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乃达: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8-23 00: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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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50      证券简称:安乃达      公告编号:2025-045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波思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
“宁波思辉”)持有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上述股份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并已于 2025 年 7 月 3 日起上市流
通。
  ? 宁波思辉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共计不超过
减持数量不超过 1,164,150 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 1,164,150
股,期限为自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减持价格按市
场价格确定。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变动、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宁波思辉发来的《关于减持股份的告知函》,现将相关
减持计划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宁波思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股东身份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不适用
持股数量         10,000,000股
持股比例         8.59%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10,000,000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宁波思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2,328,30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2%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164,150 股
量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164,150 股
减持期间          2025 年 9 月 15 日~2025 年 12 月 14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
拟减持原因         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
    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持有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宁波思辉承诺:
    “(1)减持前提: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
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且不违反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
    (2)减持方式:其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
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减持价格: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若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发
行价格将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调整;
    (4)减持数量: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
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
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5)减持公告:本企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股份
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
    (6)本企业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减持方式、减持价格、
减持程序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
    (7)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
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自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减持;
    (8)如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减持股份相关事项的规定发生变化时,按
照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况综合决定是否实
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
性。本次减持系上述股东根据自身安排及计划的自主决定。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
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
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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