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79 证券简称:腾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4
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 1%整数倍
及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腾众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保证
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7 日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
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公司持股 5%以上股
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腾众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腾众投资”)计
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合
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6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80%。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腾众投资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达到 1%整数倍及
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腾众投资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至 2025
年 8 月 27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期限届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减持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期间 (元/股) (万股) (%)
集中竞价 2025 年 5 月 28 日至
腾众投资 交易 2025 年 8 月 27 日
合 计 200 1.00
腾众投资本次减持股份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名称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000 10.00 1,800 9.00
腾众投资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60 1.80 160 0.80
有限售条件股份 1,640 8.20 1,640 8.20
二、股东权益变动触及 1%整数倍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腾众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A 区 H1449
权益变动时间 2025 年 5 月 28 日至 2025 年 8 月 27 日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腾众投资因自身资金需求,于 2025 年
权益变动过程 公司股份 2,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本次权益变
动后,腾众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18,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9.00%,股份变动触及 1%的整数倍。
股票简称 腾达科技 股票代码 001379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股 200 1.00
合 计 200 1.00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万股) (%) (万股) (%)
合计持有股份 2,000 10.00 1,800 9.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60 1.80 160 0.80
有限售条件股份 1,640 8.20 1,640 8.20
是 否□
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6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 1.80%。
本次减持情况与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
露减持计划的情形。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 是□ 否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
等规定的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
是□ 否
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
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及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三、其他相关说明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规情形。
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