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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5—037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出。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董事七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七人,公司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列
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施文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事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 截 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公 司 总 股 本 869,846,246 股 计 算 , 本 次 拟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如在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按分配总额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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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红利金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相关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同意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监事会相
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
止。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前,公司监事会仍需履行相应职责。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最新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委派
专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制度全文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制度全文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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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制度全文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制度全文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修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制度全文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制度全文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通知详见同日公告)
鉴于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有关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于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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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9 月 12 日下午 2:00 在东百大厦 25 楼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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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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