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源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国安
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安达”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就公司
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并
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27 号),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源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增发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93.02 万股,
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31.27 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9,162.66 万元,扣除承销费
及保荐费用 552.83 万元(总额 600 万元,其中 47.17 万元为公司提前支付,本次
支付 552.83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8,609.83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源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4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扣除公司提前支付的
承销费及保荐费用 47.17 万元和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
(天健验〔2023〕
上述募集资金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锂电池储能柜火灾防控和惰化
抑爆系统扩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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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投项目投入情况
截至 2025 年 8 月 10 日,募投项目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余额(含
拟投入募集 累计已实际 已签订合同 利息收入扣
利息收入及理财
项目名称 资金金额 支付募集资 待支付金额 除手续费后
收益)
(A) 金金额(B) (C) 净额(D)
(E=A-B-C+D)
锂电池储能柜
火灾防控和惰
化抑爆系统扩
产项目
注:已签订合同待支付金额是公司根据已经签署的有关合同和协议将在后续进行支付的
款项。
三、拟终止的募投项目情况
本次拟终止实施的募投项目名称为“锂电池储能柜火灾防控和惰化抑爆系统
扩产项目”,该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锂电池储能柜火灾防控和惰化抑爆系统扩产项目”总投资额为 11,534.80
万元,其中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 8,465.77 万元,由公司子公司国安达安全技术
(华安)有限公司具体实施,建设地点位于福建省漳州市华安经济开发区九龙工
业园。项目建设内容包括设备购置及安装,以及铺底流动资金。
截至 2025 年 8 月 10 日,
“锂电池储能柜火灾防控和惰化抑爆系统扩产项目”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99.07 万元,投入进度为 2.35%。本项目已购置部分储能
消防产品生产设备,未来,公司拟将上述设备合并用于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锂电池储能柜火灾防控和惰化抑爆系统生产项目”生
产储能消防产品,以此提高整体资源的利用率。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受外部宏观环境波动、市场竞争加剧等多重因素影响,
近年来储能系统集采中标价格呈现持续下行趋势。这一市场变化导致储能系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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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商利润空间被显著压缩,成本压力通过供应链逐级传导,使得包括储能消防产
品在内的配套设备领域竞争态势加剧,行业整体陷入“价格内卷”的恶性循环,
造成公司储能消防产品毛利率水平低于预期目标。公司在原有的生产线上通过技
术改进、优化工艺流程、临时调剂等手段,进一步提升了生产效能,根据目前的
行业形势及市场需求情况,公司现有产能基本可以满足当前的市场需求。
基于上述原因,本着优化公司资源配置、科学审慎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保证项目投资收益的原则,公司董事会经审慎研究,拟终止实
施“锂电池储能柜火灾防控和惰化抑爆系统扩产项目”。
四、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后结余募集资金的计划使用情况
终止以上募投项目后,结余的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于原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管理。后续公
司将积极寻求能够与公司现有业务形成协同效应,或能够拓展公司在储能、低空
经济等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具备良好的市场前景和可持续的盈利模式等优质项目,
并对拟投资的项目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技术论证及财务测算后,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后使用该部分募集资金,以保障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
五、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终止募投项目“锂电池储能柜火灾防控和惰化抑爆系统扩产项目”是
根据行业发展以及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正常经
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优化资源配置,更好地满足公司战略发展的资金需求,促进公司业务长远健康发
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六、董事会审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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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议案》,董事会
认为:本次募投项目的终止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降低
投资风险,将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运营效率,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符
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监管规则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相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
金专户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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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募
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赖昌源 牛南
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