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核查意见
湖南能源集团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湖南能源集团
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湖南湘投铜湾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90%股权、湖
南湘投清水塘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90%股权、湖南新邵筱溪水电开发有限责任
公司 88%股权、湖南湘投沅陵高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85%股权,并募集配套资
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交易相关主体
是否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
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进行了核查,
核查意见如下: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交易涉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六条规定的相关主体均不存在因涉
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
不存在因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均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
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核查意见》的盖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康昊昱 谢世求
杨 枭 王晨权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