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2025-049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
(以下简称“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
(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
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公司监事会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进行审核,相关
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事会提出反馈意见。
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核查情况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与公司
签订的劳动合同,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情况。
三、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励计划(草案)》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
范围;
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
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