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881 股票简称:盛德鑫泰 公告编号:2025-034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
案》、《关于制定<董事离职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
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全面的梳理和修订。
主要修订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的,确定法定代表人的范围、职权、更换时限及法律责任、产生和变更办法等,
完善了面额股相关表述。
东会召集与主持、代位诉讼等相关条款,梳理完善了股东会职责。
会专门委员会,新增董事任职资格、职工董事设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侵
权行为的责任承担等条款,梳理完善了董事会职责。
事行使职责的表述相应改为由审计委员会及其成员行使。
此外,根据新《公司法》,明确可以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
完善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等规定,并调整“半数以上”等表述。
本次修订对相关内容也进行了修改。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相关的工商备案手续,授权有效期限自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以上内容以注册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8 月 27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25 年 8 月修订)。
二、修订、制定相关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相关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
为规范公司董事的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盛德鑫泰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董事离职管理
制度》。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信息信
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形式 审议程序
防止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管理办法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本次修订及制定相关制度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 2025 年 8 月 27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