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保荐机构”)作为苏州长光华
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光华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
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长光华芯
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后提交该议案至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后提交该议案
至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闵大勇、王俊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
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月 1 日至 2024 年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
关联交易 2025 年预计 占同类业 占同类业
关联人 披露日与 度实际发 年实际发生金额差
类别 金额 务比例 务比例
关联人累 生金额 异较大的原因
计已发生
的交易金
额
苏州镓 销售商品 1,500.00 5.72% 18.76 22.20 0.08% 预计下游业务增长
锐芯光
提供劳务 300.00 35.82% 33.82 32.49 3.88% -
科技有
限公司 租赁 150.00 77.93% 73.43 77.83 40.44% -
合计 1,950.00 7.15% 126.01 132.52 0.49% -
注:1、上表中本次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系与 2024 年度同类业务发生额比较;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苏州镓锐芯光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建平
注册资本 833.3333 万元
成立日期 2023 年 5 月 26 日
住所及主要办
苏州高新区漓江路 56 号 1 幢 2 楼
公地点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半
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
造;电子产品销售;显示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
经营范围
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
展;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电子专用材料研发;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苏州长光华芯半导体激光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持股 27%;深圳市绎立锐光科技
主要股东 开发有限公司持股 17%;苏州镓锐紫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15%;
苏州镓锐彩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15%;刘建平持股 12%等
主要财务数据
业收入 21.49 万元,净利润-945.06 万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名称 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长光华芯半导体激光创新研究院有
苏州镓锐芯光科技有限公司 限公司持股 27%且董事长闵大勇及副董事长王俊担任董
事的企业。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在过往的交易过程中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
交易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主要为向关联方苏州镓锐芯光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商品、
提供劳务等。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原则,交易
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
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公平、公
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做出,为正常的持续性合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
面独立,日常关联交易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计委员会会议和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同意,履行
了必要的内部审议程序。公司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
际情况,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
成重大依赖。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长光华芯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保荐代表人:
时 锐 朱 辉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时 锐 朱 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