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5-082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通知的方式发出,
会议于2025年8月21日下午在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1号院7号楼环洋大厦二层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的监事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
要》和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
保理业务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加速
资金周转,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发展
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开展应收账款
保理业务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