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一科技: 巨一科技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8-26 00:4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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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62       证券简称:巨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6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巨一科技”)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
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
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
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二)2022 年 4 月 26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王桂香女士作为征集人就 2021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2 年 4 月 26 日至 2022 年 5 月 6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在公司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
收到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
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
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27)。
  (四)2022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于
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34)。
  (五)2022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2 年 7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
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
制性股票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 19.16 元/股调整为
  (七)2023 年 5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
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八)2023 年 6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九)2024 年 5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
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
查意见。
  (十)2025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
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
归属比例为 0%,未达标而不得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 420,800 股,由公司
统一作废处理。
  三、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
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公司核心团队将继续认真履
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就本次激励计划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进行核查,
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
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可归属为 0%。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处理部分
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对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的回购注销及作
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回购注销及作废事项内容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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