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1 证券简称:微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1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特定股东杭州微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6 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披露了《关于
特定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持有公司股份
东杭州微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微光投资”)计划在上述公
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5 年 6 月 17 日起至 2025 年 9
月 16 日 ) 以集 中竞 价 交 易 或大宗 交易 方 式减 持 公司 股 份 数 量 累计 不超 过
的告知函》,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 减持均价 减持价格区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名称 (元/股) 间(元/股) (股) (%)
集中竞价 2025 年 6 月 25 日至
交易 2025 年 8 月 18 日
微光
投资 大宗交易 36.20 35.53—36.27 730,000 0.32
合计 3,000,000 1.32
注 1: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以及上市后该等股份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注 2:股权比例系为相关股份数量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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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下同。
注 3:上表减持均价、股权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列示,如
存在误差均为四舍五入导致,下同。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名称 股数(股) 股数(股)
(%) (%)
合计持有股份 8,836,520 3.88 5,836,520 2.56
微光 其中:
投资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二、其他相关说明
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
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减持数量将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 40%(不含)。如遇除权除息事项,
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有。
本次减持未违反其作出的承诺。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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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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