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31 证券简称:格林达 公告编号:2025-037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江瑞先生主持。会议召开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及其摘要》。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
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
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杭州格
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真实、准确、完
整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
关信息披露媒体的《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
其摘要(公告编号:2025-033)。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编制的《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客观、完整反映了 2025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
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
关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34)。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
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未与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
(含 8,000 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
关信息披露媒体的《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本次“四川格林达 100kt/a 电子材料项目(一期)”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统筹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募投项目
结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
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
关信息披露媒体的《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
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