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
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导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
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
有关规定,对芯导科技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
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
意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3364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500 万股,每股面值
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34.8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币 183,048.87 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
业字[2021]44197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芯导电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高性能数模混合电源管理芯片开发
及产业化
硅基氮化镓高电子迁移率功率器件
开发项目
合计 44,376.00 44,376.00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
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
股东获取更多回报,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
的正常发展。
(二)投资金额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
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
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确保资金安全。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
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
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产品期限最长不超
过 12 个月,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
资标的。
在额度范围和投资期限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此次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
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以及组织现金管理相关事项的实施,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具体事项由财务部负责实施。
(五)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六)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
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
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
的正常发展。同时,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
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
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
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资金安全,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
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
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
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批。
(二) 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上述事项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
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监事会同
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在
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
通过开展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罗 欣 张 琳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