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晶光电: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8-26 00:4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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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代企业
制度,规范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明确总经理办公会的议事程序,保证经理层
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担义务,有效防范经营风险,促进公司经济及各
项事业持续、稳步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及《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会议制度。
 第二条   总经理办公会在董事会授权下,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进行
决策和处理。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接受董事会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形式及参加人员
 第三条   例行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负责召集和主持。总经理因特殊原
因不能出席时,可委托一名副总经理召集和主持。每月开一次会议,每季度中
各月的会议分别侧重内容为:第一月聚焦生产、营销管理及计划;第二月侧重
财务分析及投资项目评估;第三月关注行政及人力资源管理。会议参加人员为: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根据会议内容可由相关部门的负责人、项
目负责人列席会议。
 第四条   总经理特别办公会议,即公司所遇突发或其他特别工作而召开的不
定期的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主持,并由总经理指名的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第三章 议事规则
 第五条   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总经理办公会议议题的整理收集、会议安排、
会议记录、纪要整理和会议资料的保管等工作,并负责监督、检查、落实会议
决议。
 第六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议题由总经理决定;总经理办公会议各成员可在工
作分工范围内提出提前向总经理申请会议讨论决定的议题,重要议题应提交可
供会议决策的方案等书面材料,提交会议讨论的议题应有充分的材料和明确的
决策建议。
 第七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一般应提前一天将会议通知、会议议题及有关材料
送达总经理办公会议成员及相关列席人员。
 第八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决定问题实行民主集中、少数服从多数、总经
理负责的原则,由总经理归纳出席会议成员的多数意见后作出决议,对经会议
讨论尚不宜作出决议的议题,总经理有权决定下次再议。在必须作出决议而又
不能形成多数一致意见时,总经理有最终决定权。
 第九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成员必须认真负责地行使职权,遵守保密纪律,维
护公司领导班子的团结。
 第十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的议题及有关材料,会议讨论情况和会议记录为公
司核心机密,一切有关人员不得泄露,违者依照有关法规追究责任。
                第四章 议事内容
 第十一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设置会议议题,
会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拟订公司年度经营计划、投资计划及财务预、决算方案。
 (二)研究实施经董事会讨论决定的公司年度生产计划、发展规划、新项目
开发、资金投向、财务预算、利润分配、职工培训、职工工资分配、职工福利
等方案;审定季度生产经营计划及阶段性中心工作方案。
 (三)确定总经理权限内的事项、技改项目、公司资金资产运用、重大合同
的签订等事项;拟订公司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并购、重组及处置计划、重大合
同实施方案并报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后实施,讨论决定公司新产品开发、技术
进步和市场营销策略等问题。
 (四)拟订、修改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及审定部门管
理制度;制订、调整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五)制定公司干部配备方案;决定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
中层干部及其他管理人员的选拔、考察、任免和奖惩议案;决定公司基本工资
制度和工资标准、年度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内部分配形式和方案、工资调整方
案;决定公司职工奖励和处分(不含高级管理人员);决定因公出国人员名单。
 (六)确定向董事会汇报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年度、半年度总经理工作报
告等有关事项;通报经理层日常工作;研究日常安全、生产、销售、经营管理
等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审定公司与所属企业签订的各种经济责
任书(承包书、责任状、公司内部生产经营承包方案);协调处理涉及与其他
分管部门交叉业务和上级部门、地方关系的重要事宜。
 (七)研究确定《公司章程》规定的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范围内的工作。
 (八)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的事项,由分管副总经理按照分工范围督促检
查,在下次会议上或规定时间内通报贯彻落实情况。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总经理办公会议负责解释、补充。
 第十三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相抵触时,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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