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辰股份: 聚辰股份关于调整2021年、2022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8-22 18:14:4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88123     证券简称:聚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9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自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之日起至激
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实施有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且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
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聚辰股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聚辰股份 2022 年限
规则》、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及《聚辰股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有关规定,经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议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16.02 元/股调整为 15.72 元/股;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16.33 元/股调整为 16.03 元/股;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27.40 元/股调整为 27.10 元/股,并作废处理
性股票。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辰股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聚辰股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
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委托饶尧独立董事就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聚辰股份
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同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聚辰股份 2021 年限制
            《聚辰股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办法》以及《聚辰股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议案,就
                               (详见公司于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并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至
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
异议,并结合公示意见就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
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聚辰股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批
准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9
日披露的《聚辰股份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理的有关要求,及时登记汇总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并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股权
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在本次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公司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泄露或出现市场传
闻的情形,亦未发现存在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直系亲属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9 日披露的《聚辰股份关于 2021 年限
司股票的情况。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议以
予 72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22.64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
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认本次股权激
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并就权益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
查意见,同意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详
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9 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聚辰股份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
公告》、
股票的公告》以及《聚辰股份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
议以 2021 年 8 月 13 日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权益授予日,向 3 名激励对象授
予 10 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22.64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
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认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并就权益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明
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同意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
限制性股票。(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第一届董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聚辰股份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以及《聚辰股份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22.64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
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认本次股
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并就权益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明确同意
的核查意见,同意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股票。
议决议公告》、《聚辰股份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以及《聚辰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
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批准公司为符合条件的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22.64 元/股调整为 21.96 元/股,
同时作废处理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80,000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9 日披露的《聚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辰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聚辰股份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以及《聚辰股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确认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归
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并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
期归属名单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
属相关事宜,并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以及作废
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9 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第二届
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
批次及第二批次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批准公司为符合条件的
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聚辰股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及第二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及第二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
案》,确认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及第二批次第一个归属期规
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并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归属名单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
意见,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调整 2021 年、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作废处理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
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以及《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部分第一批次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
件已经成就,批准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并
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授予数量以及作废处理
                          (详见公司于 2023
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年 8 月 19 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聚辰股
份关于调整 2021 年、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公告》、《聚辰股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
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以及《聚辰股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
件的议案》以及《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二
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确认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
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并就本次股权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
单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
宜,并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授予数量以及作
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9 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
件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
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批准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
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相关议案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30 日披露的《聚辰股份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聚辰股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确认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
就,并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发表了
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详
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30 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
于调整 2021 年、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
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以及《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三个归属期符
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
及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三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批准公司为符合条
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并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相关议案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辰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聚辰股份关于调整 2021 年、
辰股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
公告》以及《聚辰股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三
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以及《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
案》,确认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
三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并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
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三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
见,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并调整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0 日披露的《聚
辰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批次第三个归属期规定的
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批准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
宜。相关议案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事前
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决议公告》、《聚辰股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
二批次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确认本次
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三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并
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三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详见公
司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整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
议案》以及《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四个归
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
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四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批准公司为
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并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相关议案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第三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聚辰股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以及《聚辰股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四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2022
                              《关于 2021 年限
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以及《关于
的议案》,确认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批
次第四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并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四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四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
查意见,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并调整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第三
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聚辰股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委托饶尧独立董事就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聚辰股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以及《聚辰
公告》、
股份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聚辰股份 2022 年限制性
           《聚辰股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法》以及《聚辰股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议案,就本
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并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至
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
异议,并结合公示意见就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
于 2022 年 2 月 12 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股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聚辰股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批准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详见公司于
理的有关要求,及时登记汇总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并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股权
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在本次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公司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泄露或出现市场传
闻的情形,亦未发现存在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直系亲属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披露的《聚辰股份关于 2022 年限
司股票的情况。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年 2 月 25 日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权益授予日,向 78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认本次股权激励
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并就权益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
意见,同意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详见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6 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聚辰股份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公告》以及《聚辰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并就权益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核查意见,同意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
制性股票。(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决议公告》、《聚辰股份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以及《聚辰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
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批准公司
为符合条件的 71 名激励对象办理数量为 384,950 股的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
并决议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22.64 元/股调整
为 22.37 元/股,同时作废处理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43,300 股限
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聚辰股份关
