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48 证券简称:长光华芯 公告编号:2025-042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结
合市场环境的变化以及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
循平等自愿原则,交易风险可控,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
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后提交该议案至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后
提交该议案至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闵大勇、王俊先生回避表决,出席
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月 1 日至
占同类 披露日与 占同类
关联交 2025 年预计 度实际 与上年实际发
关联人 业务比 关联人累 业务比
易类别 金额 发生金 生金额差异较
例 计已发生 例
额 大的原因
的交易金
额
销售商 预计下游业务
苏州镓 1,500.00 5.72% 18.76 22.20 0.08%
品 增长
锐芯光
提供劳
科技有 300.00 35.82% 33.82 32.49 3.88% -
务
限公司
租赁 150.00 77.93% 73.43 77.83 40.44% -
合计 1,950.00 7.15% 126.01 132.52 0.49% -
注:1、上表中本次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系与 2024 年度同类业务发生额比较;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苏州镓锐芯光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建平
注册资本 833.3333 万元
成立日期 2023 年 5 月 26 日
住所 及主 要办
苏州高新区漓江路 56 号 1 幢 2 楼
公地点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
材料销售;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
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产品销售;显示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
经营范围
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电
子专用材料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苏州长光华芯半导体激光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持股 27%;深圳市绎立锐光
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持股 17%;苏州镓锐紫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股东
持股 15%;苏州镓锐彩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15%,刘建
平持股 12%等
主要财务数据 入 33.81 万元,净利润-690.03 万元。
月营业收入 21.49 万元,净利润-945.06 万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名称 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长光华芯半导体激光创新研究院
苏州镓锐芯光科技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持股 27%且董事长闵大勇及副董事长王俊担
任董事的企业。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在过往的交易过程中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
就上述交易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
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主要为向关联方苏州镓锐芯光科技有限公司销
售商品、提供劳务等。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
市场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上述关联方
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公
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做出,为正常的持续性合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
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日常关联交易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
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计委员会会议和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
议同意,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议程序。公司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
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的
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长光华芯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