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96 证券简称:华勤技术 公告编号:2025-073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了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
计 22,236 股 并调整回 购 价格。上 述回购注 销实施 完毕后 , 公司 总股本 将 由
元变更为人民币1,015,732,344元。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华
勤技术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
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
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
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
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
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
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
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
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
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
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
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
权”字样。
特此公告。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