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ST 华微 公告编号:2025-067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销部分其他风险警示
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吉林华微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国府专
审字(2025)第 01010045 号),确认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已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吉林华微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吉证监决
〔2025〕4 号)的要求,清收了全部被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海鹏盛”)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利息合计 156,695.89 万元,完成了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问题的整改。公司因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而触及
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已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向上海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申请撤销上述相应的其他风险警示。
? 2025 年 8 月 22 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关于撤销公司部分其他风险警示的通
知,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同意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部分其他风险
警示。
? 鉴于公司仍存在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仍将继续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不变,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
制仍为 5%。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一)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因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第 9.3.2 条第一款第(三)项
的规定,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
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5 年 5 月 6 日,因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
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且金额超过 1,000 万元,未能在 1 个月内完成清偿或整
改,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公司股票部分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已消除的相关情况
根据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吉林华微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国府专审
字(2025)第 01010045 号),确认公司已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
局下发的《关于对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采取
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吉证监决〔2025〕4 号)的要求,清收了全部被上海鹏
盛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利息合计 156,695.89 万元,完成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问题的整改。公司因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而触及的其他风险
警示情形已经消除。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已于 2025 年 8 月
月 19 日披露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撤销部分其他风险警示情
形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同意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部分其他风险警示。
三、公司股票仍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因公司股票还存在 1 项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及 1 项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将被继
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如下:
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5 年 5 月 6 日,因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
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仍为
“*ST 华微”,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
四、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
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
报》,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网站、报刊刊登的公告为准,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准确做好信息披
露工作。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