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以及《聚辰股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
属条件的公告》)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确认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并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
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并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披露的《聚
予价格以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辰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调整 2021 年、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作废处理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
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批准公司为符合条件激励对象办理限制
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并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以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
见。(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9 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聚辰股份关于调整 2021 年、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议决议公告》、
项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以及《聚辰股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以及《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
件的议案》,确认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
已经成就,并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发表了明
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并调整
限制性股票。(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9 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于作废处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
会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批准公司为符合条件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并作废处理部分限
制性股票。相关议案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
议事前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30 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聚辰股份关于作废处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以及《聚辰股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确认本次股权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并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为符
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并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详见公司于
于调整 2021 年、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
于作废处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
会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批准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并调整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以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议
案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0 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聚辰股份关于调整 2021 年、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决议公告》、
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以及《聚辰股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确认本次股权激励
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并就本次股权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为
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并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
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以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0
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废处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
会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批准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并作废处理部分
限制性股票。相关议案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
会议事前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5 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第三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聚辰股份关于作废处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以及《聚辰股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确认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并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为符合
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并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详见公司于
整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作废处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关
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
案》,董事会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
已经成就,批准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并调
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以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
票。相关议案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事前
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以及《聚辰股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
属条件的公告》)
  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
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确认本次股权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并就本次股权激
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同意公
司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并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详见
公司同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股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聚辰股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委托饶尧独立董事就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以及《聚辰股份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
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聚辰股份 2023 年限制
            《聚辰股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办法》以及《聚辰股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等议案,就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3 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
议公告》)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并于 2023 年 9 月 23 日至
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
异议,并结合公示意见就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
于 2023 年 10 月 9 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辰股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聚辰股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批准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详见公司于
理的有关要求,及时登记汇总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并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
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在本次激励计
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公司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泄露或出现市场传闻的情形,
亦未发现存在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直系亲属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
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4 日披露的《聚辰股份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关
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
议以 2023 年 10 月 18 日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权益授予日,以 27.60 元/股的授予
价格向 68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113.82 万股限制性股票,向 2 名激励对象预留授
予 3.5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关于向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认本次激励计划
首次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并就权益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
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同意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9 日披露的《聚辰股份
及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聚辰股份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及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以及《聚辰股份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
议以 2024 年 4 月 29 日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权益授予日,以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认本次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并就权益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
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同意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
分限制性股票。(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聚辰股份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以及《聚辰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以及《关于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批次
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批准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
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并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相关议案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事前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三
审议通过。
次会议决议公告》、《聚辰股份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
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聚辰股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以及《聚辰股份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以及《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确认本次股权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
属条件已经成就,并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
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为符合条
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并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
票授予价格。
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整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以及《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符
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批次第一个归
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批准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
归属相关事宜,并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相关
议案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聚
辰股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
属条件的公告》)
  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以及《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
案》,确认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批次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
经成就,并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批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发表了
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并调
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聚
辰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2021 年、2022 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审议通过了《聚辰股份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决议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
金转增股本。鉴于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实施完
毕,根据《聚辰股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聚辰股份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及《聚辰股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期间,公
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项,
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限制性股票派息时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为: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
   调整后的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16.02-0.30=15.72 元/股。
   调整后的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16.33-0.30=16.03 元/股。
   调整后的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27.40-0.30=27.10 元/股。
   五、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聚辰股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聚辰股份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经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
鉴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
该名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 1,300 股。
   六、本次调整授予价格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
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聚
辰股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聚辰股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聚辰股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要求,
励计划(草案)》、
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的继续实施。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董
事会根据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 2023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
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聚辰股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聚辰股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聚辰股份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聚辰股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调整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价格并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认为:
分归属、2022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归属、2023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归
属、2021 年激励计划调整、2022 年激励计划调整、2023 年激励计划调整及本次
作废处理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符合《聚辰股份 2021 年激励计划(草案)》
                          《聚辰股份 2022 年激励计划
(草案)》以及《聚辰股份 2023 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要求;
分归属、2022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归属、2023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归
属的归属条件成就,相关归属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
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
《聚辰股份 2021 年激励计划(草案)》《聚辰股份 2022 年激励计划(草案)》以
及《聚辰股份 2023 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要求;
予部分归属、2022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归属、2023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
分归属、2021 年激励计划调整、2022 年激励计划调整、2023 年激励计划调整及
本次作废处理事项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办理 2021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归属、2021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归
属、2022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归属、2023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归属的
登记手续,且公司董事会须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并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手续等事项。
  特此公告。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聚辰股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