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的有关规定,作为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委员,我们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交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资料,提出如下审
核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核查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格式和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
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因此,我们同意将《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青岛日
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提交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之签署页)
委员签署:
张世兴 胡左浩 张华君
签署日:2025 年 8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