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29 证券简称:华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3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丰科技”)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以书面或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
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道光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和《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
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
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等事项;《2025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
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保证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
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
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募集资金
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
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管理情况,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
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本议案关联监事王道光先生已回避表决。
四、 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400 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