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基智农: 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8-23 02: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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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48          证券简称:京基智农               公告编号:2025-034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5年1-6月实现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6,097,589.23元。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合并报表未分
配利润为3,585,115,202.55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391,989,309.87元。按照
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为了回报广大投资者,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及保证公司正常经
营的前提下,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30,282,250股扣
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11,316,800股后的股份数量518,965,450股为基
数 , 向 全 体 股 东 每 10 股 派 发 现 金 红利 3.80 元 (含 税 ) ,共 计 派 发 现 金 红利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每
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合理性说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且
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性、生产经营情况、现金流状况及长期发展规划,同
时兼顾全体股东的投资回报和长远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
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
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占公司截至 2023 年末、
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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