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通股份: 天通股份关于吸收合并事项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8-26 00:2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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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330    证券简称:天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4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事项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3 日召开九届
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孙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为整合公司资源,优化组织架构,降低管理成本,公司
全资子公司天通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通智能”)拟吸收合并全资孙
公司天通日进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通日进”)。吸收合并完成后,天
通日进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其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
利与义务由天通智能承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8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全资
孙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
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吸收合并的相关事宜。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债权人自接
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均有权
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
上述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在吸收合并后
由天通智能继续履行。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合法存续的合同、协议及其
他相关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该法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
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
件。
   具体申报方式如下: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3-80701255
      传真:0573-80701300
      邮编:314400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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