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名称: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信音电子
保荐代表人姓名:杜超 联系电话:010-57065327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海涛 联系电话:010-57065385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杜超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5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5年8月14日-2025年8月15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三十三条所列)
:
√
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
履行职责
√
息披露义务
√
息披露义务
注:公司控股股东台湾信音主要在中国台湾地区从事充电模组、传感模组等模组产品的设计和销售
。上述业务与信音电子的连接器产品不相同或相似,亦不具有替代性,与信音电子不存在同业竞争
,台湾信音同时在中国台湾地区从事连接器贸易业务,主要经销信音电子及其子公司主营业务产品
连接器,不从事连接器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业务,为信音电子在中国台湾地区的下游经销商。
台湾信音与信音电子及其子公司间不存在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三十三条所列)
:
√
(如适用)
√
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
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
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适用)
√
次审计(如适用)
√
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
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
告(如适用)
√
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三十三条所列)
:
√
制度的相关规定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三十三条所列)
:
√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
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
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三十三条所列)
:
√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
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高风险投资
√
股说明书等相符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三十三条所列)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三十三条所列)
: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三十三条所列)
:
√
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台湾信音计划收购泰硕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硕电子”)股权,根据公开信息
,截至2025年6月末,台湾信音持有泰硕电子15.88%股份,并委派七席董事代表中的三席。泰硕电子
主营业务为散热器产品,除此外其他电子零组件涵盖卡座类产品及读卡机产品等,其中卡座类产品与
信音电子所经营之连接器产品归属于连接器产业大类。目前泰硕电子与公司连接器产品型号不同、功
能和应用场景不同,但有客户重叠情况,存在利益倾斜的可能性。经审慎判断,台湾信音可能触发了
其在信音电子首次公开发行及上市时出具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保荐机构已提请上市公司对相关事项
予以积极关注并及时规范和披露。鉴于上述事项,台湾信音补充出具了《关于因参股投资事项可能存
在同业竞争解决措施的承诺函》,上市公司已于2024年8月23日予以充分披露(公告编号:2024-027
)。台湾信音基于前述的承诺,经协商,为避免潜在的利益冲突,出具声明将采取下列任一种预防性
措施方案:方案一:2025年底前将泰硕电子记忆卡卡座业务整体转让给第三方;方案二:记忆卡卡座
产品转型升级,2025年底不从事销售单纯的记忆卡卡座产品。
(此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
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杜超 王海涛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