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合规性说明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
“《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经营者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奋斗者
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骨干员工持股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统称为“2025 年持股计划”),现对公司 2025
年持股计划内容的合规性做出说明如下: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 2025
年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向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
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
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使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完善公司薪酬激励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积极
性和创造性,实现企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持股计划的制定及内容具备合规性。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