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69 证券简称:正和生态 公告编号:2025-048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并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整回购价格上限并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
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2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6
元/股(含),若后续股价持续超出当前上限 16 元/股(含),公司将继
续动态调整回购价格上限,以保障回购计划顺利实施。同意将公司股份
回购实施期限延长 6 个月,延期至 2026 年 2 月 22 日止。
? 本次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并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事项在董事会的
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2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
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
编号:2024-012)。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于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将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长 6
个月,延期至 2025 年 8 月 22 日止,即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为自 2024 年 2 月
于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二、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604,8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比例为 0.29%,回购最高成交价格为 8.2 元/股,回购最低成交价格为 7.81 元/
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899,138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本次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并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具体情况
(一)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目前资本市场行情及
公司股价变化等情况,为保障回购股份方案顺利实施,公司拟将回购股份价格上
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2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6 元/股(含),调整后
的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通过本次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价格上限,以保障回购计划顺利实施。
以公司总股本 211,697,778 股为基数, 按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16
元/股(含)进行测算,预计仍需要回购数量约 943,804 股至 2,193,804 股,累计
回购数量约为 1,548,604 股至 2,798,604 股,回购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约
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二)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
公司为全力保障生产经营的稳定开展,以及满足业务转型发展的实际需求,
对现有资金进行了合理调配。目前,在国家全方位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大背景下,
公司加速重点项目的回款工作,并针对部分重点项目采取了法律诉讼手段推进相
关流程,进一步加速回款进度。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价值的认
可,综合考虑上述因素以及公司股份回购进展等因素后,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
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
规定,拟对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长 6 个月,延期至 2026 年 2 月 22 日止。
四、本次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并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和未来发
展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亦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
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五、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并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份
回购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相关风险提示
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
购方案的事项,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
购方案的风险;
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未使用部分股份存在注销的风险;
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
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予的风险。
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保证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努力推进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
如出现上述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公司将修订回购方案并依照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审议和信息披露程序,择机实施或终止实
施。
七、其他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公司股份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
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公司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