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10 证券简称:埃科光电 公告编号:2025-024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
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
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
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96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549 人,其中 78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4 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234,862.94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23,764.58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518 家上市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
总额 62,047.52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
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83 家。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不低于 2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3 年 9 月 21 日,北
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
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
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共同就 2011 年 3 月 17 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
失,在 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5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纪律
处分 3 次、自律处分 1 次。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 23 次、自律监管措
施 6 次、纪律处分 6 次、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高平,201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业务,2008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南芯科技、莱斯信息、永新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赵伦曙,201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6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远航精密、泰鸿万立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黄景辉,202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8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埃科光电、芯瑞达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钟俊, 201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 2011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力芯
微、艾比森、泓淋电力、博锐斯、兰亭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高平、签字注册会计师赵伦曙、签字注册会计师黄景辉、项目质
量复核人钟俊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 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
要求》的情形。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
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
定最终的审计收费。公司就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向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支
付的审计费用为 55 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10 万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5 年度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
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2025 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
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与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其
在为公司提供 2024 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能
够客观公允地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
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
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
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 3 票赞成、
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
经验,在以往年度工作中能够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需求。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
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