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1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除刘建德先生外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思科技”)及
控股子公司深圳高芯思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芯思通”)拟进
行办公布局优化调整,双方拟与深圳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重新签署《房
屋租赁合同》,向深圳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租赁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创
新科技中心一期 2 栋 A 座(研发)20 层部分、21 层整层、23 层整层,
租赁房屋建筑面积共计 6,403.34 ㎡,用于研发办公,租金总额约为
日终止。
?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
议。
一、交易概述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高芯思通于 2024 年 12 月与深圳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署
《房屋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租赁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创新科技中心一期 2
栋 A 座(研发)20 层部分、21 层整层、23 层整层,租赁房屋建筑面积共计 6,403.34
㎡,用于研发办公,租期自 2024 年 12 月 31 日起至 2029 年 12 月 30 日止,租金
总额约为 3,318.63 万元(含税,不含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其他费用),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租赁办公场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近日,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高芯思通拟进行办公布局优化调整,经友好协商,
双方拟与深圳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重新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向深圳湾科技发
展有限公司租赁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创新科技中心一期 2 栋 A 座(研发)20 层
部分、21 层整层、23 层整层,租赁房屋建筑面积共计 6,403.34 ㎡,用于研发办
公,租期自 2025 年 9 月 1 日至 2029 年 12 月 30 日止,租金总额约为 2,701.99
万元(含税,不含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其他费用),押金合计 61.19 万元。双
方于 2024 年 12 月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将于 2025 年 8 月 31 日终
止。
含本次交易在内,连续 12 个月内公司及下属各级子公司发生的租入办公相
关场地交易累计金额为 3,688.91 万元,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
入的 10%,同类型交易累计的交易总金额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
按照连续 12 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本次交易前累计未达到披露标准的同类
型交易事项如下:
金额
序 签订时
出租方 承租方 租赁标的地址 租赁期限 (万
号 间
元)
位于南山区科
深圳市南山 深圳市科思
苑南路深圳湾
创新科技中心
发有限公司 限公司
深圳市科思 位于上海市闵
限公司 399 弄
位于南山区科
深圳市南山 深圳市科思
苑南路深圳湾 2025.4.16-2026.4.
创新科技中心 15
发有限公司 限公司
深圳市科思 位于宝安区西
深圳宝砺实 2025.5.1-2027.4.3
业有限公司 0
限公司 业园 C 栋
位于南山区科
深圳湾科技 深圳市科思
苑南路深圳湾 2025.4.22-2030.4.
创新科技中心 21
司 限公司
一期 2 栋
金额
序 签订时
出租方 承租方 租赁标的地址 租赁期限 (万
号 间
元)
位于长沙市开
长沙思芯启
福区双拥路 9 2025.4.16-2026.4.
号长城万富汇 30
限公司
大厦
位于宝安区西
深圳市七星 深圳市科思 乡街道宝田一
公司 限公司 创意工场(凤
凰岗)创业楼
位于南山区高
深圳市南航 深圳市科思
新北区朗山路
限公司 限公司
工程研发大厦
北京北辰绿 北京科思融 位于北京市朝
公司 公司 路天朗园 C 座
北京科思融 位于北京市朝
公司 座
长沙欧富安 北京中科思 位于长沙市岳
限公司 限责任公司 号1栋
长沙欧富安 北京中科思 长沙市岳麓区
限公司 限责任公司 栋
位于上海市浦
上海驰宏企 上海思芯智 东新区盛夏路
公司 公司 122 号 的 盛 银
大厦
合计 986.92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
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及子公司拟重新签署租赁合同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满华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3 年 10 月 21 日
营业期限:2013 年 10 月 21 日至 2063 年 10 月 21 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园路 1003 号软件产业基地 2 栋 C 座 24、25 层
主要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 100%
经营范围:产业园区及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产业园区策划咨询、运营咨询、
运营管理服务;创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创业投资咨询顾问;投资咨询;科技
企业孵化;科技中介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
高新技术成果及其产品的转化;国际科技交流活动策划;从事电子商务、广告业
务;展览展示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活动策划;电子产品、电子设备的销售;计算机网络设备租赁;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物业租赁经营;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
酒店管理;餐饮管理;国内贸易;售电、配电业务;冷、热、水销售;能源技术
开发、投资、咨询与服务;合同能源管理。(以上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
