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关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
核查意见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
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自律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对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
见如下:
定的禁止实施本持股计划的情形;
要的内容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
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
其作为本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
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推动公
司稳定、健康、长远发展。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持股计划。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