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普蕊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认真
履行保荐人职责,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对普蕊斯 2025 年半年度有关情况进行了
现场检查,报告如下:
保荐人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普蕊斯
保荐代表人姓名:徐妍薇 联系电话:010-56839300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 皓 联系电话:010-56839300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徐妍薇、李 皓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5年半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5年8月22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工商登记文件、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相关制度;2.查阅三会文件及
相关决议,核查其执行情况;3.核查董监高人员变动及相关决策文件、公告文件;4.核查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是否发生变动情况及其对外投资情况
√
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
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
披露义务
√
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1.检查内审部门的设置及制度建设;2.检查内审部门的运作情况;3.查阅审计
委员会文件;4.向公司内审人员了解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
(如适用)
√
审计部门(如适用)
√
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
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 √
适用)
√
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
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
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
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
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信息披露档案资料;2.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支持文件如会议决
议、合同文本等
√
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
站刊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核查公司有关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方面的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
等情形
√
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1.取得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银行对账单等资料,查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金使用
情况;2.核查是否存在未经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况;3.查阅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4.实地走访募投项目建
设现场,核查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
√
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 √
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
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1.与管理层沟通,了解公司经营基本情况和重大变动及披露情况;2.查阅重要
商务合同、公司财务报表、主要科目明细账;3.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告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及相关股东做出的承诺,并检查履行情况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1.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了解公司经营情况;2.查阅大额资金支付审批程序执行
记录
√
风险
√
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
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徐妍薇 李 皓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