事
净资产的 10%以上、50%以下; 过半数同意后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务和费用)在 30 万元以上的交易;
资产的 10%以上、50%以下; 2、与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生的交易金额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交
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 债务和费用)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应当按照《上
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 议。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17 条规
以上、50%以下。 定的日常关联交易可以不进行审计或者评估。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绝 本条第(五)款、第(六)款中提及的“关联交易”
对值计算。 指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与公司关联
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定义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七)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除应当经全体非
关联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
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的 2/3 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
作出决议,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应当提供反担保。
(八)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下列交易,可以免于按
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
义务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
无偿接受担保和财务资助等;
市场报价利率,且公司无需提供担保;
公司债券或企业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或者其他衍
生品种;
票、公司债券或企业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或者其
他衍生品种;
者报酬;
拍卖等难以形成公允价格的除外;
自然人提供产品和服务: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关系密切
的家庭成员。
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包括与该关联人受同一主体控
制或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进行的
交易、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
关的交易,应当按照连续 12 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
执行。已经按照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相
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九) 除了本章程第四十三条规定应由股东会审
批以外的对外担保,由董事会审批;董事会决定对
外担保时,除应当取得董事会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
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 2/3 以上董事同
意。
(十)除了本章程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应由股东会审
批以外的财务资助,由董事会审批;董事会决定财
务资助交易事项时,除应当取得董事会全体成员过
半数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 2/3 以上
董事同意。
(十一)公司与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控制的其他主体发生的或者上述控股子公司、控制
的其他主体之间发生的交易,可以免于按照本章程
规定履行相应程序,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本
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百零一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 第二百零一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种
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 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国家规
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公司登记机 定的公司登记机关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
关全称〗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 章程为准。
版章程为准。
公司将尽快完成《公司章程》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修订。在此期间,如未修订的公司其它治理制度与修订后生效的新《公司章
程》相冲突的,按修订后生效的新《公司章程》执行。
除上述修订外,
《公司章程》其它条款不变。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
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
关事宜。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