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 公司受让地块内
的土地开发与土地使用权经营;工程设计、施工、建设管理及咨询;增值电信业
务。
交易对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
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系。交易对方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在产
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亦不存在关系。
三、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一)租赁标的具体情况
承租面积
公司
承租房屋具体位置 (建筑平方
名称
米)
科思 南山区深圳湾创新科技中心一期 2 栋 A 座(研发)20 层、23 层 2001、
科技 2002B、2004A、2004B、2301、2302、2303、2304
承租面积
公司
承租房屋具体位置 (建筑平方
名称
米)
高芯 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创新科技中心一期 2 栋-A 座(研发)21 层 2101、
思通 2102、2103A、2103B、2104 号
(二)租赁标的产权情况
租赁标的产权所有人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系租赁标的出租方深圳湾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母公司,出租方已经取得租赁标的所有权人的合法授权。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租赁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
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
况。
四、租金的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定价参考周边写字楼租赁市场价格,并由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
租金不存在明显高于或低于周边地段、同类房产价格,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
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合同的主要条款
(一)科思科技房屋租赁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出租人):深圳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人):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坐落于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创新科技中心-一期
(2)房屋权属状况:
不动产权利人或合法使用人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乙方租赁房屋的期限自 2025 年 9 月 1 日至 2029 年 12 月 30 日止。
(2)乙方享有 90 天免租期。
(1)租赁期限内,租金以租赁的建筑面积为标准计算,合同租金总额合计
约为 1,640.14 万元(含税)。
(2)乙方应于每月 5 号(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该节假日届满后第 3 个工作
日)前支付当月租金总额。
(3)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支付租金日期前以银行转账方式将租金交付至甲方
指定的账户。
(1)租金的押金共计约 371,423.72 元。甲方收取租赁押金,应向乙方开具
收据。
(1)租赁期间,甲方负责支付法律、法规规定应由甲方交纳的房屋租赁相
关的税费。
(2)租赁期间,因乙方使用租赁房屋所产生的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
电视费、电话费、网络费用、专项维修基金等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当自收到缴费通知或甲方提供的收费凭据后按要求及时缴交费
用,否则因此产生的滞纳金、违约金及相关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二)高芯思通租赁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出租人):深圳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深圳高芯思通科技有限公司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坐落于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创新科技中心-一期
租,房屋建筑面积为 2,520.95 平方米。
(2)房屋权属状况:
不动产权利人或合法使用人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乙方租赁房屋的期限自 2025 年 9 月 1 日至 2029 年 12 月 30 日止。
(2)乙方享有 90 天免租期。
(1)租赁期限内,租金以租赁的建筑面积为标准计算,合同租金总额合计
约为 1,061.85 万元(含税)。
(2)乙方应于每月 5 号(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该节假日届满后第 3 个工作
日)前支付当月租金总额。
(3)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支付租金日期前以银行转账方式将租金交付至甲方
指定的账户。
(1)租金的押金共计约 240,466.52 元。甲方收取乙方押金时,应当向乙方
开具收款凭证。
本合同剩余条款与科思科技房屋租赁合同相关条款保持一致。
六、与交易对手签署的其他合同
议审议,公司新增租赁办公场地,向深圳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租赁深圳市南山区
深圳湾创新科技中心一期 2 栋 A 座(研发)18 层部分,租赁房屋建筑面积 1,253.46
㎡,用于研发办公,租期为自 2025 年 4 月 22 日起至 2030 年 4 月 21 日止,租金
总额约为 611.70 万元(含税,不含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其他费用),押金共
计约 142,203.22 元。
七、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拟重新签署租赁合同的事项,系正常经营所需,交易具备
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
本次租赁期限较长,合同中已就合同的解除、违约责任等做出明确规定,合
同履行可能受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政策法规、市场等方面的
不确定风险,可能会影响合同正常履行。公司将加强风险管理和监控,持续强化
风险管控能力,严格执行合同条款,确保租赁等相关事宜平稳运行。公司尚未就
本次租赁事项签署正式合同,具体内容将以签订的正式协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