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华安证券”)作为宁波
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阳科技”、“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
年5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对长阳科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了核查,并
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
公司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
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
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
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与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
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业务品种
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
务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二)业务规模及期限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
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
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则不超过50万
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
上述期限和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
资金。
(三)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
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三、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
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市场风险
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可能带来汇率的大幅波动,远期外
汇交易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判断风险。
(二)操作风险
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可能会因汇率走势判断偏差,未及时、充
分理解产品信息,或未按规定程序操作而造成一定的风险。
(三)违约风险
对于远期外汇交易,如果在合约期内银行等金融机构违约,则公司不能以
约定价格执行外汇合约,存在风险敞口不能有效对冲的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
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公司财务部门持续关注套期保值业务的市场信息,跟踪套期保值业
务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敞
口,并及时提交风险分析报告,供公司决策。
(三)公司制订了《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管理规
定》,对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机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控制
等进行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保证制度有效执行,
严格控制业务风险。
(四)公司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信用级别高的大型商业银行开展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审议程序
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
议案》,同意公司(包括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下同)根据实际需要,使用自有
资金与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
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符
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建立了健全有效的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并严
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
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根据
实际经营情况,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
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有利于公司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
防范汇率大幅度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
务费用,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外汇套
期保值管理规定》及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通过,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保荐机构提请公司注意:在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过程中,要加强业务人
员的培训和风险责任教育,落实风险控制具体措施及责任追究机制,杜绝以盈利
为目标的投机行为,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衍生品交易。
保荐机构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
险控制措施,但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固有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的局限
性以及交易违约风险,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
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何继兵 冯春杰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