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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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
次专门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全体独立董
事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我们认为:鉴于近期有关公司审计机构相关事项,结合市场信息,基于审慎
原则,考虑公司现有业务状况及对未来审计服务的需求,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同
意继续聘任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与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由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
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并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冷军、林宁、吴巧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